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章果记忆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西鸿提了两瓶六十度的江津白酒闯进了向天的狗窝。

    老远就听见向天朗诵诗句的声音,他正在背诵诗人柏桦的琼斯敦:可以开始了,孩子们可以开始了这革命的一夜鸟儿他们怎么还没有来?我听见屋里传出林川的声音。“鸟儿吐血去了,”白狐说。然后屋里的声音就变得快活起来。

    林川、白狐、文青水都是师大中文系一个班的同学,且关系好得超过了男女关系,这让许多人都很吃惊。他们三个人都写诗,但准确地说,谁也不比谁写得更棒,加上他们三个又住同一个寝室,所以在当地诗坛便有“师大三剑客”之称。然后再加上向天和我,我们这个小文学***便感觉良好得如同上厕所拉屎。

    我们经常像小爬虫一样四处走动,穿着风衣,头发横披地在各个高校的文学聚会上拍胸口或者跺地板。我们聚会的地方一般是在向天的狗窝,白酒、花生、猪耳朵,开口就要谈“精神高度”问题,挺吓人的。“妈的,他们又在骂我,”文青水恨得牙痒痒地说。

    “鸟儿”是文青水的绰号,而且这个绰号考证起来非常有意思,这主要是因为他的诗里经常出现“鸟儿”这一意象。文青水刚开始弄诗歌的时候弄得不好,他最喜欢的诗句是美国诗人金斯堡的名句:美国,你用你的原子弹日你自己吧。受其影响,他便开始胡弄现代诗,他写过一首标题叫做铁的诗,第一句就把我们乐坏了,他这样写:铁就是铁。林川立刻笑晕了,他说铁不是铁那是个屁呀。后来文青水又写了一首诗,里面有一句叫做“鸟儿一边飞一边吐血”把我们吓晕了,连忙抬头,发现他仍然活得气宇轩昂,一点没有想死的模样,才放了心。

    现在的文青水常常写出一些可以使人惊艳的句子来,他的诗歌遍发国内的各大刊物,但我们仍然叫他“鸟儿”他气得不行。

    “***,又在背后说我坏话,”我和文青水进屋之后他便叫起来。

    桌上有一些卤菜之类的东西,白狐接过酒:“鸟儿,这几天怎么老见不着人?”

    “你们是上下铺关系,”向天说:“还找不着人?”

    “关系稿”林川说:“刚才还在背后骂鸟儿,鸟儿一进来就拍人家马屁去了。”

    “关系稿”是白狐的绰号,其原因有二。第一是白狐刚写诗的时候,怎么也发表不了,他急坏了,后来听说晚报有个编辑是他老乡,便提了礼品去拜访,当然还顺便提了一叠诗稿,后来果真在晚报上发了一首只有七八行的诗,这便是他的处*女作。还有一个原因是有一天白狐出了一个谜语让我们猜,他说:女作者和编辑睡觉,猜一种现象。我们几个想得肝肠寸断都没能想出来,然后这家伙点上一支烟,揭开了谜底,他说:谜底是关系搞(稿)。

    我们乐坏了,从此就叫他“关系稿”“你们来晚了,先喝两杯,”向天虽然是讲师,但依然常常瞎胡闹。我们喝酒,然后谈诗论文。文青水一喝酒脸就红,他有点酒精过敏,一喝了酒,就皮子痒痒的。然后就开始脸红筋胀地背诵他的诗句。

    这时候,坐在门边的林川突然叫起来,他在地上拾到一张便条,上面写了几个字:向天老师,我爱你疯狂地。署名是“一个女生”纸条上有几个脚印,显然是向天自己踩的,他一向有些马虎大意,肯定没看见。林川一字一顿地念,并且学着女声“我爱你”向天正在扯鼻毛,他一下一下地扯,正感到很快乐,见大伙轰动了起来,便立即抓过纸条,

    心里希望这几个字是皮珊写的。“不是她的字”向天心里有一层失望在掉下去。但他的脸上却红红地装着傻乐。

    “艳遇艳遇,”白狐高声叫起来,这家伙是个小白脸,他说:“让我们来想象一下这个女孩子的容貌”大伙便七嘴八舌地描述起来。“行了行了,”林川说:“我来综合一下,大眼睛,小嘴巴,丰乳,肥臀,爱发嗲”大伙哄笑,一个个都显得非常快乐。

    向天心里正因为那纸条不是皮珊写的而有些沮丧,不知为什么,这几天他的心情一直有些忧郁黯淡。向天曾画过一幅钢笔素描寄给皮珊,他在画上这样写:“我爱的皮”

    “她收到了吗?”向天想。一群人正在向天屋里闹着的时候,屋外,向天门前的花在月亮下开得非常闪亮。一个穿白衣裙的女孩像一株小白桦一样地站在那里,她闻到了花香,但她的心却一点点地下沉。她感到有一种眩晕感在倾刻间弥漫了她整个的身体。

