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就不去,丢不起这人!”
“亏我以前还觉得他人品不错,现在才发现老子是眼瞎了!”
“不就是家里有点小钱么,拽得跟二八五似的,还想追小苏,你特么怎么不去死?”
富二代们纷纷摇起了头,全都跟王卓划清界限,免得跟着丢人现眼。
“阿轩,快别打了,他是城里的有钱人,我们得罪不起!”狗蛋连忙跑过来拉开林轩,怕他闹出人命。
林轩眼神冰冷地看了眼王卓,也知道现在不是教训他的好时机,于是轻声说道:“我出去转几圈。”
原本他不屑于跟王卓这种傻逼计较,却没想到他竟然想杀自己,那就不可饶恕了。
要不是还有其他人在这里,林轩绝对会让他人间蒸发,永远地消失在这片树林里。
走了七八分钟,等看不见身后的营地了,林轩才把野猪给收了起来,挑其中最肥的那只当做晚餐,然后又捡了些柴火。
经过这么多天的生长发育,野猪已经有上百斤重了,浑身都长着半指长的坚硬毛发,体型跟小牛犊子似的。
再次回到营地的时候,王卓独自靠在树干上,其他人则凑在不远处准备生火,丝毫没有理会他的意思。
“今晚吃烤野猪吧,尝尝味道如何,这玩意绝对比你们想象中的要好吃。”
林轩笑了笑就准备收拾,也没有去纠结有哪些人冷眼嘲讽过自己。
“阿轩,我来帮你!”
狗蛋也加入进来,将野猪宰掉之后,切出大腿上的几块肉,用带来的纯净水洗干净了。
这时,火堆已经烧起来了,林轩随意找了几棵大小合适的杂树,砍成巨型肉串签和十多个小串签。
很快,这几块野猪肉就被烤得差不多了,金黄的油顺着表皮滴落,整个散发出浓郁的香味。
“这也太夸张了吧,明明什么都没放,怎么会这么香?”银毛露出诧异的神色。
“可不是么,就这么在火里翻几下,比得上五星酒店的掌勺大厨!”
老四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连连摇头感叹。
“你们说这么多干嘛,我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到底什么时候能吃啊?”有个富二代小声嘀咕。
林轩低头看了几眼,轻笑道:“已经差不多了,我给你们切好。”
在大家期待的目光下,林轩拿出军刀飞快地划了几下,顿时就分出两块巴掌大小的野猪肉,串好递给小苏和陈静萱。
陈静萱看了眼烤肉,有点纠结它的卫生问题,但被它的香味给征服了,忍不住轻咬了一口之后就再也忍不住了。
“这简直太好吃了!”
“我从来都没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
“只能用爆炸来形容,野猪肉外焦里嫩,咬下去满嘴都是油香!”
就在两女忍不住接连下嘴的时候,众人已经开启了吃货模式,狼吞虎咽的,差点没把舌头给咽下去。
很快,火堆上的野猪肉就被消灭殆尽,大家的肚子都撑得鼓胀,但还是贪婪地朝野猪尸体望去。
其实之所以这么好吃,不仅仅是林轩的手艺问题,野猪肉中含有大量的灵气,能够滋补身体。
在大家下嘴的时候,浓郁的灵气化成雾状被人体吸收,强身健体的同时,也让他们的胃口也得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