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督促您赶快举兵起事;因为无论我们怎样谨慎小心,那自势清高的老家伙总以为我们欠了他的债,疑心我们自恃功高,意怀不满。您瞧,他现在已经不再用和颜悦色对待我们了!”这是个谄媚的声音,像个娘们儿一样咽着哑子,细声细语的。
“是啊,他因为他的兄弟斯克鲁爵士在龙火之心被杀的事,怀着极大的怨恨。这并不是我的任意猜测之谈,我知道他已经在处心积虑,蓄谋报复,之所以迟迟未发,只不过在等待适当的机会而已。”这是另一个声音,虽然声音听起来像个绅士,但说出来的挑拨之话和一样谄媚的语气让匪天晨清楚,那也绝对不是个好东西。
“当年您可是跟他一块儿打天下的,到头来他当了国王,却只给您丢个城主的头衔,也未免太过份,太不公平了!”那假娘儿们又趁热打铁。
“你们说得对,十年前,这条摇尾乞怜的猎狗用一股怎样的甜蜜劲儿向我曲献殷勤!瞧,现在他得志了,我就得屈在他的膝盖之下,他妈的!”这个高傲深沉的声音带着浓浓的火药味“当初我就跟那帮兄弟们说过,上帝在上,等他做了国王以后,我一定要造反!”
“他哪儿比得上您啊,若不是他取了老国王的女儿做妻子,他是没有任何条件可以跟您比的。”
“他只懂得使出浑身解数攀附着女人的石榴裙往上爬。”
“嗯,我已经嗅到战争的血腥味了。凭着我的生命起誓,这一次一定要闹得日月无光,风云变色。”这郑重的话足以证明前面那两个人的话起到效果了!果然,激怒一头雄狮比追赶一只野兔更使人热血沸腾!
“是啊,斯塔伯爵,像您这么雄才伟略的人,才更适合当我们火兽国的国王。”那个娘娘腔又搭了一句,后面就只传来马车轮的辗转声,和马蹄踏在草地上的哒哒声了。
匪天晨撇着嘴打了个冷颤,这勾心斗角的外界,果然够险恶的,不要说国与国之间,就是自己国家也要这样争权夺利,这些人也不嫌累,像古丁堡城那样平静和谐多好,非要互相折腾。
匪天晨从水里跳起来,四仰八叉的躺在草坪上晒太阳,尽管肚子还在打着鼓,但他的脑袋已经清醒多了,他又摸了摸挂在脖子上的宝贝,一定不能弄丢了,再摸了摸眼睛上罩着的银色面具,还牢实着。叼了根青草在嘴里,用胳膊枕着头,透过树叶欣赏着天上那有些刺眼的太阳。
他突然觉得自己应该效法太阳,那家伙容忍污浊的浮云遮蔽它庄严的宝相,然而当它一旦穿破丑恶的雾障,大放光明的时候,人们因为仰望已久,将要格外对它惊奇赞叹!
既然出来了,那就要闯出个名堂!也不愧自己当初敲着胸腔向非非拉起的誓!
他这般想着,便深深的吁了口气,想要把全身的霉气都给吐掉,重新吸进一些新鲜空气进入五脏六腑中,让自己鲜活一点!
“龙火之心?”匪天晨的脑袋晃了晃,他突然想起来刚才那些家伙说的话,掏了掏耳朵,如果刚才没听错的话,那帮家伙确实是说了这个词,那是迪娜斯女神与卓飞定情的地方,也许在那里可以找到他们的后人,那么跟着他们,就可以去龙火之心了。
匪天晨一咕噜翻起来,七手八脚的将还没干的衣服套在身上,像只猴子一样跃上树,一路跳跃到被密麻的树林遮住的岸边小道上,看清楚那些马蹄印和马车辗过的车轮印后,他撒腿开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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