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的是李军确实是一个干将,他参与破获的大案要案不计其数,其中参与审讯的重特大案件也不在少数。s市2002年和平区歌舞厅舞女失踪案“2002。03。13”杀人碎尸案,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其中一起案件的嫌犯是黑社会骨干成员,嘴硬得很,他跟那人在审讯室耗了3天3夜,最终还是被他给撬开了。鉴于他在上述两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分别荣立一等功和二等功各1次。
像这次遇到嫌犯不言不语进行冷对抗的情形,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是一件十分尴尬的事,无论你怎么问,案犯都是一副不理不采的样子。
那就用点手段吧,依然用强光照射这人的面部,在昏暗的地下室,不让他睡觉,但这人根本就不在乎这些,他将自己完全封闭起来,屏蔽了外界的任何刺激。
在李军身旁的江华其实比李军还急,做为刑警支队重案大队的副大队长,连让嫌犯开口说话都做不到,还谈什么拿口供?这简直是奇耻大辱嘛。
从前,李军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了,就是喜欢喝酒,而且是每喝必醉。
对于解决职务问题,他也努力过争取过,可一到提职的时候有人就旧事重提,说他不能担当重任,即使上来了也会因为喝酒误事。时间荏苒,转瞬10年过去了。跟他一起毕业的,都当了分局各个派出所的所长,最差的也是个副所长,有的甚至在市局要害部门当上了科长、副处长。这就是差距,这差距都是自己造成的。李军多次提出离开刑警大队到其他单位去工作,却没有被批准,吴局长要他哪里跌倒在哪里爬起来。是自己无能?以前也是这么审的啊,总结一下就是这个家伙如同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前不久,妻子受不了他酒后失态,跟他离了婚,女儿跟着妻子走了。
那一夜,他喝得酩酊大醉。
第二天早上,他摔碎了家里所有的酒具,包括从技术科要来的那个大玻璃缸,里面泡着的是人参酒,是他准备过冬时喝的。他宣布从此之后滴酒不沾,重新开始生活。
得知此事的吴局长很高兴,李军终于振作起来了。
按照李军的想法,自己借着这个机会一举拿下那人的口供,申局长一高兴,即使不许诺自己一官半职,也能得到立功受奖的机会,这样吴局也可以在局长办公会上名正言顺地给自己说话了。那时,自己首先争取当上刑警大队的中队长,然后再说下一步。路要一步一步地走,饭要一口一口地吃。一中队的中队长已经空了几个月了,分局一直没有任命,原因不详。
跟李军一个心思的还有一人,这人就是郊区分局一把局长吴耀明,对于李军的任用问题他不是没想过,用李军又担心李军酒后闹事,让自己面子挂不住。这次的确是一个好机会,就亲自给市局刑警的支队长张业打了电话,说明要李军加入专案组的想法。张业虽跟吴耀明是平级,都是虚职副局级,但人家吴耀明是分局的局长,手下管着很多科所队,比自己这个支队长的权利大很多。儿子警校快毕业了,市局留不下就放在郊区分局也可以,在艰苦的地方锻炼锻炼,对孩子的成长是一件好事。
就这样,李军进入了审讯组。
关键时刻,自己没有拿下口供。李军的自信心终于被金城打击得体无完肤,他恨不得冲上去将这个家伙暴打一顿,但现实是不允许他这么做的。这是赤裸裸的行刑讯逼供,还是当着上面那些监控室里的领导,这样拿下的口供水分很大,甚至当证据拿到法院去复核时都会被推翻,一旦退卷补充侦查,会更棘手。
从另一方面来讲,这也是一个警察无能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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