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后记,订阅需要六点,不愿看的请看正文!这次是修改后的后记,订阅过的读者不必花钱的。
桃子自认写作两年,已经练就了坚硬的金钟罩,搓也搓不破,哪想,在[豪门]里栽了个大跟头,原来,我还有这么多的不足之处。
批评的人,有恨铁不成钢的,有好心的,也有恶意的(不然,请大家看这几个马甲,biabiazj,bailuZonglV,这两个马甲是同一个人。Menaxv,这二人是一伙的,只要有这两个马甲在,只要她们一出现,保证让读者们以为我这个作者的文写的有多臭。并且还直接隐射我这个作者没修养没风度,没涵养,写文没水平。而她是最无辜最凛然的受害者之类的。
至于真心指点的,有关品牌的,有关捉虫的,还有其他方方面面的批评,桃子说实话,就算我心里难受,但仍是不会恶言相向,能改的就改,不能改的就只能抱歉了,辜负大家一片心意。可惜,因为有小人使怪,让批评我的读者也认为我没风度到不接受大家的批评。我完全是是有冤无处使啊。)
不说这些了,事情都已过去了,就当是写作中必有的挫折吧,过去了就过去了,为了自己,为了广大支持我的读者,我是不能再心灰意冷下去,我要振作,继续发扬小强精神。
本文后记主要还是关于品牌的事,前部份是我自己加的,后部份,大多数是女主人自己交待的,必竟多年前的事,谁还记得清楚?而我的添加,则被大家骂到臭头,再歉遗臭万年。
脸红,回家闭关修练品牌,自认修了那么久---并不只是在书上修,现实中也在修。我一个中学同学就在大型商场里做柜员,顾客大多都是有钱人。但是,她对我讲,这些动辄几万十几万的服饰名牌,来买的对像都是些刚刚富起来的暴发户或是一些公司高层,人家真正有钱的人,哪会来买,自己看着款式漂亮,穿着舒服就行了。
很现实的例子,咱们这里的大老板,企业在整个四川省也是数一数二的规模,在全国是叫得出的名号,可人家大老板在谈生意时开大奔,但平常,还不是一件棉T恤,花短裤,二十元一双的拖鞋就招摇过市?人家的老婆还在我店里租书呢。穿的衣服也只是一般的商场里买。哪有你们所说的豪门里都是顶级名牌不穿的那种。
琳琳---也就是本文女主人公,她回到四川后,也对我说,其实这些有钱人,在外边都穿的是顶级品牌,可回到家,也只是一般的牌子而已。她的前夫一家子,也算是挺有钱的,资产过亿,但哪有夸张到动不动就买那种限量版的衣服?还有姚千帆的母亲,琳琳坦然说,她看不出她穿的牌子,刚开始她只以为也是请设计师请来订做的,其实后来才得知,她穿的衣服都是那种在国内很少见到的那种品牌。
真正有钱的人---比如白手起家的人,其实真的很节省。
而那种说有钱,又没有多少钱的人,确实很是奢侈,比如,王新雨。她就是此类代表。
还有,在中国内地,能买得到限量版服饰品牌的富豪,少之又少,琳琳所在城市不是上海,不是香港,也不是深圳广州,所以,根本不会出现凡是身上穿的,日常用的,都是顶级到暴的品牌。内地的人大多还是很务实的。
当然,有关富豪穿什么品牌,我的研究还是有限,所以继续研究下去。而本文是桃子以自己的角度,自己的思维,自己的观念来写的豪门,可能不付合其他读者们有关豪门里的事。
桃子在这里举证,姚夫人,为人是很有修养了吧,也很精致的,这类人,世上也有的,比方说,咱们这里的某位当官的母亲,就是此类的代表,在外人面前,非常风度的,可在对自己人,尤其是是媳妇---这完全是很现实的例子。
还有,关于小三儿的嚣张,桃子这个文里的小三,个个都很器张,这不能怪桃子啊,因为桃子在现实中见到的小三就是这模样。咱这里的人,有钱人也多啊,饱暖思淫欲,小三儿,小情人,有私生子之类的女人多的是,偶尔在大街上就会遇到正室与小三掐架的事件。
可爱桃子15:46:09
再来是有关本文的情节构造,大家应该看得出来的,情节写的特慢的,比方说“舞会”那段,因为当事人印像深刻,讲的详细,所以,作者写的也详细---几事有女人的斗争的,谁不爱听?保证听过后,三年不忘记。
“琳琳”这是她的化名,她确实分了前夫的五百万财产,几间店面,算得上有钱人了,再加上经营日本人给她的工作室,月入数十万啊,对我们来说,是真正的有钱人了,但她都很节省的,一般不会买那种动辄数万十几万的衣服,她说,她离婚后买过最贵的鞋子就是普拉达,一万三千五,其他服饰品牌都是买的打折的,几千万把元的,还只是工作场合穿。私底下,都是几百上千一件的。所以,不要对我说达妩妮,波司登上了不场面,她平常就爱买这类衣服穿。
我同学的母亲在大城市给人做保姆,曾对我说过,这些富婆们花钱不手软啊,穿的衣服贵死人,但内衣却只是几十元一件的。有些富婆拧着个数万的包包,里面却装着卷筒纸的卫巾纸。这能说明了什么?
本文的故事都是04年前的事了,06年,琳琳回到四川,在我所在的城市住了一段时间,她并未回老家,老家已没有房子,大多数人都认不得了,有些还闲言闲语特多。于是她就来了我的城市,五通桥。一个山清水秀,四通八达,景色秀美,有小西湖之称的五通桥。
在小西湖举办的划龙舟比赛时,偶然碰到,然后相识,就搞到一起。说句实话在,我是女人啊,对一个比自己只大三岁却天差地别的女人说有多嫉妒就有多嫉妒,我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时,端午节那天,满大街的人山人海中,她正从三轮车上下来,我侄子跑得快,手里的糖葫芦撞到她身上,人家米白色连衣裙就被弄脏了,我怪不好意思,跑上去向人家道歉,然后看着面熟,才认起亲来。我与她也只是姻亲关系,就是我大舅妈的婶娘(文中的奶奶)的孙女(琳琳),那个“江怀民”,与我大舅妈是堂兄妹,因为是姻亲,小时候曾玩在一起,十多年后,又碰到一起,相互认识,就聊起来了。(注,琳琳的身世全是真滴,那个王新雨确有此事,只不过化了名而已。不过,话又说回来,本文里的人物全都化了名的。)
那时,我还未写文,她的...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