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宇一口干掉一杯夜鸳鸯时,围观看热闹的人群突然发出一声声惊叫。
“朋友,牛逼!”
“这酒量,甘拜下风!”
连张璇都目瞪口呆:“要不要这么猛?”
“这有什么好惊叹的吗?”林浩宇看着大家大惊小怪的表情不以为然,“不就是喝了一杯酒吗?”
林浩宇没有说,在浮世会的时候,他最常干的事就是和斯通斯以及柳飘飘拼酒了。他们喝酒都不杯,觉得不够过瘾,直接对瓶吹。不管多高的度数,直接往嘴里灌。长此以往下来,早就练就了一身的酒量。
但张璇却觉得林浩宇在吹牛,要知道,这夜鸳鸯慢慢喝完一杯都不好受,不要说一口而尽了。
“你真这么厉害?我不相信,有本事你再喝一杯看看?”看着林浩宇完全没事的样子,张璇很是意外。
“你还别说,我正有此意。”林浩宇笑着说,“刚刚确实喝得太猛了,没来得及好好品一品。既然这杯夜鸳鸯这么有名,一定有它的道理。”
说着,林浩宇又端起一杯夜鸳鸯缓缓倒入嘴中。
还没等众人又是一声惊呼,只见林浩宇突然淡淡地说:“嗯,这酒确实够烈,和俄罗斯的‘波罗的海’白伏特加有一拼。和‘波罗的海’白伏特加不同的是,波罗的海至刚至烈,不仅喝到嘴里火辣辣,在胃里也烧得人混身沸腾。而这款夜鸳鸯烈中带柔,刚入口时要多猛烈就多猛烈,喝到胃里也有一种火烧的感觉。但只要过了那么一会,胃里却有一种异常温暖的感觉,再过片刻又有一种薄凉的感觉。我想,发明这种酒的应该是一个女人吧。”
说着,他还微笑地补充说,“而且,是一个渴望爱情温暖的女人。”
林浩宇的话刚说完,就见张璇激动地看着他:“从一杯酒中你竟然能品出这么多,而且,完全正确!”
看着张璇难以抑制的激动,林浩宇对她笑了笑:“张璇妹妹,你怎么知道我说的完全正确啊?发明这酒的该不会是你吧?”
张璇这才发现自己因为激动的太过失态了。
但她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就听刚刚为他们倒酒的酒保笑着对林浩宇说:“这位先生不仅酒量好,猜得还很准。这夜鸳鸯确实就是璇姐发明的。”
“什么,璇姐,这真是你发明的?你还会发明酒?”听了酒保的话,秦霜惊讶地看着张璇,“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啊?”
张璇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看秦霜,笑着说:“就只是爱好,也没什么好说的。”
“璇姐的爱好可不简单呢,她可是我们酒吧的首席调酒师,连你喝的这杯夜莺飞也是她发明的,事实上,我们酒吧里大部分卖得好的酒都是璇姐发明的。是我们老板花了高价才请来的,我可是璇姐忠实的小粉丝。”酒保说着崇拜地看了张璇一眼。
“怪不得感觉你对这里这么熟悉。”林浩宇饶有兴趣地看着张璇,后者不禁脸色一红。
张璇不好意思看向秦霜说:“霜姐,你别误会,我这纯属爱好,而且也是兼职,从来没有耽误过工作,更不是因为薪水。我只是觉得,调制酒的时候,感觉很自由,心里才没那么空虚。”
说到这里,张璇情不自禁看了一眼林浩宇。
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人单凭喝了一杯酒,居然能够看出她的全部心事。
和秦霜不同,从农村出来的她,大学毕业以后她开始摸爬滚打。去过的公司里,多少老板曾因为她的美貌动过歪心思。还有客户直接对她动手动脚。甚至有人直接提出她做情夫,每月给她几万块钱。
那时候她多渴望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
可惜,命运并没有眷顾她。
也算命好,在她辞职一展莫愁时,遇到了秦霜这位从国外回来打拼的海归,两人也算合拍,在荣光地产里,她完全发挥出了自己的才能,从一个小小的地产业务员,在短短几年内就做到了总裁的左膀右臂。
可惜当她的收入一点一点好起来时,仍然没有遇到心中的那个他。
不是她眼光高,也不是她总是遇人不淑。而是从来没有碰到让她心跳加快的。
也是在荣光地产工作的时候,她喜欢上了调酒,可能是她骨子里有这方面的天赋,自学成才,每天下班以后就靠调酒来打发寂寞,偶尔喝多了就在舞池里跳着音乐的扭动跳一跳舞。
夜鸳鸯就是她在某次跳舞当中忽然迸发的灵感。
正如林浩宇所说的,这杯酒烈中带柔,刚入口时要多猛烈就多猛烈,喝到胃里也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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