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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章 傲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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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兵冰忽然想到了那一天——

    “我们的人生,还很长,难道你觉得,五年的时光,已经很漫长了吗?”

    “男人的时间,和女人的时间,也许就不是一个时空。”

    “太短的爱情,我无法保证,能够直到永远。”

    “可是太久的爱情,我怕会过了保质期。”

    “劝君莫惜金缕衣——”

    “我不在乎金缕衣,只不过,我只是,我只是一个多情种。”

    “我也不是一个痴情人。”

    “我,我也不算是负心人。”

    她也想到了那一晚——

    “你觉得,他们相爱吗?”

    “一个好色的中国男子,一个需要钱的白人女孩,他们怎么会相爱?只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可是,我觉得他们在分开的时候,确实彼此都爱着对方。”

    “他们之间,一开始确实只有性欲,最后呢,性欲升华成了爱情。只不过,到底是不是爱情,没有人能够说得清。失去了一个人,你当然会觉得心痛,可是这种心痛的感觉,并不代表你真爱着对方。世上任何一种诀别,都会让人心痛。如果他们没有分开,而是一直都生活在一起,你觉得,他们还会继续的爱下去吗?”

    浮想至此,李兵冰怅然若失,她惨然一笑,热泪不禁夺眶而出。

    如你所言,我们之间,也就是这样,是吗?

    有人说,人生就是一场误会。

    而误会,往往不可能都是美丽的。

    孟星魂的大牌脾气,那不是开上一场两场的家庭批斗大会,就能给打消的无影无踪的。

    这得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在《红楼梦》里头,贾宝玉一改往日的个性,用功读书,好去赶考。旁人的想法却是:“改的太速太好了,反倒有些信不及,只怕又有什么变故。”

    能立马改正的,也就能立马重犯。

    不过,在李兵冰火冒三丈的那天晚上,孟星魂的性格,确实不会立即就动身,去找女王鼻涕眼泪一把,苦求饶了我一遭吧。

    他只是试着再打电话过去,结果打不通。

    爱卿可不知道,那部手机,已经被女王给摔了个稀巴烂。

    孟星魂只好作罢,他想着,等你自己消消气,我明后天就去登门,死活都要把你给领回大宅门。

    好不容易泡到一个大影后,俺怎舍得就这么失去啊!

    孟星魂觉得,李兵冰只是在发一场大脾气,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可没想到,在女王的心里,爱卿的地位,已经被贬斥为恶名昭彰的花鸟使了。

    他更没有想到第二天的一大早,孟星魂就接到了张副局座的电话,要他务必到燕京警察局来一趟,不来不行。

    妖精心里虽然很不耐烦,却也不得不去,推脱不掉——咱现在还是良民啊。

    上午快到十点钟了,孟星魂独自驱车来到燕京市警察局。他轻车熟路,就找到了张局座的大办公室。一个警花秘书进来,给大明星泡了一杯普洱茶。

    孟星魂上次被拷过来的时候,倒没有见过这个漂亮养眼的女制服。

    这个姑娘挺想和孟星魂要个签名的,只是碍着领导在场,她哪敢开口啊。

    警花只是含羞多看了大帅哥几眼,就带上门出去了。

    等掩上门之后,姑娘小心脏噗噗直蹦,她暗骂自己没出息:“你怎么这么花痴啊!不过,他真的好帅啊!”

    孟星魂虽然是一介草民,却素有笑傲王侯之气。

    当年梁启超路过武昌,去拜访洋务派首领、湖广总督张之洞。他投的名帖上,署款居然是:“愚弟梁启超顿首拜。”

    张之洞见到他之后,顿时火冒三丈,大为不满:小小少年,又是一介布衣,怎敢如此狂妄!愚弟?

    张之洞出口就骂道:“披一品衣,抱九仙骨,狂生无礼称愚弟。”

    梁启超微微一笑:“行千里路,读万卷书,侠士有志傲王侯。”

    张之洞顿时惊叹不已,这才知道眼前的少年,绝非凡品。

    在孟星魂的身上,就有一些前人的风范。

    当年对着堂堂政务院的李副总理,他都能语带轻佻之意。更何况现在面对的,只是一个副厅级的干部。

    张副局长是从处级岗位上提拔升迁的,他不是燕京市警察局的党委成员。所以,别说是副省部级,就是连个正厅,他都没混上。

    只不过对于大多数的老百姓来说,那也是一个显赫无比的高级干部,大人物。

    孟星魂呷了一口茶:“真是好茶。不知道张大人找小民前来,有什么指示呢?”

    张文武摊开了一包中华烟,抬手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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