不管是谁,刚刚经历了那样血腥的一幕,都不可能真的安下心来。甚至有些人会留下一辈子的阴影。
但世界上的事情原本就是如此,要怪,就怪自己当初不该和那些人混在一起。
正因了那句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当下叶九等人退出重症监护室。
邓医生忽然说道:“叶队,你们派出所是不是应该派几个人过来保护他?”
叶九一愣,诧异地反问道:“为什么?”
“为什么?”
邓医生更诧异了。
“这不是你自己说的吗?你不派人过来保护他,万一那个什么瞎子又跑到医院来搞他怎么办?我们医院可不是公安局,拦不住那种人的。”
叶九不由失笑:“放心,他们短时间内不会再来的。他们的目的,只是警告他,同时威胁其他人。如果真想杀他的话,他现在早已经死了。”
“再说,我们马上就会开始行动,瞎子现在应该考虑的,是赶紧躲起来,不让我找到他。”
这话说得牛气。
邓医生想了想,倒也是这个理,当即放心。
等下叶九跟邓医生道别,又和邓小秋聊了几句,询问了一下她近期学习和生活的情况,得知再没有人找过她的麻烦,才满意地点了点头,和邱诗涵一起,离开了住院部。
“郑彪是谁?”
一到住院部大门外,邱诗涵便站住了,扭头望着叶九,问道。
“郑彪就是瞎子。”
“这个人,在混混当中,算是小有名气了,特别喜欢打架,下手还特别凶残,喜欢给人放血……”
在叶九的记忆中,此人将来的下场非常糟糕。
就在十来年后的一次的严打行动中,因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猥亵妇女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死刑,绑赴刑场,吃了枪子儿。
那个案子,叶九不但全程参与侦办,郑彪还是他亲手抓的,对一切细节都记得非常清楚。
原本在叶九想来,郑彪这种混蛋,早就应该抓起来严办了,却不知什么原因,一直让他逍遥了那么久,要不是碰到严打,恐怕还死不了。
就那么个混混,居然社会能量还很强,被抓之后有不少大有身份的头面人物出面为他说情,说明家里还是有点背景的,不是那种真正最底层的小混混。
当然,这些情况暂时是不必要和邱诗涵说起的。
“郑彪的特征,和关小民刚才说的很相似,左眼上方,有一块比较显眼的疤痕,远远看上去,就好像是个独眼龙。所以他们那帮混混,都叫他瞎子。”
“根据此人好勇斗狠的特点,我估计,关小民这个案子,十有八九是他做的。”
对此,邱诗涵倒是毫不怀疑。
“那我们去哪里找他?”
在外行人看来,已经知道了嫌疑人的姓名和特征,抓捕那就是手到擒来。
其实大谬不然。
这帮子混混,说居无定所或许有些夸张,但十天半个月在外边鬼混不着家却是十分正常,想要找到他们的行踪,还真不那么容易。
很多案子,明明知道是谁干的,却偏偏十年二十年下来都抓不到人。
犯罪嫌疑人潜逃一二十年的情况,几乎每一位资深刑警都遇到过。
“别急,先吃了饭再说。只要郑彪还留在平安,没有跑出去,总是有办法找到他的。”
叶九一笑,说道。
自信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