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到了举办校庆的日子,黎绯绯觉得这一个月过得好慢好慢。她积极争取到会场志愿者的名额,满心欢喜地等待着这一天。
穿着校方统一定制的polo式红色体恤,白色休闲裤,白色的休闲帽,靓丽青春,朝气蓬勃。作为迎宾学生代表,黎绯绯在六月的骄阳下站在会场门口等候着。
上午十点,嘉宾们开始进场,一张张面孔从黎绯绯身前经过,或老或少,或男或女,或官员或富商,……一个又一个,可哪个都不是庄晟天。
黎绯绯一直保持着微笑,一直站立着,头发、衣服都浸湿了汗,嘴角僵硬了,膝盖软了,脚也酸了,眼见着会场已经开始,大门即将关上了,可期待中的那个人一直没出现。
难道他不来了?黎绯绯觉得自己可笑又可悲,这一个月痴痴傻傻地等待到底是为何?现在更是像个傻瓜一样笑着!心中的信念坍塌了,黎绯绯浑身无力,垂着头,虚弱地靠着身后的树。
忽然,一阵由远而近的发动机声,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停在会场前面。车门打开,走下来一个男人。
“呀,是庄晟天!”
“真的呢!”……
黎绯绯闻声赶紧抬起头来--真的是他来了!
这次与他相隔的距离近了些,黎绯绯能清楚地看见他。他更成熟、硬朗了,五官立体,体格健硕,一点都没沾染上商场的铜臭气息,更像是一个魅力四射的明星。他比四年前更具有吸引力了……黎绯绯站立着,没有走向前,看他被其他的女学生簇拥着走进会场。
只是这样看一眼就够了,黎绯绯笑着对自己说。她一直是个自信的女孩,可只要碰到他,她就觉得自卑、渺小。像张爱玲说的那样,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看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黎绯绯也转身走了,没有继续守在会场外,等待他们结束。对她来说,四年的暗恋好像终于划上了完整的句号,终于可以打包清理了,回到她原有的生活。
天色渐渐暗淡下来,黎绯绯一个人在宿舍慢慢地整理毕业要收拾的东西,室友们都趁着校庆时间出去狂欢了。
“咚咚!”有人敲门。
黎绯绯打开一看,是系主任。他跑得一身汗,气喘吁吁地说:“黎绯绯,还好你在啊,我跑了几层楼,没看到一个人。帮我跑一趟,很急!”
“主任,怎么了?”
“学校为这次校庆特意制作了一个纪念册,让所有邀请到的嘉宾签名留念。我刚刚才发现,庄晟天会场中途有事先走了,现在就差他没签名了。他给我们学校做过很多贡献,是千万不能落下的。我这边会场行程还没结束,实在脱不开身,只能找你帮忙送一趟,让他签个名。”系主任说着,拿出一个制作精美的册子递给黎绯绯。
黎绯绯愣住了,不知该不该接。她好不容易准备收拾心情,忘掉那个人,现在却又让她去见他,她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系主任着急地把册子往她手里塞:“没时间了,听说他今晚十点就要坐飞机离开了,以后再找他肯定不方便了。这是他酒店的地址和房间号,快去快回!”系主任也不等她回答,把字条也塞进她手心,急急忙忙地走了。
黎绯绯感觉那张字条像火一样在手心里发烫。她犹豫着,盯着字条看了半天,终于咬咬牙出发了。去就去吧,他哪还能记得她是谁,这一切只是她自己的独角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