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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26章 长生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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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色。

    血的颜色。

    他晃晃脑袋,只觉得一片眩晕。

    我这是——在哪里?

    胸腹部一片剧痛袭来!

    他慌乱地呻吟着,茫然地睁眼,眼前依旧只有一片血色。

    “葺仁,再坚持一下!救护车快到了。”就在此时,一个温柔又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他平静了一刹那。

    但下一刻,他胸口的剧痛和头部的眩晕就越来越剧烈。

    “吴葺仁!”那个声音越来越慌乱,“你不能死在这里!你——对了,你还没有改变这个世界呢!怎么可以死在这种地方呢!你都没有改变世界,怎么有资格跟我生猴子啊!”

    改变世界?生猴子?

    他的大脑清醒了那么一瞬,大口地吸进一口气,好受了许多。

    在一片血红中,他强忍着剧痛,拧起一个笑容。

    “中二是病——得——治——啊~”

    那个熟悉的声音,像是喜极而泣起来。

    他在剧痛中笑了笑,想要叫住那个声音,像平常一样跟她开个玩笑。

    然而,他迷茫地张开嘴。

    却发现自己叫不出她的名字。

    眼前还是一片血红,只有全身上下越来越烫。

    “噗!”

    泰尔斯摔落在一片草丛上。

    他睁开眼,从血色里彻底清醒过来。

    “该死!怎么回事!”他的身侧,那个金发的苍白男子惊怒地咒骂着。

    “怎么消耗了这么多血液?”他的语气里充满了惊疑和不满。

    只有泰尔斯知道,在金发男子化成血水,带着他极速飞离的时候,泰尔斯找到了一块记忆碎片,在碎片的梦境里,穿越者似乎又“失控”了一次。

    这次,发生位移的,似乎是金发男子化出的部分血水?

    泰尔斯像是刚刚从过山车上下来一样,趴在地上干咳着。

    幸好,晕车——额,晕“人”的经历嘛,之前在约德尔那里也有过。

    他心想着,摇摇头,把那一片令人不安的血红色赶出大脑。

    “明明都快到了——是伤势还没好吗?血影之舞都不熟练了。”那个英俊的金发男子喃喃道,粗鲁地一把抓起泰尔斯。

    原来已经是黄昏了,果然太阳下山了么?

    有点冷,这是室外?

    泰尔斯这才看清,他们正落在一条昏暗的小道旁的草丛上,眼前是一座宽阔的庄园,和附属的大花园。

    花园到小道之间的铁门上,也飘着一面旗帜,但总体,这幢庄园看来似乎野草丛生,好像业主都没有在专心打理。

    要不是精致程度上不如,简直就可以跟闵迪思厅相媲美了。

    那面旗帜——泰尔斯眯起眼睛,看见一朵奇怪的三瓣花,有着红、蓝、绿三种颜色。

    泰尔斯认出了这朵花——那是吴葺仁的第一任女友最喜欢的花。

    这是,鸢尾花?

    贵族的纹章?

    恐怕,这就是基尔伯特所说的“敌人”之一吧。

    真是糟糕,我这是直落敌巢了。

    “快走!短生种的小崽子!”金发的英俊男子不耐烦地推着他,往庄园前进。

    泰尔斯的脑子,开始疯狂地运转和推理。

    看来,这个金毛小白脸会说话,不是什么兽性难驯的怪物。

    而且从他掳走我时留下的话判断:

    “本来只是活动活动筋骨——”

    “还好太阳快下山了——”

    幸好,是个有理性的家伙——泰尔斯思索着对策,他的JC匕首插在腰间,但显然依旧不能指望什么“把匕首撂上他的脖子”之类的。

    也不能突兀地割伤自己,给约德尔和基尔伯特报信,太明显了,太刻意了。

    那就只能先收集情报了。

    “喂喂!”泰尔斯回头,不满地甩脱金发男子的手,“看你一身大贵族的风度和气质,不是应该言行合一才对吗?注意礼貌!”

    金发男子被这话说得停下了脚步。

    “礼貌?风度?”他微笑着咧开嘴,刻意露出两对狰狞的獠牙:“对注定要吃到肚子里的食物,何须礼貌?”