    “我怎么办呢?”皮珊想。而月光照耀大地,初夏的夜晚飘动着花香。贝小嘉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和我说话了,但我猜测她肯定对我挺好,否则那天我和狗熊打架时她就不会喊我不要去了。

    我和狗熊打架的事早已传得满校风雨。有一天我对芳儿说:我怎么你了,要这样害我。她不说话,只是用亮亮的眼睛看着我。我感觉她的眼神有些幽幽的、郁郁的,像母猫的眼神。我有些心软,就拍了拍她的肩,说:“算了吧,我们是同学。”这傻瓜居然被我这句话感动得眼里有了泪花。可是我从此再不和她说话。“她不懂事的样子像只病猫,”我这样恶毒地认为。我最担心的事情是我打架的事儿被学校知道,因为我听说学校由于我在文学方面的成就正准备保送我去读大学。这一段时间我正拼命地写一些文字,然后八方送去发表,尽管我已发表了好几百篇文章和诗歌,并且还曾经被评为“十大校园诗人”但我仍然对自己多少还持有一些怀疑态度。我唯一的想法就是以多取胜,作品多决不是坏事,我这样想。

    有一天我问向天什么叫做保送,他说就是文艺方面有特长的特招生。

    我就表现得很得意,故意问他:“什么叫特招生?”

    “特招生就是特别糟糕的学生,简称特招生,”他居然这么给我解释。

    尽管我的学习成绩有点糟糕,但我仍然渴望上大学。谁又会不想上大学呢?其实我的成绩也不是特别糟糕,主要是英语差得让人想吐血而已。

    如果我打架的事被学校知道,保送的事我简直不敢想下去。

    最近这一段时间我挺老实,上课也不讲话了,班主任老头以为他的教育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成效,快乐得都快发疯了。他在班会上还经常表扬我,他说:你们应该向程西鸿同学学习,后进仍然可以变成先进嘛他这样说我就有些不服气,我立即举手要求发言。班主任老头还以为我要趁此机会表决心,便让我站起来说话。于是我就装怪,我说:“班主任,你用词不对,我不是后进变成先进,我是原本就先进,现在又继续先进”班里便有人小声地笑起来,我就更得意,一副理论权威的模样,继续进一步阐述道:“请问我什么时候后进过了,我一进高中就担任学生会副主席,尽管有一些缺点,但俗话说瑕不掩瑜嘛,从辩证的角度来说”班主任老头气得差点在讲台上晕过去,他立马叫起来:“程西鸿,你太猖狂了。”他的这句话立刻提醒了我,我想我不是要挣表现吗,我怎么和他叫阵呢。于是我说,对不住老师,我是不是太不谦虚了。班主任见我这么快就承认了错误,脸上用一副孺子可教的神态示意我坐下,然后他又傻气地说:“同学们,要记住,不能骄傲自大”

    这时候我听见旁边的贝小嘉小声说了一句:小坏蛋。我知道她在骂我,但是我就是不理她。贝小嘉依然穿着有花纹的衣裙,眼睛依然亮亮的,我觉得她现在像一个可爱到了极点的洋娃娃。

    “为她打架,值!”尽管我和狗熊打架的事与贝小嘉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我偏要认为这事贝小嘉也有份。“如果不是她,我就不会疏远芳儿。”我固执地想。

    有一天班主任老头愉快地把我叫到一边:“你回去把你的个人材料和发表作品的情况整理一下,交到学校去。”他说。“干嘛?”我一脸茫然的样子。他干笑两声,露出一排被烟熏黄的牙垢很深的牙齿:“读大学,特招生。”他快乐的样子使我还以为是他要读大学了。“我是学生会副主席,校刊主编,”我得意地想“我是校园作家,我***要上大学了。”我有些飘飘然,走路都一步三晃了。其实我这个学生会副主席是怎么弄来的,贝小嘉和芳儿最清楚。那时我刚进现在这所中学,中考的失利使我一直被埋在一大片黑黑的阴影中。我讨厌普高。我只想读重高。现在进了这么一所普普通通的高中,我丧气得连继续念书的勇气也没有了。

    刚踏进这所中学的时候,我几乎是什么也不想说。后来我想不管那么多了,听天由命吧。再后来团委的一个老师找到我,他说你文章写得不错你干脆在学生会宣传部当个宣传干事吧。

    于是我便当了这么个芝麻绿豆官。

    有一天全校开大会,是选举学生会的干部。其实学生会部长以上的干部都已经定了下来,全是团委老师选的人。开会的目的无非是走走过场,也就是让那些内定的部长一级的干部们做个就职演说,然后再进行投票。而我仅仅只是小干事,连上台的资格都没有。我也有自知自明,我当然不会上台。

