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情有义的男女都有过这样的经历:生活中遇到烦心事不是跟家人说,也不是跟最要好的朋友说,而是跟生命中一位特殊的异性诉说。通常,这个可以任你倾诉的人不是朋友胜过朋友,不是爱人胜过爱人,不是亲人胜过亲人。当然,这里的胜过是有前提和条件的。
人的一生难免会遇到一些开心或烦心的事。开心的事希望能与你熟识的人分享,烦心的事期盼着能与你熟识的人分担。然而事实往往很难做到。即使平时非常要好的朋友,对你感到异常开心的事也是一副淡漠的神情,你的烦心事换来的可能会是更加让你伤痛的冷漠。如果有了爱人,按说是最好的倾诉对象了吧?然而事实上并不。你的开心事如果与他(她)有关,或许还会感一点兴趣,相反则很难吊起对方的胃口。如果你把烦心事告诉对方,非但不能获取对方的理解,给你心灵上的抚慰,还以为你做人有问题,这事不行,那事也不中,甚至还说出“找这样的爱人还算自己瞎了眼”之类的话,就更让自己痛心了。
与人同乐,这是人的正常心理,而这点偏偏很难称心如愿,于是这“乐”也就大打折扣。如果你正乐哈哈地想与人分享而对方爱搭不理,就像兜头浇了一瓢冷水,好事也赚回一肚子窝囊气,反倒是不说得好,但这又与人的正常心理相违背。有时即便有人想听,可自己平时就对那想听的人不感冒,对方捧场也没大意思。于是,生活中便有了这样一个人,一个愿意倾听你的喜怒也愿意向你倾诉哀乐的人。
女人相对柔弱一些,于是愿意找个男人的肩膀靠一靠,那个踏实的肩膀未必是丈夫;男人虽说坚强一些,但坚强的外表背后却往往是空虚的,于是愿意有个娇柔的女性来安慰,而这个女性很难是自己的妻子。自然地,爱人之外也就有了一种特殊的精神寄托,这种精神寄托的存在甚至构成了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这种我们通常说的第四种感情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鲜见,它可能只有一个人,也或者会有几个。因为在每个人的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个或几个人让你心里牵挂着。特别是当遇到高兴或烦心的事想往外吐露的时候,这个人就更时时挂在自己心上。如果说叫约会,那么,这个人就是你最想约的人。不管河边的柳荫下,街边晕黄的灯光中,酒吧悠扬的乐曲声里,还是迪斯科引发的热汗淋漓,都是自己心情的最好释放。不论什么样的环境,也不论什么样的语言,甚至只是一个心有灵犀的眼神,一次似触非触的握手,都使得自己心花怒放,即使原本压抑的心也随之放松。这个人一定是异性,你眼神里最欣赏的那一个,当然也是欣赏你的那一个。你们或许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但也只能是恨晚,并不心存取而代之的企图,如果真的要走向那一步,那便是精神的出轨,超越了第四种感情,变成第三种或沦为第五种。失去了若即若离的奇妙感觉,也就难再是心仪的那一个。我们常说距离产生美,这种感觉的存在或许正是这种恰到好处的距离产生的。过远,会有种疏离的感觉;太近,也往往一览无余,产生后悔的心理。哦,不过如此。到那时,曾经的那个心中的他(她)也会随着长久的耳鬓厮磨变得味同嚼蜡,哪里还会是倾诉的对象?到这时,悔之晚矣事小,如果连记忆中的美好也因此抹杀了的话,可真是贻误终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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