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这几日间,有关秦漫修的传闻不断进入李世峰的耳中。可以说,秦漫修算不得什么英雄,于国于家,从没做出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来。论文采,及不上那些举子文人,论武功,莫说他现在内伤严重,使不出一点功夫,就算是原先有的那点,也绝对拿不上桌面的。文韬武略,江湖侠义,报效朝廷,这样的英勇之词似乎与秦漫修完全挂不上钩。他做的事情,都是再平常不过,甚至还处处被动。可是,为何,为何听了他的故事,自己心中竟有如此的感动?
他可以经历百花馆而出淤泥不染,可以不顾自己安危成全别人的亲情爱情,更多次救人于危难之间。从嗜血的怪物,到百花馆的男妓,从紫嫣庄园的仆从,到无意卷入江湖纷争的小人物,从军中士卒,到欣园奴隶,从朝堂上惊艳四座的天籁之音,到再为奴隶的下贱,他的经历不可谓不坎坷,他的身份从也没高贵过,然而,他无怨无悔,始终一如既往的在走他自己的路,执着、善良的走他自己的路。
或许,他能感动人的地方恰是在此吧,而非他如玉的外貌,和高超的琴艺……
秦威,你好福气啊,有这样一个好儿子。为了给你翻案,他宁可舍去他的生命。叔叔,如果你见到这样的他,会不会也被他感动呢?反正我是被感动了,一如这东京城里的杜家,林家,还有许许多多的人被他感动了一样。
可是,我能做的,是尽量减少他对世绫的伤害。看得出,世绫记得他,虽然他当时只是出于为世绫解围,才那般做的,可是,世绫记得他。如果,让世绫知道您要买去折磨,买去为卿娘娘祭奠的奴隶就是他的话,世绫会是怎样的感受呢?
是我错,不该带世绫来宋朝的,更不该带她去逛什么观音庙会,最最不该的,是竟然贪恋一个初次见面的女人的手温,和心动的感觉,而至世绫于不管不顾。然而,发生的事实不会倒退改变,命运既然如此安排,那是否就代表着我们也必须要经历这次历练呢?
世绫,哥哥会帮你,然而,能帮多大程度,哥哥也没有把握了。但愿,但愿你能平安度过这一关,早早的,将他忘了吧。
“哼,哥哥前后说法不一。你不是说奴隶也是人,也有千古留名的英雄吗?怎么现在又说奴隶除了做些劳力,还有什么本事?哥哥不是一向主张人人平等的吗?怎么现在又这般说话?”
“能千古留名的英雄本就少之又少,像卫青那般的更是凤毛麟角。世绫莫不是以为所有的奴隶都能成就一番事业的吧?”
“哥哥这话说的好没道理。难道只有像卫青那般名垂千古的才是成功的奴隶吗?只有驰骋沙场,立下赫赫战功的才是英雄人物吗?我倒是觉得,只要积极的生活,遇到困难也不轻言低头屈服的,就是个成功的人,就是英雄!”
世峰听妹妹如此说,心中又是一颤。妹妹,真的长大了,虽然见到新鲜的玩意儿,仍会像小孩子一样扑过去玩耍,但是,她的心,终究是长大了。英雄,这就是她理解的英雄的含义,与自己想的如出一辙。可是,这样能说的通的话,那奴隶秦漫修岂不就已经是英雄了?
不知该怎样劝说妹妹了,可是妹妹似乎今日也与自己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意思,再没多谈几句,便不欢而散了。
该来的,恐怕终究会来吧!
次日一早,世绫便打扮的漂漂亮亮,世峰来了,也没多话,便急着去见叔叔了。
李世峰的心隐隐作痛。
随着妹妹的脚步,世峰也出了门,腿上如灌了铅一般,很不情愿的一步步挪向了大厅。而那里,果然高坐着叔叔和叔母,今天的叔叔,看起来似乎眼睛都在放火,看来,他期待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世峰回想起十五年前,叔叔当时在他家中做客,当一个士兵悄悄在他耳边禀告了几句之后,他甚至不顾母亲也在场,当场便把所有能见到的东西都砸了个稀巴烂。当时,叔叔的眼睛也如这般红,然而却是嗜血,绝望的红。
后来听父亲说,是杀害卿娘娘的凶手已被他人杀害,连那凶手的家人也是一死一失踪。叔叔疯狂的派人潜入到宋朝寻找那失踪的一员,可是,整整寻了三年,也毫无结果。叔叔甚至慢慢相信,连那失踪的一员,也是死了的。
如今,死了的人重新出现,叔叔又能为卿娘娘报仇了,他如何能不兴奋?只不过,怎么看,都觉那红红的眼睛有些可怕,甚至比将他家中东西都砸烂的叔叔更加嗜血、疯狂。
“叔叔!”
“世绫?你怎么也来了?”
“还不是想叔叔了!”
“你这个小丫头,准是又偷跑出来的,看我回去不告诉你母亲,让她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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