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说什么事。不过,他好像说了一句我们这庙子越来越有味道了。”蔡智能小心冀冀地解释着。这个大哥,在几个乞丐中已经奠定了绝对的权威。不只是会打猎,工夫棒,脑瓜子也特别灵光,所说的事情几乎是百分之百的准确。现在的几人,只要陈华不在他们身边,他们就要讲到叶家小地主那一扁担,他们真的很“感谢”叶家小地主的那一扁担,否则,他们又哪有这种好日子呢。虽然“老大”说了鱼虾每日一顿管够,一个星期只吃一次猪肉,让他们的嘴有点馋外,他们觉得老大什么都好。
“那好,我们明天下午早点回来,然后去文秀才家,看他有什么事。”陈华心里想,这文秀才找自己,应该不会是什么坏事,如果他有什么坏心眼,自己是个乞丐,他也图不了什么。
文秀才名叫文渊,字伯平,光绪十六年秀才,但那以后却一直未中举人。到了光绪三十年后文秀才已经40岁了,终于放弃了考举人的举动,安心教育这个小镇上的孩子。
本来,文秀才对陈华也只是偶尔感兴趣,事情过了也就算了。但他去张屠户那儿买肉时,张屠户却说了一句“真是神了!那几个小乞丐自那次卖给你几只野兔野鸡后,几乎每天都要拿几只兔子和野鸡过来。文秀才,那些可是半大的孩子呢,你觉得,那野兔有那么好抓的吗?”
“抓?张屠户,你说他们是用手抓的?”文秀才一听,这里面果然有名堂。
“我后来观察过他们提到镇上来的野物,肯定不是火药枪打的,因为野物身上没有枪眼,而且大多数野物连血也没流一滴,就那么死了。你觉得,他们不是抓的又是什么?再有,他们一个叫陈华的每隔七天就要在我这儿割了两斤肉,而且还专门要不好卖的瘦肉,你说,这乞丐也割得起肉了,这算什么?”张屠户说道。
“啊”文秀才应了一声,没再说什么,提着肉就回了家。文秀才虽然薄有家产,但还是严格遵循初一十五打牙祭的习惯,平时也舍不得割两块肉的,只是家里来客了,才到张屠户这而来割两斤。真要说起来,文秀才的生活还没有陈华等几个乞丐开得好。
回到家后,文秀才想起张屠户的话,觉得有必要去破庙里看看那三个孩子。至少,这些乞丐,脸还是洗得很干净的。所以,就有了文秀才的破庙之行。
第二天下午申时三刻,陈华回到破庙,将收获的兔子交给刘玄德卖到镇上的一家饭馆,那家馆子长期收购野味,听说,那家名叫“陶然居”的馆子在县城里还有一个总店,当时,陈华就惊奇得不得了:这个时候,难道就有连锁店了?
好在陶然居虽然给的价格只相当于市面上的百分之八十左右,但陈华并不在乎这一点,因为在市场上卖要遇机会,当然,逢场天的生意肯定要好做一些,但问题是等陈华几人的兔子从山上扛下来,早就散场了。这死野兔、野鸡之类的又不适合第二天卖,因为身子会变得列加僵硬,当天卖,野物的身子还是软软的,买家觉得新鲜,会多给几个大子的。所以,不好卖时陈华就叫人直接交到“陶然居”去。
当然,去文秀才家陈华换了一套半新旧的干净衣服,又找来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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