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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六回 赴东北钟馗擒鬼(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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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仁道:“原来牡丹江是向那边去吗?看来我们走错了,三位大哥,不知道能否让我们跟着你们走啊?”

    当下韦仁与三人攀谈,知道他们都是通古斯人。通古斯--满语族是发源于贝加尔湖附近的一个古老的民族共同体,现在属于这个语族的包括满族(锡伯族)、赫哲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及生活在俄罗斯境内的奥罗奇人、那乃人(都是赫哲人,即原女真人的一支)、乌底盖人、乌尔奇人、雅库特人(都是原女真人)等。主要分布在亚洲东北部。“通古斯”这个词出现于近代,其含义现存在不同的解释,有“蓄猪之民”和“东方的人”之说。通古斯--满语族的祖先在数万年以前居住在贝加尔湖南部的地区,他们在那里循序渐进地完成了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的最初的所有的发展阶段。在“新石器时代末期”,原始通古斯人的一部分离开了原地来到了东部地区(即黑龙江上中游和牡丹江、乌苏里江流域),后发展成为女真和满族。留在当地的原始通古斯人继续发展,后来被操突厥语族的外来人所融和。

    这三人是通古斯--满语族中的鄂温克族人。鄂温克人自称是“大山中的人”,他们通常以打猎挖参为生,常到牡丹江赶集,跟汉人做生意,因此会说一些汉话。

    鄂温克人狩猎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们经常在狩猎时使用驯鹿,因此鄂温克人也被称为“使用驯鹿的鄂温克人”。

    鄂温克人非常好客,极有礼貌。他们常说:“远方的来客不会背着自己的房子走。”他们认为如果客人来了不好好招待,自己以后出去也不会受到礼遇。他们待客必有好酒好肉,菜肴必有大块大块的手扒肉,以及风干肉、柳蒿芽和稷子米煮成的独具风味的肉粥。因此,他们十分热情的带路前行。

    用了大概一个时辰,一行人到得牡丹江,这里在东北是一个好大市集。汉人、满人、赫哲人、鄂温克人,还有不少的外国人都在市集上交易着各自的货物,声音此起彼伏,还不热闹。

    为了感谢他们的带路,韦仁早已将那三个鄂温克人手中的猎物、皮毛高价买下,他身边那大叠银票一直带着不失,邀那三个鄂温克人人去酒铺喝酒。

    一行人进了酒铺,二十多人立即将这不大的酒铺塞满了。双儿掏出一锭十两的大银,递给酒保,吩咐他多取些酒肉。

    正饮之间,忽听得邻桌有人说道:“老哥,你这个棒槌儿,当然也是好得很了,上个月有人从呼玛尔窝集山那边下来……”

    韦仁和双儿听到“呼玛尔窝集山”,心中都是一凛,对望了一眼,齐向说话之人瞧去,见是两个老汉,正在把玩一条带叶的新挖人参。

    “呼玛尔窝集山!”韦仁嘀咕了一句。

    坐在一旁的那个四十多岁的鄂温克人,名叫牧尔,他是族里最有名的猎人和参客,到过的地方很多,还曾经入过关。他十分感谢这位年轻贵客的热情款待。他听到了韦仁的嘀咕,立刻用生硬的汉语问道:“难道你们想去呼玛尔窝集山吗?”

    “难道牧尔大叔也知道这呼玛尔窝集山。”双儿给牧尔斟上一杯酒,微笑着问道。

    “是啊!呼玛尔窝集山在极北的大兴安岭,那里森林茂密,盛产人参,年轻时我跟着阿玛曾经到那里挖参去过几次。”牧尔点头道。

    “哪呼玛尔窝集山离这里有多远的路程呢?”双儿继续问道。

    牧尔沉吟道:“呼玛尔窝集山在大兴安岭下的呼玛河旁,此去向北,尚有两三千里。那里山高林密,经常有猛兽出没,这呼玛是蒙语,即“行围前列之人”的意思。但是也有人说呼玛尔为达斡尔语,是‘高山峡谷不见日光的急流’的意思。”

    韦仁在一旁默不作声静静的听着,他把双儿叫过去,在她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双儿点了点头,她又走到牧尔身边,又问了他几个那《四十二章经》中地图上的其余山川的名字。牧尔竟然都十分熟悉,他一一指点,方位远近,果与地图上所载丝毫无错。

    “牧尔大叔,我家相公想请你帮个忙!不知道,你是否愿意帮忙!”双儿回望了韦仁一眼,见韦仁微微点头,便对牧尔说道。

    “不知道这位公子有什么事要我帮忙?”牧尔问道。

    双儿从怀中掏出一张百两的银票放在牧尔面前,道:“我家相公要在东北之地办事,苦于人生地不熟,想要请你当个向导,为期半年。到期时,我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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