棵大树后面,远处才传来子弹高速出膛时沉闷的声响。
张潇潇深深吸了口气,这种隐约中的第六感,已经不止一次的救了她的性命。要知道,即便是普通步枪的子弹射出速度,也都在七百到九百米每秒,如果是狙击枪子弹速度还会更快一些,而声音的传播速度也不过是三百四十多米每秒。往往是人已经被狙击枪打死了,声音才会传过来。
如果刚刚不是第六感让她惊觉,她此时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张潇潇觉得这次真的遇到扎手的点子了。她乘坐直升机从霞光峰北侧着陆,然后绕过霞光峰到了灵水旁,其目的就是防止在行动前被丁银发现。
没想到对方早就在此处做了埋伏,更可怕的是狙击点能选择的如斯准确,恰好扼住了前进的咽喉。
事实上,灵水的泅渡点很多,张潇潇知道,再往下走出两公里,还有一处缓滩,但那里正对着回雁峰中间,如果从那里渡河,就得绕过半个回雁峰,才能到达丁银所处的位置。
当时她选择从此处渡河,一方面是能悄无声息的潜入,另一方面是因为此处距离丁银最近的路线。可如今看来,丁银要么提前发现了她的潜入,要么就是和她一样,早就看好了位置,提前派人再次狙击防范。
张潇潇不认为丁银能提前发现她的潜入,毕竟隔着一座山,对方除非有天眼才能看到她。那么只能是第二种情况了,对方也是身经百战的丛林战高手,一眼就选中了己方最可能出现的位置进行防御。
如此推测,丁银大张旗鼓的将方无邪引至回雁峰,决不可能是此人不懂战术战略,而是有意如此。
为什么要选择这里呢?
张潇潇有那么一刹那,已经忘记了对面的狙击手,只是思考这个诡异的问题。
这个失神只是刹那,她马上回过神来,打开通讯器道:“呼叫鹰眼,请快速调查有关回雁峰的所有资料。”
关闭通讯器后,张潇潇慢慢的把帽子递到树前,砰的一股大力传来,挂在枪上的帽子被狙击弹撕得粉碎,张潇潇猛地探出身去,举枪便射。
对方开了两枪,她已经能确定位置,当扳机勾下,炽白的火焰撕开夜幕,射向目标,她的人已经缩了回去。
密林里寂静无声,只有涛涛的灵水奔腾南去。
张潇潇躲在树后,她有种感觉,刚刚的一枪并未奏效,对方已经转移了阵地。而她,必然还在对方狙击范围之内。
张潇潇掂量着手中的闪光弹,一个引蛇出洞的计划已经慢慢成型,要作用在对岸狙击手的身上了。
回雁峰南侧稍微平缓之处,丁银正在一块石头上盘膝而坐。
一个粗壮的大汉快如一阵风似的从密林中跑了出来,肩膀上扛着的,正是昏迷的叶流云。
这人就是跟随丁银来到湖州的追命,他本名当然不可能叫追命,但因为他的追踪、反追踪技巧高超,时间长了就有了这么个诨号,慢慢的也就被人叫习惯了。
追命把叶流云扔到地上,四个多小时的山区奔跑,又扛着个九十多斤的女人,即便是他,也有些吃不消,累的呼哧带喘:“大哥,人带回来了,这妞长得不赖,完事儿了就给我吧。”
丁银连眼睛都没睁,冷冷道:“你觉得完事儿了还有时间吗?想必警方已经慢慢的围了上来,杀死方无邪后,我们必须马上撤离。”
“那就现在吧,反正她也没什么用。”追命蹲下身摸着叶流云光滑的脸蛋,看着蜷缩的凸凹有致的身体,心里痒的不行不行的,咧着嘴露出一口焦黄的牙齿,大板牙上还夹杂着韭菜叶。他伸手又把叶流云抱起,狞笑着就往林子里走。
丁银微微叹了口气,追命在跟随他之前,是个杀人放火坏种,有一次执行任务时被他冒然救下,自此后就跟了他混。因为他管的严,追命有需要时只能花钱去做,算起来也有五六年没做过这种劫掠良家妇女的事儿了。
这次让追命绑回叶流云,怕是又激起曾经的记忆,忍不住要做丧尽天良的事情了。丁银稍一犹豫,还是在追命抱人进密林前开口了:“这事儿别急,你身后跟了个尾巴,不是庸手,先去解决了再说。”
追命眼睛都要喷火了,但看到丁银不含情感的双眼,还是把叶流云又扔到他脚下,不过仍是有些不甘心,讨价道:“大哥,之前你又说留着尾巴引姓方那小子来,现在又让我去解决。到底你心里想做什么?要不想让我去吧,我快一点,十五分钟……不,十分钟铁定回来。”
丁银没有说话,追命也不敢再说,躬身行礼后钻入密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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