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你说C市的秋天有什么特色吗?”叶书冉挽着小青那没受伤的胳膊,慢慢地走在路上。
“四季是属于大自然的。困顿在城市里,我们的秋天只代表着温度,代表着秋天的只有落叶和枯草。而且小姐,现在是初冬。”
“真快。你在这个城市呆够了吗?”
“不敢想。因为无论怎样我都还得呆上两年。”
“我呆够了。”
“那是你在这里的时候没有努力、没有追求、没有收获。所以与其说你是不喜欢这里,不如说是厌弃了在这里的自己。”
叶书冉无语。她看着近几日熟悉起来的街头,直到又穿过了一条街才说:“是的。我是厌弃了在这里的自己。就在某一天,我突然发现我这几年过得像得了一场抑郁症。突然醒过来,对自己和周围陌生极了。天知道我对这段青葱岁月、象牙时光的激情都跑到哪里去了呢?”
“是的,人总要对自己的懒惰付出代价的,你的代价就是丢失了一段岁月,也被它抛弃。”
叶书冉拉住易堃的胳膊站下,易堃半转过身体,惊讶地看着眼圈红了的叶书冉。“天啊,怎么了你?”
“你把人家说伤感了。我从来都没从这段时光里得到过什么,现在你又火上浇油说我丢失和被抛弃。我恨不得重活一回,一定努力学习,年年获得一等奖学金,到学生会里呼风唤雨,还要考研究生。”
易堃噗地就笑了,说:“你的追求也不过如此。好吧,你已经俗了,不如再加上一个‘谈个恋爱’。”
叶书冉失语了,半晌才嘀咕着:“谈恋爱就算了吧。到哪里找那么好的人呢?”
易堃转而拉住叶书冉的手,说:“走吧,我这个半残疾的人和你这个眼泪汪汪的美女当街站着太有回头率了,你没见刚才都有人撞电线杆子了?”
叶书冉抬头到处看,说:“哪里有电线杆子啊?”
易堃拉着她就走,说:“你脑袋近期是坏掉了。走走走,带你开窍去!”
叶书冉以为易堃跟她开玩笑,直到给她领导一个卖小饰品的精品屋,跟老板娘说:“我们俩要穿耳洞。”她才知道易堃是真的让她来开窍了。连忙护住耳朵,说:“我不穿,要穿你自己穿吧。”
“小姐,我们这儿是用耳环枪穿孔的,跟在医院采耳血的疼痛程度差不多,不用害怕。”
叶书冉坚定地摇摇头,说:“不穿。我皮肤不和,红肿、化脓可就糟糕了。”老板娘笑笑,不再劝她。
易堃拿起一对儿待售的耳环,在她耳边比划一下,说:“你看,戴耳环多漂亮,一下子就风情万种了。耳环比项链和戒指更能增加女人的魅力。”
叶书冉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好像是挺好看的,可是她还是咬了咬牙,说:“不穿。我觉得人生不需要太多漏洞。整个脑袋上已经有七窍了,没必要再多两个。”
易堃不耻她的怪异理论,跟老板娘说:“反正我已经半残了,不介意在耳朵上再多两个洞。来吧,我穿。小心点儿,别给我弄斜了。”
叶书冉觉得她是自虐,所以易堃穿耳洞的时候,她都没敢看,转到另一边去看饰品,也没听见她发出“嘶”的声音。
易堃耳洞上穿了银针,一路叶书冉不断地去瞄她的耳朵。易堃实在受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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