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皆是与团子漫画网签署了连载协议。
协议内容中,网络连载版权是买断的,其他的发行单行本方面也由网站代理。若是单行本发行,版税收入网站分成20%作为经纪收入,剩下80%的收入支付给漫画家。动漫化、游戏化之类版权,也是团子漫画网独家代理,获得利益后,网站抽成20%!
这实际上,这与许多实体的漫画杂志差不多,甚至比实体杂志要宽松一些。
漫画杂志上连载漫画家,其漫画单行本、动漫化、游戏化等等皆是绕不开杂志的。
日本、港台等地,职业漫画家都是接受杂志委托创作,漫画家合同期内属于杂志社的员工,其创作的作品版权,归属公司所有。
比如,以香港漫画界为例,香港最红的漫画家马荣成,早年在玉郎国际公司画漫画。后来,马荣成**发展,想要从玉郎国际买回自己的以前作品《中华英雄》的版权失败,遗憾的不能重画这部作品。
黄玉郎最初创业的玉郎国际漫画公司被星岛报业公司恶意收购后,又重新创业,新开的公司想要买回自己原本的版权,也遭遇重重阻碍。
漫画公司坑漫画家,这是惯例传统。美国惊奇漫画、日本集英社,漫画家创作的连载作品,版权一般都是归属杂志社,而不是漫画家本人。
写小说的稍微好一些,比如金庸老爷子写的14部小说,其版权一直是他自己持有。14部小说的价值,比金庸早年创下的明报集团,更为值钱。
明报上市后,金庸卖出股票套现退出了。但是,14小说的版权,每年创造的效益,只能让明报集团黯然失色。
后来,人们才醒悟,金庸最厉害的赚钱本事,不在于创立了香港最大的报业集团。而是写了14部小说。这14部小说任何一部,都是一座大金矿,源源不断的创造影视、游戏、动漫等等各方面的价值。
有人羡慕《哈利波特》的改编成功,但是金庸作品50多年来源源不断创造的商业价值,绝对不逊色《哈利波特》。而且,金庸商业价值,似乎是永远开发不完。几十年的开采其价值,其商业价值依然不见减少。
A时空,中国股市中受到海外市场手机游戏概念股爆涨百倍影响,也进入疯狂爆涨。但是,很快市场传闻金庸对一些游戏公司未经允许,盗用其武侠角色不爽。于是,十多家和手机游戏沾边的公司股票暴跌,蒸发几百亿市值。金庸一咳嗽,游戏巨头也发抖,由此可见,金庸作品的商业价值,可用深不见底来形容……
对于团子漫画网上,准备连载的绝大多数的漫画而言,动漫、影视、游戏改编是还是太遥远了!
发行漫画单行本,应该是更容易实现的目标。团子动漫也做过一些规划,计划购买一些书号,将网站内人气较高的漫画,自费运营出版。
实际上,在书号资源暂时不对民营单位敞开的时代,国内已经涌现了数以万计的民营书商。
民营的书商,从出版社购买书号,之后将自己买下的图书版权,进行包装出版。虽然民营书商在书号、发行等等方面,处于劣势。但是,国内绝大多数的畅销图书,都是民营书商策划出来了。
不过,传统的国营出版集团,垄断了教材、教辅这些真正大赚特赚的市场。在国营出版社看来,市场上的那些畅销书其实是可笑的——随便一本教科书,完爆那些所谓的畅销书N个档次。
当然,经营教科书、教辅书之类的市场,陈非也是不会垂涎的。这里面的利益太庞大,这块蛋糕,没有强大背景的少搀和进去。
再说,教育乃国家大事,自己不会搀和进去误人子弟。还是做好娱乐大众方面的事业,才是陈非感兴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