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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第一二〇章 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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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多问出些消息。”

    等了一阵,小刘回来,不等方思慎开口,先冲两人摇头。

    “都说是被女儿女婿接走,一年多了。也有说是去带外孙的。只知道在雍州那边,具体什么地方却说不上来。”

    方思慎道:“火山,辛苦你了。就这样吧,知道老人家过得不错,也是好消息。”

    汽车继续往芒干道行驶,穿过林场,停在护林队平房前。再往里,就完全没路了。冬天可以坐爬犁走河道,夏天只能老老实实穿林子。小刘拎着一条烟、两瓶酒,带司机进屋跟护林员打招呼,说好让司机和车子在这里等半天。守林寂寞,那护林员高兴还来不及,嚷一嗓子“别抽烟别生火”,拉着司机坐下打扑克。

    林场宿舍区比三年前更显破败,凡是能拆能卸的都让人弄走了。门窗断梁可以当柴烧,砖石瓦砾可以做建材,只剩下冻裂的油布毡子胡乱扔在地上,踩上去立刻一片粉碎。

    很快到了宿舍区尽头墓地边上,方思慎脚下顿了顿,指着左边坍塌的废墟:“我们家以前就住在那儿。”

    洪鑫点点头:“我上次来,到过这里。”

    两人站了片刻,都没说话。

    方思慎忽然看看时间,道:“咱们走快些,抄近路进去,争取五点前能出来。”说罢,一马当先,在前边带路。背包里放着连富海的骨灰,他执意自己拿,另外两人也不跟他争。

    多少年不曾走过的路,双脚却仿佛自己认得似的,自然知道下一步该踏在何处。大树都砍光了,补种的新树苗既不粗壮也不高大,行进间反而比过去更容易。两个小时后,终于走出幼林,一大片野灌木丛横在眼前。

    三个人坐下歇了歇,洪鑫学着另两人的样子扎紧裤腿,找了根长棍子当路杖。方思慎替他放下袖子,把袖口也扣上:“别嫌热,万一被枝条树叶划破胳膊,你不习惯,怕感染。”

    正是二十来度最惬意的气温,然而三个人疾行这么久,无不汗流浃背。

    这回换小刘开道,方思慎紧跟着指路,洪大少随在最后。有了刘火山刘大侠清理路障,行进速度一点也不比先前慢。差不多一个小时,就找到了连富海当初搭帐篷的地方。

    帐篷早已倒塌,方思慎慢慢走过去,掀开肮脏的油布,底下一堆乱七八糟的树桩子,几样黑乎乎的生活用具,了无生气。

    小刘问:“方少要找什么东西?我来。”

    方思慎摇摇头。连富海不在了,母亲的骨灰被他迁移到了何处,只怕再无线索。猜想应该不会太远,然而四面莽林,时间紧迫,却又从哪里找起?

    洪鑫道:“要不……就把连叔葬在这儿?”

    方思慎正犹豫,忽听小刘一声呵斥:“出来!”

    一个灰黑的影子应声而动,蹿出去老远,又停下,回身望着这边,仿佛试探般“汪汪”叫了两声。

    方思慎一瞬间心如擂鼓,他猛地记起了连富海这只爱犬的名字:“大花!”

    那狗听见这声呼唤,飞快地扑了过来,临到跟前止住势头,围着方思慎转圈摇尾巴,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方思慎蹲下来,伸出手。见它吐着舌头来舔,才道:“大花,你知道连叔常去的地方在哪里吗?”

    洪鑫看得心酸,又有些好笑:“你真当它是人哪?”

    方思慎抬头:“我记得小时候,连叔就养过一条这样的狗,什么都懂。我妈埋在哪里,它肯定知道。”

    想了想,站起来,试着往一个方向走。果然,那大狗汪汪叫着不肯挪步。方思慎停下来朝它走过去,大狗转身跑出几步,回头看看,见他跟了上来,越跑越快,跑出一段停下来等等,再接着往前跑。

    洪鑫跟小刘心中暗暗称奇,赶紧跟了上去。

    三个人万分辛苦地穿过一片密集的矮林,看见小小一块空地被一圈杜鹃花树团团围住,明显带着人工种植的痕迹。此时花期已近尾声,自然风干的花朵挂在枝头,还保留着盛开时鲜艳的颜色。

    花树当中三年无人打理,杂草长得齐腰深。

    洪鑫问:“先收拾收拾?”

    方思慎缓缓摇头:“算了。咱们不可能常来,而且再过两年,这边很可能也会变成幼林。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无论如何,芒干道都是最美丽最干净的地方,我想,没必要把妈妈带走。有连叔在这里陪着,她应该也不会寂寞。”

    小刘从背包里掏出几样东西,拼接一番,拼出三把铁锹。戴上手套,利用锋利的边缘一顿切割,很快清理出一方空间。三个人一齐动手,挖个深坑,掩埋了连富海的骨灰。那大狗好似也知道埋的是谁,围着墓穴呜呜叫唤,音调凄恻。

    方思慎拉着洪鑫的手站在花树丛中:“妈妈,这是阿尧,我带他来给您看看。连叔非常爱您,我做主请他留在这里,希望您不会生气。”心想:与爱自己的人在一起,永远比跟不爱自己的人在一起更幸福。

    返回时以下坡为主,速度比来时快不少。方思慎一路蹦蹦跳跳,仿佛回到昔日青葱少年时。洪鑫看他一会儿勾勾树枝,一会儿扯扯树叶,一会儿弯腰去寻杂草丛中的小花,一会儿跳起来去够灌木枝头的野果,在后边默默咧着嘴笑。

    “呀,水葡萄!”一串青红相间的透明小果子递到唇边,“你尝尝,这个不酸。”