    那些学生在主席台演讲得口若悬河的时候,我就开始打瞌睡。当时我的左边和右边分别坐着贝小嘉和芳儿。我耷拉着脑袋正梦见天上在掉钞票,我就激动地去抢啊抢芳儿一脚把我踢醒,她说:“宝器,你别打鼾行不行。”如果芳儿不把我踢醒,如果我睡觉不打鼾,我就决当不上学生会副主席,这实在是个运气问题。

    我被芳儿踢醒的时候台上的就职演讲已进入了尾声。正在进行最后一个,也就是能使我当上学生会副主席的一个项目。团委老师站在主席台上,宣布说全校所有的同学只要想当学生会干部的,都可以上来自我推荐自我演讲。他的话一说完,便有人冲上了台,我一看便知道是团委老师为了活跃气氛事先安排的。那人一上台便说“我来竞选卫生部长”我一听就笑起来,哪里有人自愿上台去当卫生部长的呢?既然上去了,为什么不直接竞选学生会主席呢?

    “真的是个宝器。”我小声地骂。

    我没想到这句话却使两位女同学看不惯了。先是贝小嘉白了我一眼,然后是芳儿的一声喝问:“你骂谁?”她居然对我竖起了眉毛。“台上那个神经病。”我说。

    “你凭什么骂别人,有本事你也上去。”芳儿一副主持正义的模样。

    “上去就上去。”我最讨厌别人看不起我,但我又说:“我上去了赌什么?”这完全是学生时代的口头禅,没想到芳儿也生怕事情搞不大“你说赌什么?”她说。

    这时我看见芳儿一脸红扑扑的,她的身体发育得像秋天的紫葡萄,尤其她的脸蛋,柔嫩嫩的,又白又透亮。我一激动,就说,我要是上去了你就得让我拧一下你的脸蛋。

    她居然答应了,然后她说:“要是你不敢上去呢”

    但我早已一阵风一般刮上了主席台。一上主席台我便发现团委老师的眼神里有一种迟疑,我为自己给他出了难题而暗暗高兴。要知道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怯场的人。拿过麦克风,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同学们,现在站在你们面前的人叫做程西鸿,你们从现在开始必须记住这个名字,因为他将成为你们的学生会主席

    全校学生热烈鼓掌。从那一刻开始,我便成了这所学校最著名的学生。

    团委老师没有料到他一手策划的秩序被我打乱。投票的时候,我的票数再一次让我证实了自己的演讲能力,我实在是没有想到,我的票数居然最多。按规矩我应该走马上任学生会主席的,可团委老师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我便只能随意地做了个副主席。

    我一直很担心我和狗熊打架的事被校方发现。如果这样,情况就麻烦了。我一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一边在学校努力装得很老实,那情况有点像一只小狼混迹在羊群中。

    不知为什么,近段时间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起了某种模糊的变化。自从去了王姐家里,头几天我还一想到那事就恶心,有时候还觉得那事太不健康,并且发誓再不这么干了。

    谁知道这几天内心竟对此产生了强烈的渴求。有时候我走在大街上,看着那些五彩缤纷的女人,内心就涌出一种冲动。我想冲过去,把她们搂在怀里。

    “***,这是怎么了。”我不止一次地骂自己。

    有时候我会想到王姐,她那丰满而性感的身体,还有她迷人的微笑,都会让我的眼睛在太阳下失明,但我想我决不能再去找她,她在吸引我的同时也让我感到恶心。

    我最喜欢的女人是丁香,丁香是我的体育教师,丁香很美丽。

    下午上自习课的时候,我慌张地跑到团委办公室,我要去编下一期校刊。

    团委办公室没有人,我掏出钥匙打开抽屉,胡乱地翻出一大叠稿件。这个办公室很有可能是我们全校最糟糕的办公室,它显得非常乱。学生会的干部们都有钥匙,有的人简直不知道把这儿当什么了。去年夏天的时候,那个胖胖的体育部长居然带着一个女孩在这里接吻,那小子胆子也大,居然没锁门。当时我找团委老师有点事,发现门是虚掩着的,探头一看便乐了,我看见那小子抱着一个女孩正在那里啃得快活,而且一双脏手还在别人身上乱摸,我就哈哈地笑起来。

    那小子吓得差点尿裤子,一见是我,腿立马软了,当即给我跪下。我也没难为他们,因为我发现那女孩也胖,两个胖子正好一对。我就对他说:兄弟,算你倒霉,明天拿条烟来吧。他快乐地答应了,并且当天晚上就把烟直接送到了我家里。

    校刊一个月出两期,我只负责编,印刷则由宣传部负责,每期校刊要印二百份,每个班都要张贴,还要送与外校交流。那时候的确是个文学发烧得厉害的年代,连中学校园也不例外,后来文坛冒出个汪国真,那位大爷诗写得挺臭,但据说很受中学生欢迎。我去找来没读上三页,立即上厕所大便去了,我想这位大爷如果在那个时候走红,肯定要被那一批中学生乱扔砖头。我们校刊的来稿特别多,尤其高中部的女同胞,文章写得和人一样漂亮,我看着她们的文章常常直犯迷糊,我想她们这么好的文笔不读重点高中考大学真他妈是文坛的一大损失。

