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猎物,效率实在低下,巫妖给他的任务是将精灵士兵的前沿哨岗全部拔除,使对方不知道前线发生了什么事情,这样才能导演一场血腥味十足的大戏,血魔有趣的称自己的任务叫做,打老鼠。
而现在,血魔正是利用希曼这只受伤的老鼠,带领他找到精灵斥候的前线哨所。
掌控生死的血手-血魔
作为恶魔和兽人的混血儿,血魔被所有凡间的生物所排斥。血魔用他所杀的生物的血来沐浴,并能以此来治疗他的伤口-虽然这证明了他的不幸。那些冒险的傻瓜们必须得知道的是,血魔可以在几里外感受到他们血液的流动,并随后获取他们无助的视野,当血魔的嗜血狂暴将敌人撕裂时,他的猎物面对一道无解的选择题:尝试着与这位快速的恶魔竞速时流血而亡,或者呆在原地被他狂暴的撕成碎片。
血之狂暴
挑起一个单位(敌方或友方)对鲜血的无限渴望。
屠戮
每当血魔杀死一个单位,他就用鲜血淋遍全身,从中恢复自己的生命。
嗜血渴望
血魔能凭本能察觉血液的流动,当附近有生命低于40%的敌方英雄出现时,他能得到该英雄的视野并提升移动速度。
割裂
撕裂目标的身体,使其在移动中不断地失血,受到伤害。
很显然,希曼所受的伤并不像他想的那么轻松,如果不及时救治,恐怕他就要因为伤口感染而死在野外。
希曼安静耐心的蹲守在树冠中,他必须完全确认没有人跟踪后,才敢退回哨所,受伤的精灵斥候如果第一时间逃回哨所,那无疑是陷害自己的战友。
因为伤痛,原本敏锐的感知将会减弱,从而无法正确分辨出危险信号,以前就出现过一名新人在手臂被砍断后,咬住断手,冲回哨所。他知道,只要时间不长,就能将手接上。
可是那个新人却忽略了一名跟随在他身后的自由联邦侦察兵,他刚进入哨所不久,一队侦察兵紧随其后堵住了正门,暗杀哨兵,设下陷阱。
每一个出去的精灵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十几个精灵斥候被剥皮割耳挂在树林中随风摇曳。剩下被堵在里面的伤兵,也被全部屠杀,女性精灵为了不被凌辱,抢先在对方攻入时纷纷自杀。
这就是血的教训,任何一个在桑普多平原执行任务的精灵斥候,首先必须清楚,不论如何都不能将哨所暴露。
就算希曼已经痛的快要昏过去,他依然不会贸然进入哨所,在痛苦的等待了三个小时后,希曼知道,自己再不救治,恐怕要死翘翘了。
感觉中的危险已经消退,希曼咬住嘴唇又坚持了一个小时,这才慢慢挪下树,没有发出一丁点声音,摸进草丛,小心翼翼的爬向哨所。
血魔此时抠着嘴角郁闷的玩弄脚边尸体,利爪扑哧扑哧在尸体上捅出无数个窟窿,那只小老鼠实在太警惕了,在树上已经蹲了几个小时。
不过,对于一位优秀的狩猎者而言,最不缺少的便是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