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里我最头疼的就是人物的名字,但凡事都得有个开始,所以,让我们忘掉他们的名字吧。他们是被我们创造出来的,他们没有名字。
自杀——无名氏1
有一次我在电话里跟刘老师聊天,刘老师说你应该把这些写下来,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无名氏1。他的确是个传奇人物,在一个小圈子里。圈子大了也就不好玩了。
和他见面的第一眼就知道他是个摇滚青年。
现在我还记得有一句话叫:
你是一个摇滚青年,隐隐约约我喜欢摇滚,虽然模模糊糊我不知道什么是摇滚。
那时我也是个摇滚青年。
我们谈过恋爱,很短暂,而且好像是友情而不是爱情。我先是和他哥老魏谈的恋爱,后来就和他好了。后来他和我的一个朋友好了。但没有什么,因为我已经对他没有爱情了。或者说一句可能让他伤心的话,我不觉得和他之间有过爱情。
可能他哥也是这么想的。
在当时我和他没有谈恋爱时,他就嚷嚷着要自杀。当然他没死,要不然后来的故事怎么发生呢。
在和他二年没见以后,我在天津重新见到了他和他的女朋友。“女朋友”这个词有点奇怪,因为我更想称呼她为我的朋友。事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她既是他的女朋友,也是我的好朋友。他既是她的男朋友,也是我的前男友,也是我现在的好朋友。
生活永远比小说更像小说。我把我周围的故事像流水帐一样叙述出来就比真正的小说好玩一百倍。
那真是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啊,不是所有的人在经历过一些事以后还能保持着友情。而我们就可以。我和他们无话不谈。下了火车后我就和他们去了他的家。他以前给我写信的那个地址。真没想到,我和他好的时候没去过,现在倒是去了。屋里贴着一堆贴画,真亲切。我们抽烟、喝橙汁,他们给我看他们的影集。我发现每次在见无名氏1的前五分钟,都觉得他特帅,但那种感觉五分钟后就消失了。可能我觉得他比较会穿衣服,每次见到他我都眼前一亮,觉得他穿得恰到好处。
到天津的时候,天下着雨,是那种绵绵的小雨,但我们只觉得兴奋,不觉得忧愁。无名氏1穿着白挎栏,戴着一顶渔夫帽。她的女朋友我的好朋友蓉蓉穿着简单的黑t恤和牛仔裤。无名氏1对蓉蓉很好,从语言上就能感觉出来,他称呼她为“我们家蓉蓉”
无名氏1家住在河边,我们走在又高又窄的河道上,天热得厉害。无名氏1和蓉蓉在前面走着,他们不时回头和我开着玩笑,我心里涌动着许久没有的轻松和欢快。
我们在无名氏1家喝了几罐可乐和橙汁,抽了几支烟,我坐在无名氏1的床上和他们聊天,还吃了几根麻花。无名氏1从影集里挑了一张照片给我,是他戴着墨镜站在树下,他挺上像的。蓉蓉则给了我一张她和朋友的合影,她挺小的,现在才16岁。但我常常忘记这点,我只觉得她有时候比较小孩,但从来不觉得她幼稚。
和蓉蓉认识是在成都,她是我的书迷,我到成都签名售书的那天,她就来了,她给我带来了一大捧鲜花,然后跟我到宾馆。成都有一个媒体说没人来送花,这是骗人的。起码还有蓉蓉送的呢!晚上我们一起吃涮火锅,她坚持不让我付钱。随后的几天,她一直陪伴着我,我们逛商场,去网吧,去我一直想去的玉林路的酒吧。我们在酒吧里买酒,她也抽烟,她一直给我讲着她的许多事,包括她的父母、学校、她最爱的姐姐有时候她又很害羞和内向,不说什么话。有时候我觉得她像一只鸟,小小的,圆乎乎的。她说她平常经常不怎么说话,只是见了我才想说话。我们是一个星座的,她比我小三岁。
有一个晚上,她和我一起回到我住的宾馆,说要留下。我没有同意。我说我还要给我男朋友打电话呢。她走了以后,我在房间里百无聊赖,我想我应该让她留下,和她聊聊天。
蓉蓉一直在跟我讲她的老家重庆,她说你下回来,我们一起回重庆吧,我带你到处玩。我说好啊,但一直到我写这篇文章时,我还没有和她一起到重庆。蓉蓉总在说:要是有钱就好了。其实就是有了钱,还会有很多阻碍你计划的事。
在从成都回到北京后,蓉蓉经常给我打电话,我还不时会收到她的信,但我已经过了收到信后兴奋地立刻回信的年龄了。
下午,我们三个人去找任老师。路上他们一直有争执。天很热,我穿着蓉蓉的一件天蓝色的无袖t袖。无名氏1带我们七扭八拐终于带到了任老师租的小屋。那是在一个普通天津老百姓住的胡同里,只有一间平房,屋里除了一张硬板床、一个桌子、一把椅子和桌子上的一台无法上网的电脑外,就是书架里和堆在地上的书。公用厕所离任老师的小屋步行十分钟。任老师自得其乐,我们来的时候,他在听音乐。
