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衣柜,被里面躺着的黄头发的大布娃娃吓了一跳,联想到恐怖片里在废弃老房子的衣柜里藏了多年的会杀人的人偶。主卧的钥匙找不到了,中介说,可能就在这个房间里,我们来玩密室逃脱,看谁先找到钥匙。但是他们翻遍了所有可以打开的柜子,还是没找到。看到有人来看房子,隔壁的一家人全家出动,全都过来了,有阿姨,有两个小孩子,很热情的样子。临走的时候夏天也去他们家串了一下门,看到他们在客厅里削着娃娃菜,阿姨对她说,这个晒干了很好吃的。中介说,从专业的角度来看,这套房子比刚才那套划算,你和你朋友可以考虑考虑。
但夏天最后还是没有搬进去。她打消了搬家的想法,决定最后几个月还是住在学校附近的小区里。她还是不想太早离开学校,总觉得离开了,也就回不来了。
最后,夏天一个人搬到了小区最后一排的一个单间。空间不大,但对于独居的女生,也足够了。洛蕾也在培训中心附近找了一个合租的单间。是由一个大房间隔出来的四个房间,公用厨房和卫生间。但对一个女生来说,这也足够了。
洛蕾再一次陪夏天去面试。
公司的临时办公室隐居在一环路上不起眼的一个小区里,名字听起来倒是很有气势,海成大厦。粉色的楼,看起来很破旧,电梯的声音轰轰隆隆的,狭窄的空间里味道也不怎么好闻。看起来像骗子公司。洛蕾反复问夏天,你确定?你确定是这儿?办公室竟然是这儿?当时夏天也在心里问自己,确定?确定是这儿?办公室竟然是这儿?带着所有的疑问,她们还是走进了电梯。上楼,面试,出门。出来之后不忘在走廊的窗口前拍一张纯黑剪影照片。洛蕾问夏天,刚刚问了什么问题。夏天说,问我怎么看郭敬明的电影《小时代》。
夏天在去色达的路上接到了入职通知。那一周,似乎就成了她自己的毕业旅行。
色达是清新而油腻的。喇嘛红褐色的袍子有种特殊的气味,佛学院小商店旁边的水沟,上山的路上看见地上一只被轧死的鸟,五脏六腑都已经被轧干,血的颜色也变深,像被钉在地上的标本。天葬的时候,第一次近距离看到尸体。尸体的气味很重,原来生死也可以通过嗅觉感知。最让她感到讽刺的是,一群秃鹫中间,忽然有一只不知道从哪里走出来的狗,轻车熟路地叼了一块肉,在一旁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但是最触动她的,并不是天葬现场。而是坛城的墙上,挂着的那一排排照片。都是曾经被天葬过的逝者,有年轻姑娘的艺术照,英俊小伙子坐在摩托车上笑着的照片,刚出生不久的小孩的证件照,老夫妻的结婚照……有的照片颜色饱满得像是昨天刚挂上去,有的已经褪色到几乎只能看到轮廓。和那些照片对视的时候,夏天感觉好像被什么东西强烈地震撼到了,那种震撼比置身最优秀的艺术家的艺术展现场,或是观看任何一个伟大摄影师的系列作品还要强烈。生与死的无声对话间,她似乎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了。
夏天在路上遇见了一个在国企工作、女儿读大二的摄影爱好者叔叔,以及一个在毛里求斯工作、每年回国一次的姑娘。他们都是独行,三个人便结伴走。在色达的最后一天,恰好赶上姑娘的生日,他们决定下山去色达县城吃牦牛肉火锅,喝点酒来给她庆生。坐在坛城宾馆门口的台阶上等姑娘出来时,夏天忽然对摄影师说,我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无耻的闯入者。
摄影师大叔愣了一下,说,乱说什么呢?
