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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能用魔法的话,大概斯蒂芬在走进这里的时候就会被魔法击晕然后被扒光了扔在街边。
而这些小偷们也不会来这边做生意,毕竟随便来一个食死徒就能洗劫他们所有的“货物”。
因此才有了这样一条虽然在不守规矩的地方,但很守规矩的巷子,用来公平交易一些不怎么见得光的物品。
在斯蒂芬掏出魔杖,并精准的扎伤了一只即将伸进他荷包的手之后,小偷们终于看出这个小孩子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孩子。
因此也都规矩了起来,但也不再愿意围绕着斯蒂芬了,毕竟斯蒂芬看起来就不像很有钱的样子。
而斯蒂芬也不想主动找这些人去买,这些小蟊贼手里肯定没有什么太好的货色,他过来专门为了一个人的。
可惜这么长时间都没有看到那个他等的人,正要以为今天扑了个空,准备黯然离开时,啪的一声。
一记响亮的、带有回音的爆裂声,像一声枪响,这是幻影移形的
声音。(好像忘了写,补充一下)
一个人出现在小巷,这个人非常受欢迎,几乎所有的小偷,无论是在做生意的还是没在做生意的,都挥手向他打招呼。
这个人矮矮胖胖,但披着一身并不合身的斗篷,那斗篷太长太细,都没办法隐蔽他破烂的外套和两条短短的罗圈腿。
那小小的斗篷帽子也没办法完全罩住他又长又乱的姜黄色头发,满脸的肥肉配上那一双肿胀充血的眼睛,使得他看上去像一只短腿猎狗那样愁苦。
这个人就是斯蒂芬要等的人—蒙顿格斯?弗莱奇。一个人脉很广的大偷,当然蒙顿格斯的人脉是那些小偷们。
而蒙顿格斯作为一名大偷还是相当有本领的,如果这个小巷子里面能找到文物,那百分之百是从他这里买到的。
之后邓布利多为了能够提醒更多的人知道汤姆回归,不惜让蒙顿格斯也加入了凤凰社。
当然,那是后话,现在蒙顿格斯还只是个人人喊打的大偷而已,斯蒂芬径直走了过去。
这个举动非常的明显,尤其斯蒂芬是在场唯一一个没有穿斗篷的人,这就显得更为引人注目。
蒙顿格斯也理所当然的注意到了,但他可不认为这个穿着洗得发白衣服的小孩子是来找他做生意的,于是转向墙边。
准备整理一下他今天的货物,以便于等会儿更好的做生意,但没能迈动步子,因为他看到斯蒂芬拿出了一枚金加隆。
虽然斯蒂芬刚刚一直很低调,但现在就不能太过于低调,因为蒙顿格斯这种大偷可不会主动过来和他做生意。
甚至在他没有接近蒙顿格斯的时候就会被驱赶,因此斯蒂芬直接摸出一枚金加隆表示自己的资本。
鲁迅曾经说过:有钱能使鬼推磨。
鬼都这样,那人就更不必说了,蒙顿格斯没有让其他的同行们得到这个机会,尤其斯蒂芬还是向他走来的情况下。
蒙顿格斯几乎在看到金子的一瞬间就迈开他那两条短短的罗圈腿,以向他这样胖的人所没有的速度来到了斯蒂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