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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一个解构主义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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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我陪幻和鸟买换季的衣服,街上流行波希米亚,幻与鸟挑了大量吉普赛韵致的服饰,流苏垂缀的边饰、精细的蝴蝶、花朵蕾丝的刺绣,叫人想起卡门。那些东西全是当季正品,顶尖的牌子,我从来不给我的孪生妹妹买打折货。

    路过模具店,我花一百多块钱买了一个奔驰500sl的车模,晚上林梧榆来的时候,我送给他。林梧榆虚眯着眼睛,举起来,迎着光线,转来转去地看了一阵,然后放到鼻子底下,仔仔细细地嗅了嗅。

    "干嘛送这个?"他信手扔到书橱里,"我宁愿你给大毛买个伴。"给大毛买个伴?这个笨蛋。如果他够实力,他不仅能够收藏一部真实的名车,还可以在房子里养一只纯白的俄国狗,一只大似狗熊的黑色藏獒,八只猫,几十只各色各样的鸟,百余尾观赏鱼,还有青蛙、蜥蜴,甚至一条蛇,只要他喜欢。

    "大毛又在发情了。"他说。

    "岂止三根木头,"我叹息一声,"你简直当得了三十根、三百根木头。""是是是,"他举手投降,"我承认我可以用来修一幢木头房子。"我哭笑不得,疲倦地靠进沙发中。林梧榆走过来,吻我,沿着我的面孔一路吻下来,他把头埋进我的胸口,吻我受过伤的肋骨,他的头发漆黑浓密,痒着我的皮肤。我忍不住把手指插进他的头发中间,轻轻抚摩他。我必须承认,我是依恋他的。

    没办法,一个孤独的人很容易眷恋上另一个人的体温,以及源自肌肤的触感。那种眷恋直观而且强烈,深入你的身体,仿佛吃药上瘾,在一些虚弱的时刻,你必须吃进去许多无谓的药片,以确保某种清晰的存在。

    我们缠绕在一起,做ài。他微微踹息,温柔地贴紧我。他的眼神是缭乱的,在黑夜里有静止的蓝色光焰与白色碎羽逐一闪过。天使张开翅膀,抵达我的灵魂,悠悠闪闪地飞翔。在迷狂的欲望中,真实的林梧榆被分解成一些斑斓的泡沫,留在我眼前的只有他干净的嘴唇与清澈的躯体。

    "我明白,我什么都明白,"平息过后,林梧榆喃喃说,"但我真的没办法做你所希望的那种男人。"他转过身,隔一会,他发出了沉沉的鼻鼾。

    我摸黑点起一棵烟,吸了一口。我已经变成了彻底的嬉皮,我想。我茫然地吸着烟子,那烟很奇怪,有薄荷跟檀木的味道,比较浮,在肺里打个圈,自动地就出去了。我记起一名宇航员对太空生活的描绘,开始的时候,感觉像在泥浆里,一个星期后,感觉是在水银里,又一个星期,感觉是在水里游泳了。学会吸烟就是那样的一个过程。现在我是在水里,整个人放松,但没什么特别的刺激。即使是最烈的烟,也不能够撩逗我。你知道,那是很闷的。

    夜其实并不太深,有繁杂的市嚣,混杂成迷乱的一整块,就像庞大的风一样,我分不清里面有些什么。我抱住自己的手臂,突然间我无聊得要命。我摇晃着林梧榆,他睡眼惺忪地问我怎么了,我掀开被子,把赤裸的身子凑向他。

    再来一次吧。我说。我把他的耳垂含进嘴里,像一粒软糖一般吸吮着,同时模糊不清地恳求他,求求你,再来一次吧。

    每周一下午都有个部门例会,头儿一本正经地传达老总对我们部门的种种挑剔,老总是个愤世嫉俗、孤芳自赏的家伙,他似乎从没对任何事情满意过,当然那也许是策略,跑得再快的马儿,得空也还是要抽那么几鞭子的,林子这么大,谁叫你没出息,非吃他的草不可呢?

