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真正地和一个人在一起。我的心情,就这么样地系在他人身上,多可悲啊。这绝对是我自己的问题。我痛恨这一切,痛恨这个现实痛恨我自己痛恨。我这个软弱敏感的人。突然感到冷。血液都变得缓慢且沸腾。
生命不容等待
喝一杯泡着阿斯匹林的水
一刻不停地抽着烟
我能去问谁生命的意义!
亲爱的未知名的朋友
你可比我现在更快乐?
也许我们能相聚
一丝不挂走在野外的荒凉的小道上
应该比穿着内衣在床上吃西瓜来得好
有些歌我听不懂它的歌词
但那里面的力量
比铁还凉的力量
是不需要用语言来了解的
给你的给你们的给男人的给妇女们的
这首歌是唱给你们的
唱给我们的包括在大街上走着的在呼吸着的
在迷惘着的在享乐的在痛苦的
每一个人
我们永远只是一个人
第一节
我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做一家学生报纸的记者和编辑。由于我的新工作,我和小陶成了同事,又变得几乎天天都能见到他。我在学生报社,小陶在一家音乐杂志,偏偏这两家单位是一个公司旗下的,而且办公室在一个楼道,可真没辙。这两个单位在解放军日报报社内。这是一个很大很美的大院,高大的树木、笔直的水泥小路、郁郁葱葱的青草,有我所熟悉的军队大院的气息。我常常在上班的时候上网,我经常去一个“花瓶”的音乐网站看他们的帖子,也去“诗江湖”贴诗。我用了两天时间看了“花瓶”里以前能找到的所有帖子,以外发现了“石家庄地下摇滚”版主荒漠的名字。他说他过几天来北京,有想见他的朋友可以回帖或呼他。我给他回了一个帖子,留下了我的传呼号码,说如果方便他可以找我。
我和李小枪最近老吵架,他的情绪日趋变得无法控制。也许他就像一把容易伤人的刀,现在,这把刀已经蠢蠢欲动。作为李小枪最好的朋友和曾经的情人,我很敏感地看到了这个不好的先兆。李小枪已经陷进了某个由幻想、热情、信仰所构成的陷阱中,结局未卜。我曾想努力改变,李小枪变的越来越奇怪,他经常会提到和我永远在一起,他说我们去云南买枪,然后抢银行,最后偷渡出中国。他一天比一天更情绪化,经常因为我的一句无关轻重的话而沮丧而狂喜。他的沮丧总是大于狂喜。偶尔我情绪好时我还会让他像以前一样牵我的手,但已基本不在他的小屋里过夜。无论多晚,我都会告辞离去。我知道我走以后李小枪一定会闷闷不乐,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眷恋我的屋子,属于我自己的屋子。
在夏天的清凉的早晨和炎热的下午,骑自行车听着一支日本的女子乐队“水母”的磁带去上班,弄的我现在一听到“水母”就想起夏天和上班的感觉。晚上从李小枪家回来,走在五棵松路边长长的平整宽大的路上,看着花坛里被街灯照得明晃晃的一片绿色,抬头看见有飞机闪着红灯飞过,我总觉得感觉迷幻、不真实的美好。
我给五五五打电话说:“让我们当正式的男女朋友吧!”没有注意到崔晨水忧郁的目光。他那边好像在笑:“成啊!那什么——让爱做主。”“你不要这么不严肃好吗?”我有点急。五五五对我说,他已经好久没和一个女孩在一起过了,可能需要适应一段时间,希望我能给他一段适应的时间。我说没问题,没问题!我挂了电话,兴奋得手舞足蹈,崔晨水看着我只是摇头叹气。
我现在在找五五五的路上,有点渴,有点热。还不知道他看见我是不是和前几次心情不一样。这是我们确定男女关系之后我第一次去见他。我一边坐地铁,一边有点紧张。我喷了很多圣罗兰的“情迷巴黎”那是我在武汉看中回北京以后买的。我爱它的粉红色的瓶子和玲珑的造型,尤其是它像石榴花一样的酸酸甜甜的青春味道,像极了童年老家那棵石榴树的花香。“情迷巴黎”巴黎,巴黎并不是我梦想去的地方,它太远了,太美了,太不切实际了。我连上海都去不成,怎么能谈巴黎。但既然喷上这种香水能感觉到巴黎的迷情,那还有哪里不能幻想?