“我说真的。”
那时候色达的红房子只盖到了半山坡上。“会不会再过两年,再来的时候,对面山顶上的房子都盖满了呢?”夏天盯着那些屋子,像是自言自语。
“那我们就两年后再一起来,看看是不是满山都是红房子。”姑娘已经收拾好了东西,从她们背后走了过来。
“走吧。”
“走。”
“走。”
像歌里唱的一样,舞会的日子已经结束,夏天开始了九点上班六点下班的上下班打卡生活。
公司品牌部的两个媒体公关,一个在香港中文大学读研,念的是性别研究专业。她说从大学开始她就和班上的同学没什么共同话题,她的朋友都是自己找来的。一个是复旦的研究生。和男朋友在旅行的时候认识,在一起的第二天就分隔两地,两年异地恋之后终于在成都买了房子,打算结婚。
主管姐姐日本留学回来,和姐夫大学就在一起,毕业结婚,儿子在美国念书,只比夏天小一岁。
负责文化活动的姐姐法国留学回来,在法国交的男朋友家里有一个花园,喜欢吃花。有一天他把一枝桃花插在瓶子里,她说,这很好看,他说,它很好吃,然后把花扯下来放到嘴里。从那以后她就在想,是不是他种的每一种花,都是为了吃。
总监是台湾人,十四年的无证驾驶经历。大学毕业时才勉为其难去考了个驾照。他每次从台湾回来都会给大家带很多台湾的文创产品。第一次带了折叠成各种小动物形状的毛巾,第二次带的是叫“避孕丸”的巧克力糖和叫“验孕棒”的长条饼干。
两个设计师,一个男生,一个女生,都瘦得像小时候营养不良落下了后遗症一样。男生的头发比女生长,女生养了两只狗,一只叫Billy,一只叫西拉。
夏天有时候工作得太晚了,错过了最后一班校车,就会去洛蕾家过夜。洛蕾的冰箱似乎从来没有空过,她厨艺一如既往的好,总是三菜一汤地招呼着夏天。夏天一边说不要见外不要见外,一边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似乎自己专属食堂里的大餐。有一次洛蕾发烧,裹着毯子给夏天做番茄炒蛋。夏天笑着说这太像《春光乍泄》里黎耀辉对何宝荣做的事了。
时隔一年,夏天又回到了重庆。这次没有太阳下暴晒,长江里洗脚,没有未喝醉但已喝吐的经历。
住的地方在观音桥的朗琴广场。要穿过一个很大的圆形公园。公园里从早到晚都有人散步、唱歌。搬着20世纪90年代的卡拉OK唱机,前半分钟还不由自主地跟着老大爷的公鸭嗓唱起“马蹄南去人北望”,走了不到十步路就马上切换到“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似乎这是一个一刻都不能消停的公园。有时候遇见一群老大爷围在一起,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故,走近一看是两个老大爷在下围棋,围观的人都秉承观棋不语真君子的传统美德,一言不发地背着手看着。似乎在这个吵闹得如果不大声说话就很容易被杂音淹没的公园里,闻得见谁家忽然飘来的饭菜的香味和炒菜的油烟。无处不在的生活气也让重庆这座城市显得更平易近人。
这次夏天是一个人来的。她负责这里的一个摄影展。刚认识的一个扎马尾的姑娘送给她一束花,有满天星,情人草,还有夏天叫不上名字的花。姑娘对她说,花枯了可以留作干花,她们生命力其实挺旺盛的。夏天在重庆的这三天,每天都会见这个姑娘。姑娘在重庆当地小有名气的一家私房摄影工作室工作,她们全都是姑娘,她们也只拍姑娘。最近刚好赶上她们举办了一个小型的展览,展出那些你认为可以承载爱的物件,每一件展品旁都有它们的故事。有十几年前妈妈为女儿亲手做的旗袍,有拍立得照片里一对情侣十多年的感情历程,还有发黄的写着地址的信封。
晚上姑娘带她来到大剧院的江边,在夏天的腿已经被蚊子咬了不知道多少下之后,姑娘给她讲故事。她说,她有一个朋友,她喜欢女生,但是单身很久了。很巧的一件事是,她曾经的两个女朋友,最近都回来找她。一个怀孕了,要离婚,想和她和好,两个人带着孩子好好过。一个也想跟她和好,但是不离婚。
夏天忽然意识到,自己很久没有谈恋爱了。似乎生活里没有一个哪怕一丁点和Jim Morrison相似的人出现。她没做过什么梦,只是关于Jim Morrison的幻想,始终停不下来。超超告诉过她,要接地气儿。那时候她生气地瞪着超超,觉得他很不理解她。