    散了会我胡乱翻看热线记录,看看里头有没有可供起哄的蛛丝马迹,有时候新闻就是在这样的胡乱翻翻里诞生的。咱们报老总的名言是:生活中并不缺少新闻,而是缺少一双发现新闻的眼睛。我呸!

    菜鸟任劳任怨地做她的接线生,接接电话、谈谈情,她那些男朋友忠心耿耿,每隔一个钟头就轮流打进来,与她肉麻几句。不断有人揭发菜鸟,头儿责备了她好几次,但爱情这玩意是烫手的烘山芋,烙得慌,不是轻易可以冷却下来的。我倒没闲兴管这档子小屁事儿,跟一个小姑娘较什么劲呀,别扭。

    "苏画姐姐,"菜鸟缠着我闲聊,"你听听,我真想找个这样的男朋友,"她捧着一本杂志,一脸陶醉地念给我听,"喜欢穿棉布衬衣。平时用蓝格子手帕。只穿系带的皮鞋。从不穿白袜子。不用电动剃须刀。用青苹味道的香水。把咖啡当水一样喝。很瘦。"我惊骇地笑起来。那样的男人,老天,八成功能有障碍。我接过菜鸟的书来翻了翻,那是专门教导小丫头怎样做白日梦的一本畅销杂志。这种教育受得越多,对男人会越失望。因为杂志里的伪专家们总是把男人的形象按照一个王子来设计,是,他们是有很多缺陷,但统统都是王子的缺陷。没人告诉菜鸟们,男人大半有口臭,性高潮的时候不是像一只猪,就是像一匹狼。

    "要是真遇到了,该有多好啊。"菜鸟犹自惆怅不已。

    "这样的男人没可能出生在一个正常的、习惯了勾心斗角、争抢私利的中国家庭,"我懒懒地说,"也许你可以试试结交家住美国比利佛山庄的那帮混混。""那也太富有了吧,我不想有那么多钱,"菜鸟嘟起嘴,"再说我可不想被传染爱滋病。"嘿嘿。这姑娘。还真是菜鸟哪。

    林梧榆的市长请客,他屁滚尿流地跑来接我,我推说有采访,他连哀求带威胁,最后急得几乎没扬言立马剁了我。我可不想闹出人命,赶紧换了条versace手工刺绣的吊带裙跟了他走。这是六月份,空气里漂浮着暖洋洋的金灰色光影,但我的裙子依旧是眩目的。

    林梧榆自己驾车,他找了部芙蓉政府行将淘汰的破烂皇冠。在红灯口,他掌着方向盘,皱眉瞧我的裙子。我知道,穿了这身行头,怎么看,都不是林梧榆这等小公务员消受得起的良家妇女。我挺直了脊背,故意对他微笑。

    我们去了市长家。市长住在芙蓉一幢普通的政府宿舍里,面积不见得太大,装潢也没什么风格,客厅里有一面墙全放着做工考究的书柜,不必走近,也知道那里头必然是最堂皇最正点的经济学、政治学、人文学著作。市长是我们的主婚人,认得我,跨前一步,与我握手。

    "大记者,最近忙些什么?""老样子,无头苍蝇,瞎转悠。"我直言不讳地说。林梧榆暗地瞪我一眼。但市长够风度,很捧场地呵呵笑起来。

    客人陆陆续续来了,都是市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包括司机、文员,携着家眷,黑压压的十几个人,他们大多出生于芙蓉本地,与林梧榆相似,说着一口与成都话略有差异的方言,脸上带着谦卑狡猾的笑容。

    市长夫人在法院工作,刚从瑞士学习回国,亲手下厨,宴请同志们,感谢大家对市长日常起居的照应。想得挺周到的。市长夫人穿着寻常的铅灰色套装,她是个美丽的女人,不是略带邪气、让人惊艳的那种,而是含蓄、得体的,像一株明亮,修直的行道树。

    "小林,娶了这么好的太太,大姐敬你一杯。"市长夫人对着林梧榆举起酒杯,优雅地一口喝干。这女人酒量惊人,与满桌的人一一干杯,回敬的,她也干。市长倒没怎么喝,笑眯眯地注视着他酒量杰出的妻子。