关于自己的未来,真是有些迷茫。真不知道一年以后会怎么样,那时我是什么样子。还和现在一样无望吗?也不知道一个月以后能怎么样。这长长的、时间的空白。
当我一眼看到五五五时,我还没从臆想中回过神来。他正和光头磊、刘葛他们在玩滑板。这是一块空地,有花坛和喷水池,分散着三三两两的行人和情侣。看的出来五五五的滑板技术不怎么好,我在一旁坐下,百无聊赖的看着他们。五五五玩了一会走到我身边:“你来啦?”“对。”我应到。还是一样,他的表情还和以前一样。丝毫没有因为我的到来感到开心。我们仍像苟且中的男女而不是男女朋友。其实也差不了多少。我觉得无趣。真正让我失望的是有一次我想要一件他们乐队的t恤,实在不行也可以花钱买。五五五和光头磊相视而笑,顾左右而言他。好像我不应该拥有他们的衣服。我突然觉得我好像很傻。后来五五五把他的那件t恤送给了我,那件脏的t恤前面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喷警车,后面用英语写着:“没有首都巡警”我曾穿着它看过逆子的一场演出。为什么喜欢逆子?是我年幼无知还是被原始的热血和迷茫冲晕了头脑?不是吧?我想包括邱大力、彭洪武在内的乐评人都希望看到回答。对!我喜欢他们是因为他们年轻、狂妄,还相信那些精神的力量,做出了明知碰壁却仍然做出的努力和抗争——我要说明一点,这可是和“北京”朋克没有关系。时至今日,我仍然随时可以调动我的思维,口若悬河地回答这个问题,但却已经无法面对自己那张信誓旦旦的脸。难道我真的喜欢他们这一点吗?难道他们真的值得我喜欢吗?他们有我所不具备的力量和能力吗?他们反叛吗?当我目睹他们在台上由衷的痛苦和愤怒,听到他们毫不在意随意贬低的男女关系,沉溺在和他们一样的眩晕状态里,我能确认我还爱他们吗?难道我就没有“误读”他们吗?!哪怕这爱让我顶住了那么多的压力,哪怕看他们现场看的要流泪,可现实中的他们和他们歌里唱的那么不一样,哪怕我哭着喊着“我爱oldschool!”哪怕我多喜欢皮夹克和紧腿裤,我都找不到窗口和遗忘的理由。那天演出后,我和五五五吵了一架,抱臂走在找夜班车的路上,我终于想清楚了一件事:我不再爱他们了。
当时,五五五面色黯淡的嘟囔了一句:“我还以为今天晚上你住我们家呢!”崔晨水听说我要走,劝我跟他回清河住,我说我要一个人呆会儿。他说那就给你五十块钱让你打车吧。我看着身上那件t恤,说不用了,我能回去。就是爬,我也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污染了的地方。离开这个淹没了我理想的演出场合。我在黑暗里走了好久,终于看到了一个站牌,其中有一站是到六里桥。我心想就是它了。我点上一支烟,站在那里等车。过了一会又来了一个女的等车,我闻到了她身上浓烈的香水味。
我“哐”地把他的杯子砸到地上,擦掉我写在小黑板上的话,站在桌子旁,手停顿了下来,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五五五什么也没说,他看着我做着这些,拿了把笤帚开始扫我摔在地上杯子的碎片。“千万别扎着我家的小狗。”听了这话,我又想撕他墙上的海报。我看了一眼他脖子上吊着的铜锁,打开门走了出去。我背着我绿色的双肩包走在阳光灿烂的回去的路上。看到了经过的无数的人,我以后再也不会来这个地方了。
我“哐”地往床上一躺,我的瞳孔散得很大,刚才我抽了很多叶子。
很久以后,有一次我再次路过这个地方看到了五五五。他还穿着黑色的皮夹克,烫着黑色的爆炸头,我喊“五五五!”车“倏”地开了过去。