    金发男子特意把尖锐的獠牙,在空气中磨了一下。

    果然,跟我记忆里的那种生物很像啊。

    然而泰尔斯只是偏过头,观察了一下两颗獠牙,就轻蔑地撇撇嘴道:“对待食物的态度都这么糟糕,可见你完全没有美食家的天赋——心理情绪和身体状况都会影响食物的素质,你这么粗鲁的做法,万一影响食材的口感怎么办?”

    金发的英俊男子愣了三秒钟。

    他脸上狰狞的表情刚刚做到一半。

    但他随即反应过来。

    “以你的个头,算是很有胆量了,短生种的小崽子,”他随即嘿嘿一笑,“但你不是第一个有胆量的食物,不用心存侥幸,你逃不掉的。”

    “所以我的血肉真的很好吃?”泰尔斯一个“原来如此”的表情,然后出人意料地抬起腿,往着庄园的方向走去。

    男子刚刚准备一把挟起幼崽前往庄园,就看见幼崽走在了前面。

    对着貌似完全没有逃跑意图的食物(他甚至不屑称之为“猎物”),疑惑的金发男子想要伸手挠挠头,举到一半又觉得这样不太得体,只得放下手,用人类看得到的速率,快步跟上泰尔斯。

    “不是血肉,只有血而已——你应该最近才受过伤吧?血液的味道飘得到处都是。啧啧,好香,真想先咬上一口啊。”

    两人继续向前走。

    “那你准备怎么吃我?生啃还是直接吸血?从哪个部位开始?调味料怎么说?”

    “图瓦尔家的人才喜欢生啃——他们享受猎物的嚎叫。我们一般都是直接吸食血液,分为颈食和腕食两种。调味的话——等等,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短生种的小崽子!”

    金发男子停下脚步,一脸疑窦地看着言行明显不像一个七岁孩子的泰尔斯。

    “我注定是食物了对吧?对于自愿牺牲的食物礼貌一点,不也是一种美德嘛?而且心情不错的食物,也许血液的味道也会比较好哦——”

    “你——作为食物真是古怪——不会以为这样就能让我放过你吧?”

    “难得的美食嘛,当然是世界稀有的了。来来来,不要停,我们继续走嘛。请问先生您的名字是?”

    “小崽子,你问这个做什么?想报仇?”金发男子又停了下来,他对眼前这个诡异男孩的怀疑和警惕越来越高。

    “你的身手,想找你报仇也不容易吧。还有,既然都要被你吃掉了,总该让我知道名字吧?喂喂喂的乱叫不觉得很粗鲁吗——额,你不是没有姓氏的私生子吧?至少也该有个名字?”

    金发的男子更像是被最后一句话刺痛了自尊。

    只听他骄傲而自豪地回话:““吾名伊斯特伦·凡·莱卡·李斯特·科里昂,夜之国度,七支之首,科里昂家族的一等血裔骑士。”

    “来来来,继续走——所以你为什么叫我短生种?”

    “寿命不足一百二十年的人类,不是短生种是什么?哪怕像你这样年幼的崽子,最多也就剩下九十多年可活了。”伊斯特伦轻蔑地道。

    “所以你们是,额,‘长生种’?寿命比我们长很多?”

    “当然,血族的寿命无穷无尽,岂是下等的短生种可以想象!”

    泰尔斯默默地将各种信息纳入脑海中。

    伊斯特伦·科里昂

    长生种,短生种。

    夜之国度,科里昂家。

    优越的血族。

    而且——至关重要的一点是,他似乎对我为什么出现在闵迪思厅,并不感兴趣。

    这可能是唯一的生机——哦,差点忘了,他本来就打算“吃”掉我。

    泰尔斯和伊斯特伦走进了庄园,穿越者眼睛一眯:门口处,两个戴着红色头巾的凶狠男子朝他们走了过来。

    血瓶帮?他们怎么在这里?

    “话说为什么要停在这里?直接飞进去不好吗?”

    “要不是因为血影之舞——咳咳——”

    英俊小生伊斯特伦突然意识到,身边的这个短生种幼崽可以理解自己的话,于是他颇有风度地清了清嗓子,然后淡然地继续道:

    “哼——要不是因为这里并非我们的地盘,我也是准备直接飞进去的。但我们毕竟只是客人,自然需要保持对主人的尊敬和礼貌。”

    是个注重风度的长生种,泰尔斯默默道。

    血瓶帮的两位帮众上走前来,脸色不善地看着一大一小的两人:“什么人——”

    但伊斯特伦拧着眉头,冰起脸,不屑地打断了他们:

    “滚开,劣等的短生种!”

