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开始~”
随着夏银萍的老爸夏军一声令下,蓝华共和国京东州天水市三一区6号街一场史无前例的吃货大战——正式轰轰烈烈的开始了。
唰唰唰!!!~
气氛陡然紧张起来。
紧张得几乎能够令人窒息。
当然,这只是针对参赛双方而已,那些看热闹的目光睽睽,很多巴不得比赛时间越早越好。
“跟我斗吃,草,简直找死。”
程咬金红着眼,瞪着杨峰,仿佛看见金牌在向他招手。
不过,这家伙虽然自信满满,但也不敢怠慢。
毕竟,起跑线很重要。
是的,记得自己那个掌握着百亿资产的董事长姐姐经常告诫自己——‘小心走天下’。
万事还是小心为妙啊。
于是,乜斜了杨峰一眼后,程咬金生怕在起跑线上吃亏了似的,立马端起一盆足足有十几斤重的红烧肉,张开他那张血盆大嘴,狼吞虎咽了起来。
“咦,真是没风度。”
见对手程咬金这副吃相,杨峰轻蔑的摇了摇头。
饿死鬼投胎啊~
真是丢光了天下所有吃货的脸。
轻蔑的摇了摇头后,杨峰慢条斯理的拿起一双筷子。
然后,从盆子里面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细细咀嚼起来。
“嗯,不错,谁做的红烧肉,比完赛后,去他微博上赞一个。”
这厚颜无耻的装比大师面带着一副‘自以为能够迷死妹子一大片’的微笑,细细咀嚼着红烧肉,还想着要给人家的微博点赞。
是啊,吃——也要吃出一个‘帅’。
也要吃出一个‘酷’。
也要吃得英俊潇洒。
也要吃得风度翩翩。
吃出了艺术,吃出了才华。
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吃货。
否则,就是饿死鬼。
当然,装比大师杨峰的表面上虽然貌似很斯文,而且也很优雅。其实,在面对这么多香喷喷的红烧肉的时候,他馋得连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这么多的红烧肉,就跟做梦似的。
有谁知道,每天晚上,酒店打烊之后,虽然所有的剩饭剩菜都由自己来搞定,虽然大家都认为自己会吃的很饱很饱,但其实连塞牙缝都不够。
而现在,一下出现这么多的红烧肉。
这么多的红烧肉,一大块一大块的叠嶂在一起,看上去好可爱啊。
在微风的拂掠下,这些红烧肉香味四溢,直叫让馋涎欲滴。
恨不得一扫而光。
甚至,他还有个不要脸的想法。
这个不要脸的想法就是;最好连对手程咬金那一千斤红烧肉,也一起风卷残云到肚子里面去。
不过,心里的欲望虽然有这么强烈,或者是,还要更强烈,但实际上,到目前为止,杨峰还从没一次性的吃过这么多的食物。
因此,他心里也没有百分之百的底。
除非这种欲望能够转化为能量。
……
当杨峰刚嚼下几块红烧肉的时候,他的对手程咬金,已经干掉一盆红烧肉了。
夏银萍不知道该替他着急还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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