    我坐在团委办公室看稿,看着看着我就想打瞌睡,就想烧根烟。

    我慢慢地抬头看了看,心想现在是上课时间,没人会来的。这样想着便准备掏出烟来点上。就在这时候,女体育教师丁香走了进来。

    丁香依然那么闪亮,她走路的时候袅袅婷婷,胸脯里仿佛藏了两只可爱的小白兔。我那讨厌的眼睛立刻不老实起来,它们居然阳光一样停在那兔子出没的地方。

    “程西鸿,这期校刊编完了吗?”丁香说。她的声音很甜,我立即想到了一句诗:大珠小珠落玉盘。我说快了快了,不知为什么脸就有些红:“你有什么事吗?丁香老师,办公室没人。”我对她说话的时候眼睛立刻折叠到稿纸上。

    丁香轻轻笑起来“你不是人吗?”她说。这时我注意到她正在嚼口香糖。她的腮帮左右地抽*动,她嚼口香糖的样子很好看。“我这儿有一篇短文章,你看能不能在这期发?”丁香递过来一篇文章。我伸手去接文章的时候突然闻到了她身上一股淡淡的香味。这种香味非常好闻,很清新很干洁,我感觉自己内心有小虫在爬。

    那是一篇文笔很纤秀的文章,标题叫做再见,孩子们,我没想到丁香居然会写文章。我飞快地一目十行般翻了一遍:“丁香老师,你要走吗?”我吃了一惊,心里非常慌乱和难过。丁香眼睛亮亮的,她依然美丽地嚼着口香糖:“对。”她吐出让我讨厌的一个字。

    “不教书了吗?”我有些激动:“还在我们这座城市吗?”

    她轻轻地摇摇头,然后我注意到她的脸上开始升起一朵幸福的云彩。“不教书了,我要去另一座城市,明天就走。我不想现在告诉你们,我要去一家报社做文艺编辑,”她说:“我给你个地址吧,你的文章写得挺棒,你可以在我那儿赚点稿费。”

    我的心里实在不是很高兴,我说我讨厌那座城市。

    丁香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继续嚼她的口香糖,然后她趴在桌上给我写她的地址。

    我看着她写字的模样,心里突然酸酸的。丁香要走了,我想,我再也看不见她了。

    “再见,孩子们是我写给同学们的,我想你们可能是我一生中所教过的学生里的最后一批。”丁香叹息了一声,轻声说。她的口气有些伤感和忧郁。

    她写完地址,对我挥了挥手,她说:“再见了,程西鸿。”我的眼睛有些润。

    丁香已经嚼着口香糖出去了。我看着她楚楚动人的背影消失在办公室门口的时候,心里的暗痛突然强烈起来。我傻傻地呆了一会,立刻跳起来跑到玻璃窗下。我看见丁香在阳光下穿过绿色的操场,她黑黑的长发被风吹起来,在她身后轻轻地飘,轻轻地飘不知为什么,我的泪水在突然之间流满了脸颊。我清楚地记得那天她穿着蓝色的牛仔裤和白色的短袖衬衫,我还记得那天阳光灿烂,丁香健康的身体独自穿过操场的时候风掀起了她的黑发。这个简单的场面鲜明而复杂,它总是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像闪亮的刀锋一样闪过我沉香的睡眠。

    那一刻,我非常讨厌我作为“学生”的身份,我想假如我不是学生,我就可以用九匹马的速度像一个王子一样追上去,对着她的背影就像王子对着自己最最心爱的公主,用天使一般的声音大声喊:“丁香,我喜欢你。”

    但是丁香要走了,丁香要离开这座城市了。

    那一期的校刊我编得非常糟糕,但是我没有忘记把丁香的文章发表出来。我手里紧紧地捏着她留给我的地址,直到它沾上了汗我仍然捏着它。晚上的时候,我一个人跑到教师楼,呆呆地看着丁香屋里的灯光,躲在阴暗的楼道里我几次都想去敲丁香的门,直到她屋里的灯光慢慢熄灭我也没有决定下来是否该去敲门。那一夜,我在茫茫的夜色中走回家的时候,悄悄地躲在街灯下伤伤心心地哭了一回。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因为一个女性而伤心,而且她居然并不知道我在为她流泪。我在街灯下猜测着她现在已经安然入睡,并且有了吐气若兰的鼾声。但是我不愿意自己这么失败。后来我做出一个决定,我要在明天她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拦住她,对她大声说:我喜欢你!