我们在任老师的小屋里呆了很长一段时间,期间我一直在看天津出的一份最小资的报纸假日100天和各种摇滚期刊。
晚上,任老师跟我们一块儿去找我的一个朋友。我们出去坐公共汽车,在路上又约了无名氏2和她的男友。我们是在一个路边公园等无名氏2和她的男朋友的。走进公园才发现里面有一个不小的荷塘。荷花还没有盛开,满池绿色。我和蓉蓉坐在高高的台子上,一边抽烟一边喝可乐。我对她说,我已经好久没有这么快乐了。
在去找我的朋友的车上,我后来困了。我觉得有点晕车,到后来无名氏1站起来,让我坐在蓉蓉旁边,我睡了过去,慢慢靠在了蓉蓉的肩膀上。她轻轻地扶着我,我睡得很安心。直到车到站了,他们才叫醒我。那时我肚子还不好受,下车后他们都点上了烟,我摇摇头说我先不抽了。无名氏2戴着一幅大大的茶色墨镜,就是在说话时也没摘下来。我真觉得有点别扭了。大家三三两两地走着,我的朋友宁晨不时打电话过来问到了没有。他在汽车站附近开了一个卖打口cd的小店。
在路上,蓉蓉和无名氏1又吵起来了,我听清了,是蓉蓉要回成都,她妈妈天天催她。而无名氏1不同意,他想让她多陪他几天。我们都说无名氏1太自私了。在路上,无名氏2还问了我几个问题,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隐约感觉有点怕她。宁晨的小店里堆着许多cd,还有一张沙发。有点像农民企业家的办公室。宁晨不好意思地说,刚开始开店,有点简陋。宁晨和蓉蓉差不多大,都是八六年的。他看上去唇红齿白,穿着简单的衣服,像一个真正无忧无虑的年轻人。而蓉蓉就比他多了些阴郁的色彩,后来的故事更证明了这点。
无名氏2分析宁晨是当晚在座的人中最没有心事的一个。我觉得她说得挺好,无名氏2有时候的一些句子写得不错,有时候一些感觉也不错。我最喜欢无名氏2在她的当林夕遇到弗洛依德里写过的一句话:“小溪想海洋,弗洛想依德。”那句话总让我莫名地忧伤。
聊了一会儿,我们到门口吃饭。天津的饭是既便宜又好吃。我们吃了许多烤串,席间大家妙语连珠,宁晨坐在我旁边,我问他为什么不怎么说话,以前在网上不是挺能说的吗?他说看我们聊得都是诗歌的话题,他懂得不多,插不上嘴。任老师跟我们讲起传奇的刘老师的故事,说他在八十年代是天津最大的书商,赚了很多钱,自费给一批作家出全集,一个人投入几十万,后来他有一次在飞机上摔了一跤,从此没再出过医院。他现在也做挺多事,包括帮人联系工作、约稿等等。任老师颇带感慨地说:刘老师有一句话说得我特心酸,他说他现在做这些事儿,就是在为他死了以后挣花圈呢!
此言一出,大家都觉得心里不是滋味儿。我说下回再来天津,得去医院看看刘老师。无名氏1奚笑地提到了另一个女孩,说她不就是替刘老师口交才去得了北京的么?我当时有心替她辩护一句,但也没开口。在通常我觉得说了没用的情况下,我一般都会转换话题或沉默。那天他们都喝了许多啤酒,我喝了没有,我已经忘了。在饭桌上,我提议去唱卡拉ok,大家都同意了。但天津没有麦乐迪和钱柜,于是我们随便找了一家唱几个小时收150块钱的地方。这个地方所有要点的歌都要到门口大厅去报。这可能是一个歌舞厅,大厅里坐着几个中青年美女在打牌。几个老板模样的人对我说:“我们这儿没电话,门口也没插卡机。”我们不停地抽着烟,门口送来了瓜子、花生、话梅之类的小吃和茶水。这里多的是老歌、旧歌,像朴树之类的都一概没有。罗大佑倒是有几首,我最喜欢的爱人同志这里也没有。后来在我们唱罗大叔的歌时,宁晨一直正襟危坐,原来他从来没听过罗大佑的歌。
蓉蓉唱了一首叶子,她的嗓音非常好听。而无名氏2则在等点歌的空闲自己哼哼着一些英文小调儿。我们唱着闹着,时间已经晚了。最后无名氏1神秘兮兮地出去点了两首歌,说你们肯定会惊讶我点的歌的!一会画面出来了,他点的第一首歌居然是常回家看看。第二首歌更令我惊讶,居然是走进新时代。在我上那个破职高时,有一次春节联欢会,全校就要求集体唱走进新时代,临结尾还举出了不同时代的三个伟人的画像,分别是毛、邓和江。对于从那所学校里锻炼改造的我来说,这首歌的每一句歌词我都会唱。奇怪的是我唱得还很严肃。在唱到“我们唱着东方红,当家作主站起来”时,我的泪突然流了下来,我赶紧用手掩饰着把它擦干净,这时,我看见无名氏2正在抽泣,而无名氏1和任老师却在嘻嘻笑着,宁晨表情正常,无名氏2的男朋友早已窝在沙发上睡着了。我喊无名氏2的名字,我相信她已经听到了,可她没搭理我。
唱到这首歌结束的时候,蓉...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