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尤其是贾家和他们这些“帮凶”。
自己攒了那么多年的名声,可不能因为一个王卫国坏了。
“没错!王卫国你就是在抢劫!”
就在易中海皱眉的时候,贾东旭仿佛发现了什么华点,兴奋朝他看了过来,“师傅,我们赶紧找派出所,把王卫国给送进去!”
“对!找派出所!”
贾张氏一听,眼睛也亮了。
这明显是个好机会。
关键把王卫国给送进去了,他们家欠王卫国那五十就不用还了。
甚至还能把刚才易中海替他们家出的五十给要回来。
如果王卫国不想进去的话,还得赔钱求他们和解。
想到这,贾张氏又连忙对王卫国说道:“王卫国,伱要是不想进去,那就把刚才我们家还你的五十块吐出来,再赔我们一笔钱,否则我们就找派出所把你抓进去。”
面对贾家母子的反应和举动,王卫国愣了一下,紧接着就乐了。
不会吧?
自己刚才说的话,贾张氏和贾东旭这对二货,直接当真了?
就算真把派出所找过来,顶多也就对他批评教育几句。
不管怎么说,他是债主的身份,占据着大义,而贾东旭和贾家作为欠钱不还的老赖,本身就不占理。
从情理上,派出所会倾向他多一点。
再者。
他刚才是从贾家把这缝纫机给搬了出来没错,但并没有强行要带走,还和贾东旭他们“商量”了。
最后是在贾张氏和贾东旭没辙,默许的情况下,才准备带走的。
哪怕带有半强迫的性质,可也不至于上升到明抢的程度,毕竟贾家还欠着他钱呢!
顶多就是要债的处理方式不恰当。
现在的法律制度还没那么完善,很多事情的处理,除了依靠现行的一些条例和政策规定,更多还会掺杂着情理。
即便是后世,王卫国刚才的行为,也达不到入室抢劫的认定标准。
当然了。
年代不一样,肯定不能用后世的标准来参照现在,毕竟还是有区别的。
例如小偷小摸,在这年代可不是什么小事。
像原剧中开局的剧情,小盗圣棒梗偷鸡,当时要是上报到派出所,少说也得进少管所待一段时间,不过最后傻柱这个大冤种站出来顶罪,还被易中海他们几个大爷联手给压下来,内部进行处理了。
不过贾张氏和贾东旭还真天真。
就刚才的情况,真以为把派出所找过来,就能把他给送进去?
“东旭,老嫂子,没必要做的那么绝!”
易中海自然知道想要把王卫国送进去不现实,但却装模作样劝了贾张氏和贾东旭一句,借势对着王卫国说道:“王卫国,到底是一个院的邻居,事情没必要闹得那么僵,大家各退一步。
你把缝纫机给留下,再宽限东旭一段时间,这五十块他一定还上,就没必要闹到派出所了。”
“啧!各退一步?”
听到易中海的话,王卫国差点笑喷了。
“我是退了,但贾家退了什么?您这屁股都快歪到姥姥家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