打车回去的路上,两个人什么话都不说。走在重庆连绵起伏的路上,夏天想,有多少人,羞于直截了当讲出自己的故事,于是习惯了用“我有一个朋友”做开场白,把自己自动隔离到故事旁观者的安全地带里,假装置身事外以取得片刻事不关己的轻松和安宁。或许夏天的推测是真的,或许是多想,但这都不重要。
【6】
就这样,我们被孤独无助地抛入那盲目的生活轨道。
——Jim Morrison
夏天已经记不清这是这个月第几次忘带钥匙了。
左手提着和她脑袋一样大的半个西瓜,五个杧果,六个香蕉。右手是还热着的霉干菜饼。她不清楚这些加起来有多少重量,就好像她总是无法举例告诉别人一公里的距离约等于从哪儿到哪儿。只知道,提着这所有的东西爬到顶楼,消耗了她仅剩的体力。
她忽然想到了洛蕾。洛蕾在的时候,总会帮她保管着一把备用钥匙,她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丢钥匙。只是现在洛蕾远在北京过着她看不见的生活。
距离毕业还有一个月。一切看似平静,夏天却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充气气球,所有支撑自己或走或跑或飞或原地踏步的气,忽然一下子被放掉了。自己成了无法动弹的干瘪的塑料,瘫在地上不知所措。
她的神经开始变得格外紧张,整个人也像一个极度敏感的精神病患者一样,到处都能触景伤情。
读聂鲁达的《疑问集》:那些甜美如昨日蛋糕的名字到哪儿去啦?她会想到洛蕾和超超。她把洛蕾大三时演话剧的视频翻出来,拿出当初看《恋爱的犀牛》一样的专注反复看了几遍。还是会不断感慨那句“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贺你?以沉默,以眼泪”。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这是拜伦的诗,以及一对南斯拉夫艺术家灵魂伴侣的故事。后来她向往自己是Abramovi,还有一个Ulay,他们可以接受彼此呼出的二氧化碳直到倒地,22年后重逢泪流满面。虽然她如今只过了一个22年。
这时候她会打电话给大头。大头拎着西瓜来找她,然后留下来过夜。
五月底,空气里飘着棉絮一样的东西。一个下着雨的周五,夏天听着坐在她后面两排,或者再靠后一排的男生对旁边的女生说话。他从上校车就在不停地说话,先是论如何成为一个表演艺术家而不是演员,随后大谈自己的经历和人生观。“我九岁就皈依了……急躁其实是一种可怕的表现,我接触的那些人真的很浮躁……因为我始终相信,佛教这种东西真的非常牛……我对生活的态度是阳光的,我喜欢电子乐,以前学过魔术……”男生一副仿佛要站在讲台上传道授业,洗礼众生的样子。夏天把头偏向窗户,塞上耳机。
“只要心中有一个幻象,就不会想到随之而来的危险。”1965年1月,吉姆·莫里森在笔记中这样写。夏天这一整天都和自己待在一起。停电。断断续续地睡了又醒,醒了又睡。衣服脱了又穿,穿了又脱。想了很久要不要下楼吃饭,或者叫个外卖。最后还是只吃了昨天买的两根香蕉和两个苹果。这已经是她第三遍读《此地无人生还》了,这一次读得很慢、很仔细。读到60页的时候,楼下有人飙车。
真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天了。第二天,为了拍戏连续几个月奔波在外地的超超终于回来了。洛蕾也从北京回来,做毕业前的准备。为此,夏天也请了一段时间的长假。
洛蕾和超超回来之后,夏天感觉自己像是活过来了一样,虽然她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什么时候死过去的。虽然他们不像从前住在一起时那样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但夏天紧绷的那根神经终于舒缓了下来。她开始觉得心安。