很久以后,我在一本很好的摇滚杂志上看到关于他们的一个乐事儿:“北京有两个朋克乐队,一个叫au,一个叫逆子。有一天这两个乐队的主唱凑到一块,一人竖一紧鸡冠头,决定去坐公共汽车,因为他们平时很少坐公汽,要么骑车要么走路要么打的。这两人上了一辆公汽,往售票台上一趴,对售票员说:‘喂,我们不买票。’售票员一楞,问:‘为什么呀?’这两人说:‘因为我们是朋克。’售票员又是一楞:‘朋克是什么呀?’于是两人又说:‘你也甭管什么是朋克,反正朋克就是不买票,我们就是这样的朋克,以后再看见我们这样的,他们也不买票。’那售票员看着这两个鸡冠脑袋,心想:这两人是有毛病吧!于是他们俩就没买票。”我想起好像五五五以前确实给我讲过这件事。但他当时用的是自豪的语气。
第二节
荒漠走进了明晃晃的阳光里。他来北京找到了我。我们聊了很多“花瓶”上的好玩的事儿。我说最近实在太无聊了,他说你哪天有时间可以来石家庄找我玩。我说好。
说去就去。几天后,我还真去了。这次没有见朱家福的愉快,但也没见d的不堪。这次很正常,我在石市玩了几天,其间上了好多次网。我问起荒漠他们论坛上的那首诗是谁写的,他说不知道。还说那会儿我用的是“西瓜糖”的名字,比现在的名字好听多了。他说我那会儿老给他发无意义的帖子,弄的他很为难。
我只是一个闷闷不乐的女人,我应该喝的烂醉。日子飞速地过着,没有终点,没有目的地,除了死亡和奇迹,没有什么能改变这个。
北京的秋天已经到来了。今天下了场雨,是什么样的雨呢?想把自己打扮成真正的女人,穿高筒的靴子,超短裙,皮衣,还有长的皮手套之类。从星巴克半透明的磨沙玻璃望出去,窗外是滚滚的万丈红尘。现处的地段叫国贸。到处都是打着领带,穿着西装面目清秀的男子和妆化得一丝不苟的白领女士,衣服很低调,香水的味道很颓。
这里下午四、五点的阳光就像蜜糖一样,充满了迷人的质感。阳光打在脸上零落不可方物,突然寂寞。想起年少时,和紫予走过的那条通往香山的新修的公路。那条路真的非常酷,没有灯,人烟稀少。像在别的国家,任何一个国家,就不是中国。不知道会骑到哪里去,那就一直骑吧!月亮(是月亮吗?)像铜钱一般,大且圆,不像真的。我和紫予坐在寂静中。凝视着空空荡荡的地面、舞台、墙壁,时间变得支离破碎。我们点上烟,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远处传来火车的声音,夜色一点一点降落下来。屋子里很冷,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我收了墙上已经变得昏黄且残缺不全的一些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地图,连带一束假花,小心翼翼地放到我的包里。这十七岁的日子,过得这么快。仿佛所有的青春一下子就不再属于我们。
紫予说他更喜欢和大自然亲近。比如在没有人的旷野里,在满目学子的大学里。或者图书馆。或走在玉泉山那一带秋天的大路上,望见高远的山,或到亚运村一带,用那奢侈的时间去体会梦想与梦灭,幻想与幻灭。
我所在的那家学生报社的头儿老和我谈话。他说我编的东西太不主流了,不适合中学生看。那个头儿比我大不了多少,刚从政治学院毕业,怎么说起话来如此老气横秋。真是“苍老的年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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