    我为自己能够做出这么一个英明的决定而暗暗高兴,我甚至还在梦中设计了与丁香相会的场景。我想她肯定会泪流满面地扔开行囊,娇声对我说:西鸿,我不走了,我留下来陪你我被自己的设想弄得热泪盈眶,兴奋不已。

    第二天早晨,天刚朦朦亮,我就爬起来往学校赶。这座城市的早晨总是被大雾堵满,我手里握着丁香留给我的地址,我感觉我的心像这个早晨的露水一样一滴一滴地湿掉。

    可是当我赶到教师楼的时候,我惊慌地发现,丁香住的地方已经成了一座空房子。

    那时候,一个人内心的秘密在一瞬间被毁灭了。

    我孤独地从教师楼沿阶而下,心情仓惶。我独自走到操场中间坐下来,校园里的人很少,只有大雾义无反顾地罩下来。操场上整齐而密集地生长着纵队一样的青草,有几点露珠在闪闪发亮,我手里仍然捏着丁香留给我的地址。禁果记忆我伸开写有地址的纸张,那上面有几行丁香清秀的字迹。我把它一点一点地撕碎,然后把它往空中一抛,那些被我撕碎的纸屑飘飘扬扬地从空中掉下来,落得我一身都是。这时候,我听见不远处有人在大声喝问:“谁这么早跑学校来胡闹,把纸屑四处乱扔。”

    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管治安的王老师,一个非常厉害的家伙。我吓了一跳,心想被他逮着麻烦可就大了。于是我兔子一样地跑出了早晨的校园。

    暗痛

    黄昏,晚霞一如继往地灿烂,云朵像一大堆被谁点燃的棉花糖。文青水抬头看着天空边缘一群群斜斜飞舞的白色鸟儿,忧郁的眼神里飘动着火苗。他沿着江边的青石板路向前,他眼里的火苗,突然具有了某种充满兽性的光芒。

    “我需要郑纤,”文青水的步子走得更加快起来,他每次去郑纤家里的时间都是黄昏。“人约黄昏后,”每次文青水都会想到这句词。

    这一段时间,唐儿对文青水的态度如同一只装满了雪糕的冰柜。文青水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文青水想。但他立即又把这个假设给否定了,因为那个男人至少快四十岁了,而且他又那么俗不可耐,唐儿怎么会喜欢上他呢?文青水这样认为。自从他上次和郑纤有了亲密关系后,文青水一直认为自己对不住唐儿,尽管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过什么约定。事实上,大学四年,直到现在马上就要毕业分配了,文青水和唐儿的关系都还没定下来。白狐、林川他们都劝文青水要速战速决,因为师大宣传部已经在找文青水谈话了,院方准备把他留下来编院报。留在这所大城市当然要比回家教书强。说话最干脆的是程西鸿,这小子说:青水,干脆你先把唐儿弄了,生米做成熟饭再说。

    但文青水决不会这么做,在他的心中,唐儿洁白无瑕,唐儿是一枝未开的处*女荷。

    认识唐儿的那年文青水刚进校。每次在图书馆,文青水总能遇见她,那时唐儿梳一条美丽的麻花辫,穿一条白得耀眼的裙子,她笑的时候,声音又脆又响,像山间洒落的铃铛。有一次,文青水的书掉了,唐儿帮他拾起来。唐儿说:“同学,是你的书吗?”当时文青水正在图书馆的桌子上埋着头划拉文学梦,他就听见一个甜美的声音在旁边响起来。

    “紫儿,”文青水抬起头的时候,差点叫出声来。而唐儿手里拿着书,脸上微笑得如同握住了一束春天。然后文青水的脸便红了,然后文青水接过书,慌乱中居然连谢谢也忘记了说。

    “她就是紫儿,”文青水看着唐儿白色的衣裙飘然消逝在图书馆尽头的时候想。

    后来他们终于在一个同学寝室里认识的时候,已经过了快一个月。

    “是你?”他们叫起来,大概是同时想起了图书馆里的那一幕。

    很多年后,文青水仍然记得他和唐儿认识时唐儿说的第一句话,地点是在男生二舍。那天唐儿依然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裙子,黑黑的麻花辫子鱼儿一样甩来甩去。

    “你就是那个诗写得很棒的文青水?”唐儿夸张地叫起来“听说你很容易脸红。”然后文青水的脸便真的红了起来,而且鲜桃一般红得很精彩。

    后来文青水还专门为此写了一篇散文诗,叫做男生二舍:最温馨的记忆。男生二舍的几个哥们还以为这文章是写给他们的,高兴坏了,都说文青水对哥们真不错,住这么近都还写文章给哥几个问候一下。白狐对此有一个生动的比喻,他说文青水这么做是拿女朋友的屁股去给弟兄们做脸,把大伙笑坏了。许多年后,文青水仍然对他和唐儿的邂逅记忆犹新。他的眼前常常出现一个穿白衣裙梳麻花辫的女孩,她的声音脆生生地在说:你就是那个诗写得很棒的文青水听说你很容易脸红。

