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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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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首饰店,是无数出入街头的小混混,最爱的目标之一。

    相对来说,价值高。

    出手容易。

    而且防卫工作,要比银行简易许多。

    随着不少匪徒,把目光投向银行的柜台后,作为资本家的代表。

    银行家们自然不会坐以待毙。

    他们一边联系警署的成员,要求设置一个最快速度支援解决,银行抢劫犯的方案。

    不仅是这样,银行还在类似芝加哥南区这样。

    抢劫案件高发地区,做出了相应的应对。

    撤出网点是不可能的。

    南区这么多人口,就算人均在地,总是能凑出不菲的存款。

    所以这些银行,便把柜台设置成难度最高的打劫目标。

    首先是进门口,设置相应的检测装置。

    其次是工作人员的柜台。

    特意用防弹玻璃与客户隔绝开来。

    将原本开放式的柜台,设置成了封闭式。

    两者间的交流,全靠一狭小,且非常变扭的小窗口办理。

    就连工作人员进出的门,都是只有里面有把手,外面就是钥匙孔的设计。

    至于原本应该摆放的座椅,直接撤走了。

    让所有来办理业务的客户,最短时间内离开。

    一般同一家银行的网点,只有两到三人,甚至有的位于黑人社区深处的,更是直接就一人。

    员工柜台下面,就是警报按钮。

    一遇到情况不对,工作人员酒会立马按下。

    而外面的劫匪,则丝毫看不到。

    有些情况严重的黑人社区,就是类似于英格伍德这种。

    本身街头势力密布,里面的黑人七成和街头有关。

    剩下的三成,也大多和街头成员有关联。

    这种地方,银行的网点,就会给工作人员申请持枪牌照。

    曾经罗昂以为芝加哥持枪证申请最多的人,应该是富人们。

    他错了。

    这些位于南区的银行职员,才是申请持枪证最多的人群。

    并且握有的武器,一个比一个猛。

    起步就是雷明顿M890散弹枪!

    罗昂家里的枪哪来的?

    就是从邻居里,一个以前就是,芝加哥第一联邦银行职员的黑大妈手里,买来的。

    黑大妈,因为芝加哥第一联邦银行,被花旗银行并购下了岗。

    之后就做一些灰色生意。

    罗昂老妈的持枪证,就是她帮忙办下来的。

    正是这些银行柜台的行为,让曾经不断涌现的银行抢劫犯渐渐稀少起来。

    更多的,还是发生在富人区。

    毕竟在富人区里,银行就不能像南区这样,把客户当匪徒看。

    因此,之后很长一段岁月,金首饰店都是抢劫犯们不二选择。

    加上芝加哥的犯罪率,一直都是高启状态。

    相比起,凶杀案、谋杀案、街头冲突等,这些关注度高的案子。

    金店抢劫案相对,就不怎么受到芝加哥警署的在乎。

    调度中心,在同时接到一起凶杀案和金店抢劫案的时候,往往会给空闲的警探,先安排凶杀案件。

    并且,他们的理由很充足。

    总不能把人命放在一旁,去处理除了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的案子吧?

    因为芝加哥警署,莫名就对金店的安保工作不支持。

    不愿意,让金店的员工,拥有和银行柜台同一级别的,持枪证优先度。

    所以金店在面对匪徒抢劫的时候,往往只能坐视对方抢走价值连城的商品,张扬而去。

    姗姗来迟的警探,在敷衍的登记过案件讯息后。

    对案件侦破工作,也往往不怎么在意。

    就这样,持续了大概三五年之久。

    直到某一天,不少金店老板受不了这些层出不穷的匪徒,纷纷转手离开后。

    这些络绎不绝的金店匪徒们,突然就消失了。

    之前一周固定一起抢劫案,在金店老板认输离桌后,这帮凶恶的匪徒,突然痛改前非,不在抢金店了。

    而这位鲍德温·克莱曼,就是在那个时候,成为了全芝加哥市内,坐拥有二十五家金首饰店的大亨。

    巧合的事,克莱曼家族在之后,盘下了莫利酒吧为主的酒吧一条街。

    也就是罗昂,曾经去找埃尔文领警署赏金的时候,去的那家酒吧。

    克莱曼家族,作为莫利酒吧在内的整条街投资商,却没有掌握其管理权。

    相反,他们把酒吧的经营权,委托给了另一个人,芝加哥警署的署长拉姆·奥利!

    当然,现在是前署长了。

    而这位拉姆署长的儿子,提姆·奥利,便是如今的芝加哥警署的警监。

    也就是目前理查德市长的支持者,以及下属的芝加哥警署高层。

    这些内幕,有些是别人告诉白熊奥斯卡的。

    而有些,则是白熊奥斯卡自己慢慢琢磨出来的。

    当年,他出道第一单,本来是想抢劫银行的。

    人手都组织好了,南区里的三四个黑佬。

    他们准备让身份白人的白熊奥斯卡出面,其他人作为司机等下属,

    去富人区抢一票。

    就在临出发前一天,有人突然找到白熊奥斯卡,告诉他最好别去抢银行。

    他给白熊奥斯卡另一个发财之道,抢劫金店。

    把金店安保人手不足,以及持枪证迟迟下不来的情况,告诉给白熊奥斯卡。

    并且保证,抢来的金首饰可以按照市价的七成买回去。

    这已经比行规五成高出了许多。

    加上抢劫银行,确实不是什么好买卖。

    当时一年下来,各类抢劫犯就银行抢劫犯死的最惨。

    芝加哥警署对这类案子,也是追捕最凶的。

    所以思虑之后,白熊奥斯卡就决定,去抢金店。

    随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大致是一年半左右,每周他们都会出动一次。

    每个目标,都是那个找上门的神秘人安排的。

    有时候,当周已经有人对金店下手的情况下,神秘人会主动拦住他们出手。

    还有一些目标,则会主动告知白熊奥斯卡,不要对其动手。

    就这样,一年半之后,神秘人离开了。

    白熊奥斯卡得到了五百多万的赃款。

    以及十几个随他抢劫,加入他麾下的匪徒。

    三五年后,经历了不少背叛与阴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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