重聚的第二天,超超租了一辆电瓶车带着夏天满城市地转。他们穿过对面学校附近一排亮着灯的小吃街,开到宽阔的大路上,两旁是黄色的路灯,顶着迎面而来的巨大的风声对夏天喊话:“你知道吗?我们现在单身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夏天紧紧揽着超超的腰,趴在超超背上大声喊:“不知道。”
“根本原因就在于,大一的时候你打死也不答应我。那时候我们在一起,就什么事儿都没有了。”
“因为我傻,我瞎,我脑子有病。”
“对,你傻,你瞎,你脑子有病。”
车子慢慢从灯火辉煌的城区驶进郊区。道路两旁的路灯从五颜六色变成了黄色,甚至带点绿光。宽阔的大路上只有他们两个,夏天忽然想到了《壁花少年》里女主角站在火车顶上的那段画外音——
有的人会在十七岁后忘记他们十六岁的样子,我知道这一切在某天都会变成故事,我们的像会变成老照片,我们会变成谁的父母,可现在,这些时刻并不是故事,它真实发生。我在这儿,我看着她,她是那么美,我能感觉到,在这一刻,你知道自己不是个悲惨故事,你活着,你站起身来,能看到高楼灯光,让你感到好奇的一切,你在车道上听着那首歌,迎合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在一起,这一刻,我发誓,我们是无限的。
夏天忽然觉得整个世界都是她的。
毕业典礼的前一晚,最后一次班级聚餐,结束的时候毫无悬念地去了KTV,夏天点了《公路之歌》,把另一个麦克风递给洛蕾。整个屋子鸦雀无声,只回荡着她们两个一人一句的一直往南方开一直往南方开,一直往南方开一直往南方开。
夏天觉得,她所有的能量都已经在十几天前的草莓音乐节上用完了。那是大学时代的最后一个音乐节,也是她第一次陪着洛蕾挤到最前排的音乐节。很长一段时间,她脑子里都是人群里冉冉升起的彩色烟雾,突如其来泼到头顶的水。
音乐节那天,大头也去了。只不过是和另一个夏天不认识的女孩儿。马赛克演出的时候,他们恰好都在现场,和大头一起去的女孩儿凑到他耳边说了些什么,大头看着她轻轻点了一下头,又摸了摸女孩儿的头。女孩儿挽着旁边的一个姑娘往另一个舞台走。
夏天和大头都站在后面。夏天还没说话,大头说:女朋友。夏天笑了一下,说,挺好的。
大学好像就这么结束了,身边没有人死,也没有人堕胎。
毕业的感觉就是,好像所有人都在经历一场共同的失恋。每一个人都变成了最忧伤的诗人,纷纷在没有空调的寝室、明亮的夜晚街头,写下带着酒精、火锅,和爆米花味儿的句子。宿醉之后,剩下更多的是对自己的不舍,以及对时间流逝的无能为力。最终,留下来的,在熟悉的异乡继续把自己一年年流放。离开了的,来日纵使千千阙歌和晚星,都不及这几个夜晚的痛苦号叫。
如果说最后的大学生活有什么念念不忘的,那一定就是毕业典礼结束后,系里的会了。夏天录下了系主任在学术报告厅对他们说的话——
不管你们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喜欢还是不喜欢,留恋还是不留恋,这是最后一次以戏文系的名义把大家聚在一起,你们以后可能有很多单独的团体,或者是一个宿舍,或者是几个比较要好的人,会不断地重聚。但是作为一个年级,作为一个系在一起,这是最后一次。说得最直接一点就是,在今天之后,大家都一拍两散,就是这样一个状态。其实在前面说得已经很多了,我完全从我个人的角度,作为一个过来人的角度,给大家八个字。第一个,永远坚持。第二个,永远铭记。
永远坚持。首先我觉得,只有坚持你才会收获你的事业。收获事业它是有形的,它是可见的,它是社会的,因为我们毕竟是属于社会的一个分子。你需要得到你周围的人,你需要得到你所在的团体的认同,实际上别人的认同会让你间接地来认同你自己。这是第一个层面。第二个层面,我个人觉得,唯有坚持,才能够拯救自己。它是灵魂的,它是精神层面的,它是看不见的。我觉得只有这样一种坚持才让你在世俗中不会迷失,才不会让你在非常琐屑的生活中间忘记自己是谁,这是第一个。
另外最后还有四个字就是我刚才说的,永远铭记。永远记住在你生命中间最温暖的瞬间,包括亲情,包括爱情,不管这样的亲情和爱情是以怎样的结局收场,但是它曾经给过你温暖,所以希望你们能够记住它。第二个就是,永远记住在你们的生命中间曾经出现的光亮。比如说在雾霭沉沉时候的微光,比如说在浓重的黑暗的瞬间出现的闪电,因为我觉得,它们才是你能够坚持下去的力量。
