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出平时用来刮胡子的小刀,划开右肩一处已结成乌黑血痂的衣服,然后割开自己的皮肉,挖出一颗铅弹,取下口中木块,他大口大口喘着气,任由右肩那刚割开的创口溢着血。过了半晌,他才用牙齿和左手把创口包扎起来。这一枪却是胡仁打的,如果是秦剑,用的是前端压出小坑入体翻滚的长条形子弹,就不用寻思中了枪还能活的了。
用小刀狠狠地刮着大胡子,当胡子刮完,刀锋把下巴划得鲜血淋漓,赫兹持了这把柄上早已脱漆的小刀看着,眼眶里却便又红了起来,想起儿时玩伴奥拉夫为了凑钱和自己去买这把刀,两人捱了几星期不吃早餐的情景,心中不由郁积至极,大吼一声,硬生生用大拇指按断了小刀,人也昏了过去。
过了不知多久,赫兹只觉得脸上有湿润的感觉,睁开眼只见天还没有亮,舔他的却是在树林彼端松了缰绳的战马,久不见主人,就穿越了还在焚烧的树林来寻主了。挣扎着起来,仔细辨认地上的马蹄印,他爬上马鞍,绝尘而去。
又过了一会,打着火把列着行军队形的三百名英国陆军士兵,走过了这个地方,良好的军事素养,使得队列中就算有人张望了几眼那着火的树林,也没有人停下去检视地上的尸体,查尔斯准尉,噢,不,应该是查尔斯中尉只是催促士兵们再快些,他心中以为,詹姆斯中尉应该已俘获了那个见鬼的州长回去领功了,自己须得赶快些,别让那些叛军跑了。
胡仁、秦剑一行人,夜色中已回到了宿营地,八十英里,连替换战马都不用,胡仁在马上一见苏京,强在嘴边挤出发涩的一丝笑容,说了一句:“快拔营!”就一个倒栽葱从马摔了下去。陈甦鸿搀起胡仁,得意地冲苏京吹了一声口哨,招呼秦剑到身边,仔细问起这一次行动的过程,别说约翰逊的遗体没望一眼,连那还会喘气的帕根,陈甦鸿也压根没搭理。
这让在边上的一连一排的士兵,脸色很是难看,苏京苦笑了一下,自己动手把帕根从马上解下来,那些士兵脸上才缓和了些,刚把布层塞在帕根口中,剜出大腿上的铅弹,帕根便被痛醒过来,几个士兵死命把他按住,陈甦鸿走过来,一掌砍在帕根颈动脉处,立马又昏了过去,苏京连忙对士兵说:“按住他,别动,弄昏他是好事,不然会活活痛死过去!”
但刚刚包扎好,陈甦鸿又催着赶路,苏京怒道:“起码埋了约翰逊中士!”
“不行!一刻钟也不能再耽搁!你和秦剑带师父还有帕根先走,我带其他人清除痕迹!”
跟踪马蹄的赫兹,在天最漆黑、最接近黎明的时候,从马蹄的印迹跟踪到宿营地周围,尽管失去了马蹄的痕迹,但猎人出身、以当兵为职业的雇佣兵赫兹,还是找到了弃置的宿营地,并且他打着火把很快就找到了新的足迹,但赫兹一下子无可适从地坐倒在地上。因为足迹太多了,三个方向都有马蹄印子,都是三四匹马奔过的迹象,赫兹坐了片刻,咬牙冲其中一个方向追了下去,也许是因为受伤后的恍惚,也许是因为好友的逝去让他难以再冷静下来,也许是天太黑看不真切,总之赫兹没有发现其中一条没有马蹄印的路上,不单没有马蹄印,而且沙尘平整得出奇。
至于等到接近中午才走到这里的三百人步兵队伍,查尔斯中尉已没有机会去发现什么了,朝露,和风,加上气急败坏的赫兹泄愤留下的痕迹,如果查尔斯中尉还能发现什么,那么他应该就不是一位中尉,而是一位先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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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黎的街头,卓墨坐在马车里玩弄着定做的小手杖,一位十岁的小绅士用的手杖,总不见得常有人买,再说卓墨还要求里面必须藏着一把剑。他在台尔森银行的门口下了车,用他那崭新的手杖敲击着办事员汉斯的桌子,汉斯需要站起来,才能见到这位小绅士,但他绝对不敢待慢,这位少爷已经可以让银行开出二千金路易的担保,这可能得汉斯赚上十年或更久。
卓墨转了一笔钱给在英国的蓝小铁,他和蓝小铁关系在广州时就关系很好,曾有几次卓墨多嘴,而其他小孩要欺负他,都多亏蓝小铁帮他摆平了事情。卓墨觉得,蓝小铁是个可以依赖的朋友,所以他决定转五十英磅去给蓝小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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