    "小林,什么时候要孩子?"市长夫人关切地询问,"要不跟周局商量商量,把太太调芙蓉广电局来吧,他们那里好象也有一张报纸。"我一惊。叫我在芙蓉这种荒凉的小城镇里,对着林梧榆这样的男人生活一辈子,不如早早把我埋到黄沙里去吧。

    "啊不不,"我忙谢绝她恐怖的好意,"我在报社是招聘的记者,体制不同,没办法调进机关的。"林梧榆狠狠掐我一把,我痛得牙齿里丝丝吸冷气。我借故起身到厨房里去添一点豆芽排骨汤,市长家的厨房倒不赖,全套的德高厨具,是蓝色与米灰间隔的色调,微波炉上方甚至悬挂着一副油画,印象派的作品,颜料没弄散似的,糊在一团,景色可怕。

    一顿饭吃得虚情假意,菜肴也没怎么出彩,当我们全是灾民似的,尽是肉,飞禽走兽都有份,扎实得很,撑得死十来个泥腿子了。

    "小林,婚假没休吧?七月份放你一个礼拜假,带小苏去把蜜月补上,北戴河不错,就去北戴河。"市长大方地一挥手,那口气仿佛北戴河是他们家的后花园。我想笑。

    林梧榆举起杯来,一脸感激。我不得不跟着应应景。我对海滨没什么好感,我生在海岛上,平生最讨厌酷热、沙子,还有海鱼。

    "苏画,你还不了解,我们芙蓉市的班子在全国都是有名气的,尤其我们市长,"林梧榆开始侧面阿谀逢迎,他这方面的功力倒是直逼修炼成精的老狐狸,"不单是杰出的管理家,最难得的是,他有开拓创新的气魄与胆识,看得准,上得快,你不知道,这儿流传一句话,大家都说,假如咱们也有那个政策优势,市长会把芙蓉建成西部的深圳"市长微微笑着,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他老人家每天的日常工作有一项,就是接受马屁,形形色色的马屁,像洗桑那一样,激情而过瘾。

    "我们小苏在报纸干了好几年,跟各媒体都有交情,"林梧榆拽上我,"什么时候给芙蓉做几篇大的专访,芙蓉的成功经验应该在全省推广推广。"这个提议,市长倒来了劲,和颜悦色地问我一些报界的事情,在林梧榆虎视眈眈的监视下,我略略说了些基本规律,并被迫表态,一定为芙蓉的宣传工作两肋插刀。市长夫人插嘴道,小苏,芙蓉可是你的婆家呢。一桌人呵呵呵笑起来,仿佛她说了句多么幽默的话。

    市长夫人侧过身来,询问我的家世,我最怕的就是这一招。但林梧榆又忙着炫耀我的博士妹妹们了,他有那个夸夸其谈的本事,把我和我的妹妹们形容成"出生于美术世家,教养极其严格"的三名白雪公主,尤其我的妹妹们,是一对粉妆玉琢的博士。市长和夫人不由得肃然起敬,假意教训一声不响埋头苦吃的儿子要向唐家的阿姨学习,那男孩子念高一,瘦棱棱的,手腕上戴着一串红木镯子,闻言斜过眼睛朝我飞了几眼。

    "小林,安排个时间,请两位唐博士到咱们政府作几场报告。"市长下达指示。林梧榆连声应承,趁势又给我介绍市长的创举——邀请海内外知名学者、教授、博士为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作专题讲座,提高大家的人文科技修养。

    "苏画,这条消息一出来,价值可就大了,"林梧榆粗嘎地对我说,"你筹划筹划,争取上个大版面,弄小豆腐块儿就没意思了。"我微微笑着,自顾自挑了凉拌黄瓜条,送入口中,清脆玲珑地嚼响它。那感觉是绝望的,你明白吗,就像你不期然遇见一个草台班子,底下围一大帮人,兴致勃勃地看台上的小丑表演,齐声喝彩,小丑不断地翻跟斗,不断地做荒诞的鬼脸,突然间他的面具掉下来,你发现那竟然是你的丈夫。

