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兵戈起()
此时,高唐城中,人潮涌动。
其中不仅有安居乐业的百姓,也有不速之辈!
一家靠在城主府旁侧的酒肆之中,酒肆不大,五脏俱全,人声鼎沸。
这里是高唐城内最为繁华的街道,像这样的酒肆可以说随处可见,不仅带动了高唐的人流输出,同时也是极难管辖的地方。在这种不起眼的小地方,你往往可以见到各路神仙,牛鬼蛇神。
就比如今天,就比如现在。
“你胆子真大。”
二楼的角落里,一个粗犷的声音响起,漫不经心,点到为止。
那是一个三十左右的壮汉,袒胸漏乳,泛着酒红色的络腮胡从下巴上扬到两颊。一张国正方脸倒是平平无奇,可眼中时不时投射出来的精光暴露了此人绝非善类。
事实上,他的身份对得起他的卖相。
他叫李狂天,狂宗之主。
狂宗,乃是高唐以东,最为猖獗的几个山匪势力之一,正是樊廷这次准备征讨的对象。
寻常人,一旦得知被官府盯上,或惶惶不安,或择路而逃。
而这位李狂天,非但没有任何慌张,反而只身一人,来到这高唐城中,在隔着城主府仅一路之隔的这里,饮酒怡然。其心性之老辣,可见一斑。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做出如此胆大包天的事情的人,居然说别人的胆子大,于情于理,都让人免不了感到惊骇。
他抬起头,自顾自的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又拿起筷子夹了夹菜,混着酒味咀嚼着,目光却投向窗外,那个戒备森严的城主府。
他又道。
“正好,我就喜欢不怕死的人。”
在他对面,是一个浑身被黑袍包裹的人,看体型,像个男人。
此时乃是六伏天,大热天的穿一身厚重的黑袍,已经让他变得非常瞩目。如果黑袍是一种伪装,显然,这种伪装是极其失败的,换一种角度来看,也就是说,这个人必须依靠这种蹩脚的伪装才能勉强行走在大庭广众之下。
“我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
男子缓缓开口,低沉刺耳的声音就像一个指甲修长的人从黑板上划过一样,极其瘆人。
“我又怎么会怕死?”
“那你把脸露出来看看?”李狂天玩味道。
“我穿着这身衣服,并不是害怕那些所谓的仇人,而是这样能让我避免很多麻烦。”男人缓缓道“就比如你,我记忆中的李狂天,可没有像你这么夸张的络腮胡。”
“哈哈哈。”李狂天哈哈大笑,拍着桌子咧着嘴叫道“你还是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李宗然!”
李狂天的声音很大,不加掩饰。
在场所有人无一例外,都听到了这个名字。
然而,有趣的是,并没有任何人因为这个名字产生任何的反应。在李狂天不远的酒桌上,还有几个打浑的官兵,听到李狂天的话,也仅仅只是扫了几眼,就继续吹逼。
人就是这样。
当你的潜意识里对某一个事物产生一种‘认知’之后,你就会用无数种理由来自行脑补,自圆其说。
就以李狂天来说,没有任何一个官兵会认为李狂天,会在这个时候来到高唐城,且就在一桌之隔的对面把酒言欢!更不会有人想到,李狂天口中的李宗然,正是大内御牢里,那个被无数锦衣卫通缉的头号罪犯。
在所有人眼中,只不过是两个许久没见的好友,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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