    然后他们一交往便是四年。现在临近毕业,大家很快就要劳燕分飞,文青水就想找唐儿出来认认真真地谈一谈,比如毕业后是否留在这座城市等等。因为现在文青水认为他和唐儿的事情大家已经心照不宣,他认为现在已经到了水到渠成的时候,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面对一张白纸,然后去把它捅破就行了。今天上午,文青水就是抱着这样一种想当然的美好设想去找唐儿的。可是当文青水站在那个鲜花缀满的窗口红着脸大声叫“唐儿”的时候,唐儿同寝室的女孩却伸出头来:“唐儿一大早就出去了可能,可能大概是去了钢厂吧。”那女孩这么说。“钢厂?那个莫名其妙的穿黑衣服的男人?”文青水不知为什么就显得心烦意乱。在文青水和唐儿所交往的四年中,他们一直循规蹈矩,偶尔的亲热也仅仅限于拉手,拥抱或者接吻。有时文青水漏*点如潮地冲动起来,可是一旦面对唐儿惊慌失措地摇手的样子,他又责怪起自己来,他恨自己那种来自内心的**裸的肉欲。“她是那么纯洁,我怎么能破坏她呢?”文青水这么想。

    有时候他们接吻,躲在校园的林荫道边或者向天的家里,唐儿的嘴唇一旦颤抖地碰到文青水的嘴唇,她就会泪流满面。每当这个时候,文青水就会说:唐儿,你是我的神,你是我心中的女王,永远,永远在文青水的心目中,对唐儿的评价总是这样一个字:纯。

    而唐儿每次听到文青水说这句话的时候,总会浑身如同秋风里的叶子一样颤栗。

    “可爱的唐儿,她连接吻也不会呵,”文青水总是这样想:“她实在是个害羞的女孩,每次接吻她都会掉眼泪。”可是今天上午唐儿却去了钢厂。

    “那个男人真的是她的老乡,她是去办事,”文青水安慰自己。“但是为什么那个男人要给她钱呢?”文青水想。然后他不知为什么就心烦起来。

    其实文青水曾经好多次地问过唐儿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是谁。但唐儿总是有些神色慌张地搪塞他,有时候唐儿会生气“他是你爸,”唐儿气鼓鼓地嚷。这是文青水第一次听到唐儿骂粗话,而且是为了一个文青水认为与唐儿毫无关系的人。

    文青水自然要生气。“可能是她的继父,”文青水有时会冒出这么个古怪念头,但他不敢再说什么了,否则唐儿可能要真生气了。“唐儿去了钢厂。”文青水突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兆。

    但他又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没什么,没什么,”他安慰自己。后来文青水便准备到图书馆去看书或者写东西,可是他突然感到自己现在的情绪实在不适合去干这类事情,于是他决定去找兄弟们玩。

    他跑到程西鸿的家,但程西鸿的母亲说他一早就出去鬼混去了。然后他又去找白狐和林川,一个也没在,向天家里也没人。“妈的,你们都忙。”文青水边骂边一个人无所事事地闲逛,后来他就买了两瓶啤酒和一斤熟菜,去向天家里开了门,向天家里的钥匙大伙都有。

    呆在向天家里,文青水就着熟菜喝酒,一瓶啤酒下肚,便晕乎乎地睡过去了。睡着睡着,就开始做梦,他梦见了紫儿、唐儿,还有郑纤。她们在文青水的梦中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遥远而无法企及,她们都不理他,随他怎么喊,也不理他,坚决不。

    “你们别丢下我呀!”文青水在睡梦中叫出声来。

    这时候,白狐带着他的女朋友开门走了进来,文青水在梦中的呼喊吓了白狐一大跳。

    文青水立刻醒过来,他发现自己一身都是汗水。“鸟儿,发梦冲呀?”白狐笑着问。文青水从床上爬起来,在一旁的桌上抓过眼镜戴上,他觉得嘴里有些渴,就端起桌上的冷茶一阵猛灌。“慢点,鸟儿,当心凉水塞牙。”白狐嚷。

    “你们坐,你们坐,我得走了,”文青水喝完凉茶,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我可不当灯泡。”他从屋子里飞快地溜走了。后来白狐一直记得文青水那打雷一样大声的梦话和出门时的那副狼狈相。“妈的,这小子又犯神经病了。”白狐对女朋友说。这时他看见了桌上的熟菜和剩下的一瓶啤酒“鸟儿还真够哥们,”他招呼女朋友:“你不是饿了吗?来,咱们吃。”文青水从向天家里跑出来的时候,阳光正在慢慢地收缩。

    站在师大校园,迎面有风吹来。文青水突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荒凉感,他独自走在师大开满了白色花的小径上,抬起头看了看那轮在燃烧中开始并且在燃烧中熄灭的太阳,突然之间他就想到了郑纤。郑纤在他的心中突然变得温暖起来。