    我坚决不去林梧榆那儿过夜。他绷着脸,驾车送我回成都。深夜的公路很静,间或有夜行货车呼啸而过。林梧榆喝了酒,车速反常地快。喝过酒驾车是那样的,眼前的道路像一根宽阔无边的丝带,晃晃悠悠的,汽车如飞般轻飘飘地掠过。

    我害怕起来,叫林梧榆停下来,由我驾驶。殉情也得合适的伴,罗密欧那样的还行,林梧榆就太次了点吧,与其跟他去死,不如将就活下去算了。

    "下个月,他们那边的房子就整理好了,他们全都搬回去。"林梧榆开了车窗,风很猛地吹着。他是指他的家人,我知道。但我不想提及这个话题。

    "你的领导很和气。"我随口说。

    "不敷衍好贴身人员怎么行,谁没点儿软处捏在别人手里?!"林梧榆冷淡地回答我。

    我一楞。

    "你要学会与层次高的人打交道,"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开始教训我,"别整天与你那帮跑江湖的流浪艺人混在一起。"我把方向盘打向紧急停车道,然后猛地踩住刹车。林梧榆整个人往前一扑,他揉着被碰痛的额头,恼怒地问我,干嘛呀,你!

    "请你尊重我。"我静静地说。

    "我怎么不尊重你了?!"林梧榆提高嗓门,嚷出一堆强盗逻辑,"你对我的父母不理不睬,我责怪过你没有?你在酒吧里一泡就是半夜,我责怪过你没有?你跟个男人似的抽烟喝酒,我责怪过你没有?你看看你,哪一点像个做妻子的?你自己说说看!"他别过脑袋,不肯看我。我错愕不已,我还真没料到,我以为只是我在鄙弃他,原来他也从来就没有满意过我。极度震惊,我点起一支烟来,他转过头来,无比厌恶地看了我一眼。

    我使劲地吸了几口,发动了车子。林梧榆醉得厉害,伏在窗边,剧烈地呕吐起来。我递了面巾纸给他,很奇怪,我的心里竟毫无怜悯,只有漫无边际的痛快。

    我赶在上午九点去参加一个大型拍卖活动,起得太早,人有种万念俱灰的疲惫。我去得早了点,大厅里空空的,但我信奉守时,从来不迟到。我坐在拍卖大厅的后排打瞌睡,其它媒体跑单帮的家伙们陆陆续续也来了,笑着打招呼,挤在我身边。有个小姑娘是新入行的,刚刚大学毕业,一板一眼地穿着老气横秋的职业装,正襟危坐。我们这几只老油条就逗着她说话取乐。

    十一点到报社交了稿子出来,我搭上一辆空荡荡的巴士。下一场采访约在午后三点,去见一家百货连锁公司的老总,做专访。那其实是广告,他出资买下半个版面,我来当枪手。但这是值得的,因为广告经由我联络,报社那里可以领取三成回扣,万把块钱。我打算把上次看中的一款范思哲的时尚腕表买回来。

    这是塞车时段,巴士走走停停。有一个穿木板拖鞋的年轻男孩上来了,坐在我前面的空位。我轻佻地吹一声口哨,我认得他。漂亮的健身教练。我在闻稻森的诊室外也见过他。我拍拍他的肩膀,他回过头来,呵,他嘴唇的轮廓真是动人心魄。

    "你还在健身中心做?"我问。

    "啊是。"他有点迷惑地望着我。

    "我曾经在你的班里参加训练。"我说。他不记得我了,无所谓,这没什么好难堪的,健身班里多得是搔首弄姿的小丫头片子。

    "对,我想起来了,"他很礼貌地敷衍,"是上个月那个班?""是。"我顺着他说,没必要纠正那是去年。这其中没什么分别。我注意到他胸前戴着黄澄澄的项链,很粗。黄金饰物早已不流行,但配衬他黎黑的皮肤倒是非常搭调。

