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男配角出场,大家给点掌声吧,收藏票票……)
程思的老家在陕南农村,十五岁那年一场泥石流生生吞没了他家三间土坯房和他的父母和妹妹。那时他正好在三十里外的学校上学,这才躲过了这一劫难。
一夜之间他成了孤儿。
虽然学校免去了他的学费,但生活费却没有着落,这时正好遇上征兵,他报名参了军。三十里的山路炼就了他强健的体魄,家庭巨变,让他比同龄人多了一份坚强。这些使他很快成为连队中的皎皎者。最后通过了严格的选拔考核进入特种兵训练基地。
一年后他成为一名出色的特种兵,屡立战功。六年后,二十二岁的程思怀揣十万块复员费回到了家乡。
如果六年前他没有当兵走出大山,那么他现在可能就是一个普通的农民,打打工赚点小钱,农忙时回到家里忙收忙种,等存够了钱,盖三间新屋,娶个老婆,生几个儿女,老婆娃娃热炕头就这样生活一辈子。但他毕竟走出了大山,见到了外面精彩的世界。他在老家只呆了三天,给父母的坟添了土,就毅然离开了那个曾生他养他,又给了他痛苦的小山村。
他来到唐城这个西北最大的城市。
到了这儿,他才知道,在城市生活比在农村,甚至比野外生存要难得多。
他初中也没读完,没有技术,没有关系,卡上的钱在一天天减少,工作却一直没找到。最后还是靠着退伍证在一家酒店找了个保安的活,知道没有前途,没办法,只好先干着。
保安工作是三班倒,他这个人性格有点内向,除了下棋,没有别的爱好。下了班也没处去,正好酒店大门外不远处,老有一帮老头在那下棋,他先是蹲在边上看,看着就忍不住会点评两句,久而久之也就加入了象棋混战。
他当兵时,他们连有一个战士出身象棋世家,和他是最好的朋友,他从他那儿学了几招,对付专业棋手可能不行,但下这些街头的业余爱好者却是绰绰有余,所以和这帮老头下,他是羸多输少。
半年后他终于遇到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
这个人四十来岁,姓李,据说是一个什么大公司的老总,这年头就属经理最多,他也没在意,老李棋下得很稳,很阴,一不小心就会中了他的圈套,第一局程思输了。
第二局程思也采用稳扎稳打的办法,巩固了后方,在进攻上一环套一环的采用那从战友处学的套路,终于扳回一局。之后一连下了六局,互有胜负,如果不是老李的手机想了,不知这棋要下到什么时候才收场。
从此以后,每周老李都要来这儿和程思下几盘棋,他们成了棋友,下棋之余,也谈谈自己的心事,程思也就将自己当特种兵六年,为国家做了很多事,一身的本事,却在这儿给人家看大门的事告诉了老李。老李深感同情,安慰他,总有一天会有用武之地的。
他们下棋的地方十米外,有一条小吃街,街口摆了个馄饨摊,程思的早餐一般都在哪儿吃。摊主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也姓李,也爱下棋,所以和程思很熟。
这天,程思和老李连下了三盘,老李全输了。老李说这几天情绪不太好,不下了,聊一会。他们正聊着,只见小吃街走出八个年轻小伙子,袖子挽得老高,一看就是小混混,好像问老李头要什么,老李头摇着头解释什么,一个小伙子一脚踢翻了馄饨锅,扑过去采住老李头的衣领就是几个耳光。旁边有很多人围观,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话。
程思实在看不下去了,几步过去拦开打人的小伙子:“怎么回事,有话好好说嘛。”
“你是那个庙里的葱,管什么闲事。”小伙子放开老李头冲着程思当胸就是一拳。
这也太不讲道理了吧,怎么不问青红皂白就打人?当下也火了,一侧身躲过小子的拳头,顺手一个勾拳将小子打出三米开外,跌倒在地。
另七个小混混一看大哥被打,同时亮出刀子扑上来。
程思知道,一对多最忌被围住,而且这儿围观的人太多,很容易伤到无故。得找个开阔的地方教训这帮孙子。
他拔腿跑向一块空地,七个混混以为他怕了,果然在后面紧追不放。程思见已脱开人群,突然回身,一脚蹬向最前边那个人。那人来不及躲闪,径直被踹出两丈多远,爬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后边的混混还没反应过来,程思冲上去,三...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