    郑纤洁白的身子和郑纤家里的风铃声突然像巫术一般出现在文青水眼前。

    文青水内心涌出一种冲动,他想拥抱郑纤,他想在郑纤温暖的怀里死过去。

    文青水走到郑纤家里的时候,夕阳即将收敛它最后的光芒。

    在上楼梯的时候,文青水就听见了那风铃的声音,丁当、丁当又脆又悦耳,还有江水淙淙轻轻掀动,如一支抒情的老曲子。

    郑纤刚刚吃过饭,蜷缩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今天是周末,孩子已经被他姥姥给接走了。孩子不在禁果记忆家,家里虽然少了几分欢笑,但郑纤却觉得清静了不少。这种时间对于郑纤来说实在是太少太少。她实在太希望能有一个安静的空间。

    母亲在接走儿子凯凯的时候,曾语重心长地对她说:纤儿,另找个人成个家吧,再拖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一个人的日子唉,苦哇。

    母亲的叹息像刀片一样划进郑纤的心里,郑纤觉得母亲的话不无道理。自从上次她和文青水水乳交融之后,她惊奇地发现自己居然又突然漂亮了许多,她感到那完全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我是应该找一个合适的人了。”郑纤想,但是她又为有了这个想法而害羞。

    郑纤常常也会想到文青水:“小文怎么不来了呢?”

    “他应该来为儿子补课的。”郑纤又想。这时候她突然感觉到自己刚才的这个想法有些虚伪,因为她发现自己对文青水的渴望远远超过了儿子。

    有一次郑纤曾经问过文青水:“你们学校允许搞对象吧?”

    “也没什么允许不允许,但不提倡搞,”文青水扶了扶眼镜这样回答她。

    “那就是可以搞了。”郑纤那时觉得文青水很有意思,她问:“小文,那你有没有女朋友呢?”文青水的脸立即红了,但是他仍然老实地点了点头。然后郑纤便开心地笑起来,不过她的笑声里多了几分苦涩的回忆,因为她想起了自己的大学生活。

    “他简直是个畜生。”郑纤一想到大学生活便在心里拼命地骂前夫。

    那时候郑纤是他们那所大学里能歌善舞的校花,追她的男孩子没有一个营也至少有一个连。

    这并不仅仅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这里面还有另外一个因素,那就是郑纤的父亲那时候并没退休,他是这座城市里一个有权有势的要员。那时的郑纤美得像一根线条,美得流畅自如而又含苞待放。郑纤她们年级有一个长得挺英俊的男孩叫做康果,康果是农村人,康果很会拉二胡。会拉二胡的康果每天晚上八点半都会准时在郑纤她们女生楼下拉响如泣如诉的二泉映月。康果还会写情书,会写那种至少能骗姑娘五斤眼泪的情书,而且一天一封,写得洋洋洒洒风流飘逸,而且动不动就是好几千字。

    郑纤立刻就被康果的二胡和几十公斤情书弄得神智不清阵脚大乱。

    到了这个地步,郑纤在那个周末的下午,自然很容易就被康果带到了草丛里,并且在康果的山盟海誓下很快就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剥得一丝不挂如同一只刚出世的小白羊。康果完事后的第一句话是:“现在你是我的人了。”第二句话是:“让你家老爷子把我留在这座城市。”

    康果说这两句话的时候郑纤还没从处*女的阵痛中解脱出来,她一边看着康果有条不紊地穿上衣服一边看着青草地上点点玫瑰花瓣一样的血迹发呆。

    郑纤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成为康果留在大城市里的一块弹跳力非常好的跳板。她一直认为康果是真心爱自己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只要是美丽的女孩子都是自信的,她们永远相信自己的美丽可以让任何一个爱自己的男孩子从十米高的楼顶上跳下去。所以当康果说出要求留在大城市这句话的时候,郑纤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直到她们结了婚,儿子凯凯都三岁了的时候。那时郑纤的父亲早已退居二线,而康果也如愿以偿地留在了城市并且很快地当上了科长。

    但就在这个时候,康果居然又和某位要员的千金好上了。如果那位千金年轻漂亮倒也罢了,令郑纤气愤的是那位要员的千金不仅人长得相当困难,而且还是个精神病患者。当康果提出离婚的时候,刚刚从恶梦中醒来的郑纤还对丈夫抱有肥皂泡一样的幻想。“砍下你的小拇指我就同意离婚。”郑纤准备以此为要挟,转守为攻,转被动为主动,然后再想办法使康果回到自己的身边。

    谁知康果立即从厨房里提出一把明晃晃的菜刀,那家伙居然眼睛也不眨一下地砍下了自己的小手指,然后一边解开裤子用小便冲洗伤口,一边咬着牙齿恶狠狠地说:我再砍一根手指,儿子我也不要。郑纤清楚地看见丈夫的小手指在桌上蹦了一下,然后她就晕过去了。