其他的我觉得没有什么好说的,该说的都已经说了。最后希望大家在以后的生活中,找到自己明确的目标,找到自己最爱的人,找到自己最扎实的依靠。
夏天辞职了。很多人都不解。
工作交接做完了,最后填完了交接表。下午六点的时候,一如既往打卡走人,和大家说拜拜我先走咯。可是这一次又和以前都不一样。
夏天和一群其他公司的人一起下了电梯,走出办公室。人们在这里走相反方向的路,两个女生挥着手相互告别,一个对另一个说,明天中午我把我家的腊肉带过来给你吃。
夏天胸口有点压抑的感觉,像是下雨之前低气压的天。这样的一个阶段,所有人都在地上走,踩着实实在在的路,就算分岔至少也有肉眼可见的选择的方向。夏天却感觉自己在天上飞,被风,被云,被雨,被随时袭来的强烈气流推着走,不着边际,不分前后左右东西南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降落。
毕业生离校的最后一天,也是夏天送走了几个朋友之后想要一个人待在家里消磨掉时间的一天。
她收拾好了家里的旧书,旧杂志,窗帘隐蔽地方的墙角有几块墙皮剥落的地方,碎碎的饼干渣一样的墙皮落在靠墙的旧杂志上,拿起来一闻,有隐约的潮湿的味道。她把过期的《城市画报》《周末画报》,还有《我爱摇滚乐》装进一个可以装下两个夏天的大纸箱里,整整齐齐摆好,还有大学四年那些在她看来以后还可以用到的专业书。
超超打电话叫她去小区里的宜宾燃面吃水饺。“我现在发现,谈恋爱特没意思。而且我喜欢成熟点的。”在聊了很长一段毕业感慨后,超超开始把话题往感情上面引。
“比如呢?”
“比如学校后面第二家租车店的老板娘那样的。”
“啊?”
“啊!虽然孩子都一两岁了,但是保养得真好,身材也好。”
夏天旺盛的好奇心驱使她拉着超超去看他心目中的完美老板娘。超超对老板娘的描述,让她忽然想到《了不起的盖茨比》里面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的情妇正是修车店的老板娘。不过和威尔逊的修车店比起来,学校后面的租车店明显看不出来那上面隐藏着什么奢华而浪漫的寓所。老板娘也不会是穿着棕色花布连衣裙,和乳白色雪纺绸小礼服。
“那天早上九点钟我来租车,所有的店都没开,除了这家。我的身份证放在学生证里面,给她登记的时候她看到我的学生证,问我,你大四的啊,我说是啊,然后我们就聊了一会儿。她真的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头发散着披下来,穿着很舒服的宽松的白裙子,是居家服但一点都不显得邋遢随意,很大方得体。”他们朝店里望去,老板娘今天没在这儿。超超像自言自语一样和夏天说着事情的前因后果。
“可是,苏冉不是这种类型啊。”
夏天停顿了一下,继续说,“我也不是。”
又一次说到苏冉,夏天和超超似乎都有点不太适应,好像那是一个来自遥远记忆里一个分不清真假虚实的名字,他们甚至怀疑她是不是真的存在过。恍如隔世,就是这样的感觉。
“因为我长大了嘛。”超超笑着说。
长大了,就有了更多的自由,还是失去了更多的自由。这个问题他们谁都说不上来。
超超告诉夏天,他也要离开成都了。这个毫无预兆的消息让夏天在那一刻觉得自己像被抛弃了一样。本来可以天天见面的日子,总是因为大家的心不在焉而觉得来日方长。等真到了分隔两地的来日,又觉得相对于一千公里的飞行,郊区与市区的二十公里路程完全不算什么。本来她觉得,她是他们中间最坚定要留下来的那一个,只是真的到了这个时间的转折点上,自己竟然也开始动摇。
回到家,夏天继续收拾着她四年来的所有物件。音乐节门票,拍立得照片,易拉罐拉环做的戒指,所有琐碎的小东西都被她保留在一个木质的小盒子里。
忽然在那么一个瞬间,夏天觉得,她是不是也该走了,像凯鲁亚克一样,在这条路上走下去,会有幻象,会有一切,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明珠会交到她手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