    泰尔斯脸皮抽搐,决定收回刚刚的话。

    ——————————————————

    几分钟前。

    “一夜战争”惨败之后,作为血瓶帮为数不多的,日夜兼程赶回王都的掌权人之一,八大异能战士之首的“红蝮蛇”涅克拉,战后的整整一天,都是在焦头烂额中度过的。

    至少在另外三位异能战士,以及神隐已久的血之魔能师紧急赶回王都之前,他必须撑住大局。

    首先是“一夜战争”的善后。

    除了一场宏大的爆炸表演,气之魔能师消失得不留一点踪迹。他的私人护卫,那个用剑的疯子跟罗尔夫躺在一起,上半身都快被剖开了。为此只能推断艾希达是被人干掉了,所以涅克拉必须确认兄弟会的三大杀手——尤其是黑剑本人——是否在王都内,才能放心出行(事实上,从红坊街逃回来的廷克一直觉得他多心了,黑剑就算在王都,也多半不会看上他的)。

    廷克和努美诺是少数逃回来的血瓶帮十二至强(“他-妈-的,果然懦夫才能活到最后。”——涅克拉),他们都对红坊街发生的事语焉不详,除了恐惧就是惊慌,涅克拉直接放弃了查明真相的企图,至于气之魔能师的仇,等血之魔能师回来再决定吧。

    丢失了油水众多,经营已久的红坊街,血瓶帮的士气大挫,许多普通帮众都开始动摇。主顾们——无论是贵族、商人还是暗中的同行者们——都在表示“与血瓶帮的深厚友谊坚决不动摇”的同时大幅减少生意往来,甚至撤走资金,居然还有做了一半的生意毁约食言的(“我草他——冷静,要冷静——血债自有偿还!”——涅克拉)。

    在王都的其他城区,士气低落的血瓶帮,面对势如破竹的兄弟会“下等人”更是节节败退,可以想象,当消息扩散到全国,各个分部的斗争都会呈现相同的面貌。

    其次,血瓶帮背后的主要支持者之一,以三色鸢尾花为家族徽章的凯文迪尔家,即使在知道他们惨败之后,也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既没有增援也没有安抚,连安慰的铜子都不见一个。涅克拉最愤恨的是,亏他们平时在全国上下为对方干了那么多的脏活,到了关键时刻,那个叫塞舌尔的终结骑士连公爵庄园的门都不让他进去!就这样,还在中午给了涅克拉一个任务,让他“查清楚闵迪思厅的失窃案”——失窃案?草,他身上到底哪个器官看着像警戒官和私人侦探了?他切掉还不行吗?

    说起警戒官,涅克拉更是怒不可遏:妈·的,西城区警戒厅的那个大青皮,叫洛比克还是洛克比来着,平时看着笑眯眯的,一夜战争的关键时刻也不知道派人增援一下,说好的‘警民合作’呢?这就算了,涅克拉强忍着不爽,跟他要几具尸体,还推三阻四,最好笑的是居然装着一副正义使者的样子,收了他们这么多油水,现在来维护正义?早干嘛去了!在涅克拉面前谈正义?他身上哪个器官看着像好人了?他切掉还不行吗?妈-的,换做以前,涅克拉今晚就敢到他家去,把他老婆剥光了吊在西城门上当门铃用!

    还有,涅克拉现在就要去解决这件事——凯文迪尔家的那三个吸血鬼,居然就被鸢尾花丢在他们血瓶帮的东城区分部(其实蔓草庄园也是凯文迪尔家的产业)“好好招待”?你以为是招待走失的小狗吗!他们一天就要十个人的血量啊!还索要超阶以上的高手!好啊,干脆找到黑剑,一闷棍敲晕,绑起来给他们送过去算了!自己已经把许多平时看不顺眼的血瓶帮众都送过去了,还嫌不够,害得自己要低声下气地去跟那个大青皮求要尸体!他身上哪个器官看着像动物饲养员了?他切掉还不行吗?最讨厌的是,那帮吸血鬼人数不多,脾气挺大,颐指气使,看涅克拉的眼神,好像他才是小狗一样!

    带着这样的坏心情,涅克拉带着随从,在入夜时分走进蔓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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