    她醒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康果去法院离婚。“现在,不是他要求离婚的问题,而是我要求离婚的问题。”郑纤对父母说。直到现在,郑纤对婚姻都还有一丝恐惧感。她离婚这么多年,之所以没有让任何男人再碰自己的身子,就是康果的阴影还没有完全消散。刚离婚的时候,郑纤常做恶梦,她的梦境里经常出现一把明晃晃的菜刀,一根沾满鲜血仍然在蹦跳的指头。

    后来她就搬到了江边,再后来她就遇见了文青水。但是郑纤非常清楚她和文青水的关系,那不是爱情,郑纤知道,她和文青水之间只能叫做需要。

    比如现在,郑纤就很需要文青水。

    文青水在敲开郑纤家门的时候心里突然升起了几丝慌张,但他仍然把门敲得又脆又响。有两个星期没见面了,他们显得更加客气,尽管他们已经发生了不客气的事情。

    郑纤把文青水让进客厅,反手锁上门,然后去给文青水冲咖啡。“小文,你坐,”郑纤说。

    她的心情有些慌张,冲咖啡时不知为什么手居然不停地颤抖。“小文,喝点咖啡吧,”郑纤表面上仍然非常平静。

    文青水在不知不觉中脸已经红得很灿烂了。他非常奇怪自己的心情居然像初恋一般神秘,这时文青水突然想起了程岑说过的一句话,程岑说:家的不如野的,野的不如偷的,偷得着不如偷不着的。“我怎么会想起这些呢?”文青水骂自己:“越来越流氓了。”

    现在他有些后悔自己不该到这里来,因为这样会弄得大家都很尴尬。尽管双方都知道对方也许会抱着什么目的,但总不能一见面就宣布:走,从现在开始,我们上床。

    他们不说话,一个看电视,一个拼命喝咖啡,但他们又觉得这种局面很狼狈,都想找点话题来聊聊,但又不知该聊什么。

    后来还是文青水打破了双方所保持的那种特殊的沉默:“怎么没有看见凯凯?”文青水话一出口双方便都感到很羞愧:“怎么现在才想起孩子呢?”他们都想:“我的目的应该是孩子啊。”“到他姥姥家去了。”郑纤说,脸立刻红了。

    这时候文青水的目光终于落在了郑纤身上,郑纤依然穿着睡裙斜斜地躺在沙发上,她的头发很随意地披散在肩上。睡裙是粉红色的,很宽大,但是领口开得很低,露出洁白的前胸和一丝乳晕,睡裙的下摆又收得有些高,露出来圆圆的膝盖,而郑纤又是斜斜的躺着,本就收得很高的裙摆被她的身体一扯动,就完全露出来那两条洁白而浑圆的大腿。从文青水坐的这个角度看过去,郑纤的姿式非常富有挑逗性,文青水感到小腹一阵冲动,他知道斜躺在对面的这个女人的身体很美丽,她的皮肤像银子一样白皙,绸缎一样光滑。文青水突然站起来,他冲到沙发边一下压在了郑纤身上,郑纤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小文。”嘴唇便被堵住了。她感到一个微微发烫的身体沾住了自己,一只火一样烧着的手已经伸进了自己的裙子,她感到自己的某一个部位已经像青苔一样潮湿起来,一种陌生而又熟悉的尖锐的眩晕感再次让她感到海水漫过了头顶。

    那一夜,文青水没走。他们在沙发上干完那件事后都感到刚才那种尴尬已不复存在。冲了凉之后,他们回到郑纤的卧室。让文青水惊讶的是郑纤居然在夜里又两次让自己要了她,直到后半夜,他们才带着疲惫后的满足像两个吃饱了饭的孩子一样沉沉地睡去。

    天快要明了的时候,郑纤突然被一阵哭声惊醒,她开亮灯,发现身边的文青水正在厉害地抽泣“小文,你怎么了?”郑纤惊慌地问。

    可是文青水不说话,他依旧睡得太沉太沉。

    郑纤心里一酸“他怎么了?”她取出纸巾为文青水轻轻地擦去脸上的泪花,这时她清楚地听见文青水喊出了一个女孩子的名字:紫儿然后是他浊重的鼾声慢慢地响起。

    窗外有风,那串风铃正在夜晚里轻轻地撞动,声音悠远而又清脆。丁当丁当而东方已经露出一点点纸张一样的白色,天,就要明了。“他究竟怎么了?”郑纤想“紫儿?是他的女朋友吧?”郑纤坐在床边,她伸手拉了拉被子,这时候她看见对面墙上那块玻璃镜子里,一个正在慢慢恢复美丽的女人在点点灯光下肤色鲜嫩如初。郑纤知道,镜子里的那个女人就是自己。
上一页目录下一章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