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号——狂鲨。
这是周凌风在决定当土匪那一刻起为自己起的名字。他认为过去的自己已经死在那个诡异的岩洞中了,也许,那具“活骷髅”就是某位神佛给自己的提示,而这份提示也确实让他感悟深刻。因此,他决定从现在开始与过去的自己挥手告别,除了留下一个“鲨”字聊作纪念以外,其他的东西一概埋藏,包括,自己以前的名字。
在以自己的过去作为祭旗之后,周凌风带着九儿就此开始了土匪生涯。他自认为自己可以对九儿以外的任何人做到心狠手辣,也相信曾经的经历所带给自己的心计足够老奸巨猾。所以,在他的眼里看来,做土匪这种“没本钱”的职业简直就是信手拈来。可惜的是,没过多久他就发现自己想的太简单了。
世界必然是公平的,只不过,很多时候我们看不清公平真正的标准。就拿周凌风此刻的情况来说,他只看到了做土匪这一行当明面上的“没本钱”,殊不知没有金钱上的投入,往往意味着需要投入特殊的智慧,技术,人脉,甚至是运气。
周凌风确实做到了自己认为的心狠手辣,也确实将他从情报战斗中学会的计谋运用得淋漓尽致,而这些条件可厚非的让他将杀人越货这种事情做得得心应手。可是,做土匪和做特务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特务的目的是极尽所能的获得自己想要的讯息或是结果,可以说是一个做事儿“不计后果”的职业。但土匪却不同,这一行必须在每次行动之前就考虑好后果。杀人抢劫这件事儿,其实只是一个开始。[
当然,所谓的“考虑好后果”并不是说土匪杀完人还得管埋,而是指其他方面的一些事情。比如,抢劫之后首先要面对的问题就是抢到的货物,这些东西留在自己手里是没什么用的,如果不把它们卖出去换成钱。那么就不可能有枪械药以及食物的补充。
周凌风自然明白这一点,所以在每次抢劫之后他都要想尽办法把手里的货物卖出去。之所以说是“想尽办法”,是因为很多东西都有行业内部的审辩方法,外行人在短时间之内很难了解,自然在和买主谈价的时候就说不清楚。更糟糕的是,像骆驼或者是装货物的包装外皮这些东西,上面还可能有原本主人的一些标记。而这些标记,极可能是被周围商家所熟悉的,于是拿去卖的时候人家就不会收。事实上,只有很少的地方会收这些来路不明的货物,价钱还压得极低。而周凌风在这里又是人生地不熟,短时间之内根本找不到“黑市”出货。所以在最初期的时候,他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
俗语说:有钱能使鬼磨。有关于货物出手的问题慢慢在金钱的攻势下缓解了,而随之接踵而来的问题就变成了人手问题。只靠周凌风自己带着九儿,其实很难进行什么大宗抢劫,只能盯着十数峰骆驼以下的小驼队下手。这样一来,想要达到他想象中足够收手的“油水”,怕是得用上一辈子的时间了。于是。周凌风便开始“招兵买马”,慢慢壮大自己的队伍。
人多了,矛盾就多。争权的,偷懒的,贪污的,奉承的,甚至还有吃里扒外的。这些问题虽然时常让他感到焦头烂额,但以他在军统序列中向上攀爬的经验作为底子。解决起来倒也不算太过麻烦,非也就是将“恩威并施”那一套运用得更激烈一些罢了。内部刚刚稳定一些,能够影像周凌风生存的最大危机就粉墨登场了。它的数量不固定,时常在变化之中,所以只能给出一个很笼统名字——外敌。
虽然一个新的国家已经建立了,可足足持续了近百年的混乱不是短时间之内就能够彻底消失的,尤其是在这种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很显然。在这种地方将抢劫别人的财富做为生存手段的人并不只有周凌风这一伙人。这些人不但队伍有大有小,势力范围也各自不同,不过他们在老百姓的嘴里却有一种统一的称呼——沙盗。
严格来说,周凌风这只沙盗队伍其实只能算是这里的后辈。这里任何一支沙盗队伍在这里坑害老百姓的时间都要比他长得多。资格老,自然就要摆上一些谱儿“教育”一下后辈。不管别人如何看待这些事情,至少这些“老字号”的沙盗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于是乎,自从周凌风的沙盗团小有了一些气候,这些大大小小的沙盗团伙就开始络绎不绝的找上门来。有打算谈合伙的,有打算重新划分一下地盘儿的,甚至还有想要将他收编的。
最初的时候周凌风还耐着性子和他们周旋,不过时间久了不免就有些厌烦。按照他的想法,自己想要当个土匪就是图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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