    "你做什么工作?"他换到我旁边来坐。嘿,这膀子吊得有些意思了。我想。

    "电脑打字。"我撒了个谎。

    "唔,这很适合女孩子。"他煞有介事地说。我发笑,见鬼了。

    "我请你吃饭吧,教练。"我趁机进攻。我盯着他的手臂,舍不得移开视线。他褐色的肌肤与结实的筋骨有着无以伦比的性感,这样好看的男人,天生是要遭遇骚扰的。

    我们下了车,附近有家著名的火锅城,我领着他进去。他迟疑了一下。也是,电脑打字员不该有这种派头,说不定碰到个捞女,蹭他一顿,中途开溜。

    领班与前台小姐均是熟面孔,过来跟我打招呼。健身教练略微释然。我们选了窗边的座位,邻座不住朝我们张望。健身教练无疑是惹人注目的,不笑的时候,他有点像拉尔夫o费尼斯,坏坏的、忧郁的样子。茶倌拎着长嘴茶壶过来斟茶,这里的茶倌穿着过膝的贴身中式衣衫,衬得一个个眉清目秀,伶人似的,那服饰倒有法国复古派时装的调调。

    菜单送上来,我点了一些比较精致的菜品。垂手侍立的服务生看起来很稚嫩,穿着绘龙绣凤的红色裙装,年纪不会超过18岁,皮肤很白,一张面孔干净清爽。健身教练漠然地瞅了瞅她,待她走后,轻蔑地说了句:

    "县粉。"我骇笑。我知道这名词,县城美女的意思。

    "模样倒是标致的。"我望着服务生的背影,她的身材很骨感,早两年风行的那种,纤细柔弱的手足,无限惹火。

    "这种女人是城市的毒瘤。"健身教练一脸的苦大仇深。我笑了笑。毫无疑问,他一定有颗吃不到嘴的酸葡萄,而且就是县粉。

    "绑大款的姿色是足够了。"我闲散地说。注意,鄙人说的是,绑大款。对于大款与小蜜而言,一边是老男人垂死挣扎着的怜惜与欲望,一边是提把杀猪刀、虎视眈眈唐僧肉的白骨精,相形之下,"傍"是太过软性的修饰词。我一贯都用绑这个字眼,杀气腾腾,足以表现事件本身的劲道与邪气。

    "你有男朋友吗?"健身教练很直白地问。菜肴已经上来,我放一点到沸腾的汤锅中。我看着他,他有一双深黑的眼眸,像秋天的湖水一般安静。记住,别跟长得太好的男人纠缠在一起,那是危险的,尤其他又是那样年轻,男人尤其经得住岁月,女人则相反,时日一长,也许人家以为你是他老妈。

    "你们、"他误会了我的沉默,犹豫地追问,"感情确定吗?""没什么确定不确定的,"我帮他布菜,"我已经结婚了。""结婚?"他惊愕,"你?结婚?""你不会觉得我丑到了嫁不掉的程度吧?"我用手托住下巴,微笑着,一动不动地望着他,并且对他眨眨眼睛。我知道,我知道,若是10年前,这小动作叫做俏皮,但换由此时的我来做,便是肉麻。

    "啊不不。"他尴尬起来,说不出话。我笑了笑,这小子嫩了点。我有什么不明白的呢,当他应允我的邀请,想必就已经有过衡量,如果我色情兮兮地问一句:"愿意跟我上床吗?"他多半是不会拒绝的。你想想,我巴巴地请他吃这么昂贵的午餐,在他看来,多少也是想要捞点油水的表现,总不会眼睁睁来一场华丽的柏拉图吧。

    "已婚女人不该单独请男人吃饭,是吧?"我烫熟一片牛肉,放在他的碟子里。

    "不,当然不是,"他说,"只因为你看上去是这样年轻。"我莞尔。40岁以上的老女人才接受这种奉承。我对自己的容貌有点信心,那些名贵的润肤霜并不是白糟蹋的。女人的钱花在什么地方,看都看得出来。比如头儿的老婆,她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劣质衣服以及最顶尖的摄影仪器——你看看,你看看,马屁这东西是所向披靡的迷魂剂,我还是中了招,兀自沾沾自喜呢。

    健身教练很香地吃着牛肉,我再替他烫一片。他胃口很好,是个谗嘴的男孩子。我一直在照顾他吃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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