    一张嘴,连果子带手指都咬住。

    方思慎抽了一下,没抽动,脸渐渐红了。水葡萄消失,手指却还被舌头卷着,又湿又热,简直像根正在融化的棒棒糖。

    洪鑫一手握住他手腕,一手压住后腰,紧贴到自己身前。

    “别……”方思慎偏过脸,“火山在前面。”

    洪大少哼一声:“他不敢回头。”

    方思慎轻轻挣扎:“还有……大花在后面。”

    洪鑫调转脑袋。果然,那只大狗就在三五米外,睁着炯炯有神的眼睛朝这边看。

    被两只狗眼盯着,即便洪大少这样的脸皮素质,也有点儿不适应。

    “靠!它居然一直跟着。”

    方思慎笑了:“它大概是想送送咱们。”

    回到护林队,天色已经变暗。三个人准备上车,那大狗忽然汪汪叫着冲上来,咬住方思慎的衣角不松口。

    方思慎犯了难。想起它三年来在森林中的孤寂等待,心里很不是滋味。

    “阿尧,有没有办法,带它一起走?”

    洪鑫想了想:“要不……先放我二姐夫那,等下回方便的时候,再弄到京里。晚月河的房子快好了,正好安置这家伙。”

    两人回程买的火车票,为了沿途看风景。车站虽然也有宠物托运,但手续繁琐,这会儿肯定来不及了。

    旁边小刘忽道:“洪少,我有退伍战友在图安车站工作,我打个电话问问。”

    熟人关系好办事,那边答应帮忙,一天内办好检疫托运手续。洪大少听说宠物要放在行李车厢,便问包个软卧车厢行不行。正好这趟车软卧剩得多,本着效益至上原则,对方跟领导请示一声,最后也答应了。

    于是图安至京城的快速列车上,一个软卧包厢里住了三人一狗。为防止大花乱跑,还是弄了个大铁笼子。这森林中独立谋生的忠犬,有种同它主人一般的桀骜气质,唯独挨着方思慎的时候,会舔舌摇尾,主动亲近。洪大少越看越爱,觉得把这家伙带回去,真是太对了。却又看不惯这畜生对着某人的谄媚模样,以及自发自觉的电灯泡习性。瞪了两眼,冲方思慎道:“狗先放在你爸那里,房子大。你要没空,让保姆看着。等晚月河的屋子准备好,就搬到那边去,归我养。”

    方思慎看对面一人一狗并列,莫名神似,大乐。

    笑闹过后,两人商量回京后的安排。洪大少要马上回河津,一群过去小窑矿的伤残工人,为了医药费,到矿业公司闹事。他不在,手下的人正想尽办法拖着。

    洪鑫皱起眉头:“都是历史遗留问题,这些人也知道,等我爸跟我不管事,换了后边的上来,再没有人会管,所以才死咬着我们家不放。”

    方思慎问:“难道地方政务府也不管?”

    “一没合同二没保险,当官的巴不得跟他没关系,你指望他们管个屁?”

    “那原先的窑矿主人到哪里去了?”

    洪鑫冷笑一声:“正跟着我爸二次创业呢!”

    见方思慎要说话,一挥手打断:“我知道,该他们掏钱。问题是钱生钱人家肯掏,白贴钱谁肯往外掏?现在整个矿业公司都是国有资产,更不可能拿钱出来替这帮人擦屁股。我琢磨着,趁他们搞什么二次创业,从我爸手里要点股份出来做个基金。”

    方思慎点头:“这是长远之计,好办法。”

    洪大少翻个白眼:“老头子年纪越大越抠门,简直都要钻到钱眼里去了,非得下重手不可。你看着吧,他要不肯给,我就能把他那二了吧唧的次创业给他搅黄了。”

    说完自己的事,问方思慎:“咱爸上回提的那个‘夏典工程’,什么时候开始?”

    凭借与普瑞斯东方研究院合作的九溪六器项目,人文学院古夏语研究所大出风头。又从其他院校挖来几个骨干,实力倍增,正在向教育署申报国家一级大型课题:古文字谱系数字化项目,简称“夏典”。

    此课题一旦批下来,方思慎必定担当主力。然而他并没有想象中兴致高,望着洪鑫道:“这么大的项目,单凭人文学院,肯定不行。跟其他院校联合的话,我很担心,别到最后弄出第二个金帛工程。而且……”

    神色间几分忧愁无奈:“现在的刘院长,你也知道,以前是文化署的副司长,完全用行政管理那套做科研管理。听爸爸说,他一心想把夏文字发源地附会到元首故里去。到时候,只怕许多人昧着良心陪他做马屁文章。如果是这样,还不如干脆取消这个课题。”

    洪鑫听他这么说,搂住他肩膀:“如果是这样,那更得你来做了。咱把研究结果发国外去,理他们干屁?”

    方思慎笑了:“嗯,你说得对,不能轻易放弃。”

    洪鑫看着他,眼眸深处有一股浓稠而汹涌的情愫在翻滚。

    “哥,你后悔吗?”

    方思慎不解:“什么?”

    “普瑞斯不是特别想留你?我老觉得,你留在那里,可能比回来要快乐得多。哥,你后悔吗?以后,会不会后悔?”

    方思慎回望着他,温柔的笑意一点点弥漫开来,摸摸他的头:“说什么傻话,我当然要回来。那里又不是我的家。”

    列车向前飞驰。

    无限延伸的铁轨仿佛漫漫人生,在自己选定的道路上通向已知的终点。而现实种种,恰似窗外风光,以无法阻挡的速度迎面扑来。远处,城市乡村阜盛人烟之外,有青山迢递,晴空万里。

    (第三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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