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民国写成这样,我也是醉了,这一卷的逗比情节马上结束,下一卷武夫当国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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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个死变态,快放下我的脚,你想干什么?”
白胭脂不解的瞧着段书臣脱掉了她的马靴,拋飞了雪白的布袜,双手捧着一只晶莹剔透的脚丫,如同捧着一尊佛像一样,表情是那么的志诚,仿佛在膜拜一件圣物。{}{} {][}
段书臣双眼放出贪婪的光,皱着鼻子狠狠的嗅了嗅,一股酸臭味吸入了他的鼻腔,他不仅毫不嫌弃,还异常的兴奋,不停的嗅着脚丫。
“真是极品,人美脚更美,味还这么鲜灵!”
“你个死变态,本姐三天没洗脚了,熏死你。”白胭脂心里一阵恶心,她昨天让人绑在这里,一直穿着大棉鞋,捂得脚不停出汗,那味道可想而知,有多不好闻。
“爷就喜欢这个味,白胭脂的香味。”段书臣到这里,狗一样伸出了舌头。
“你这个神经病!”白胭脂打了一个机灵,全身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她知道碰到死变态了,这种贱人生平晋见,想到她还跟段书臣一起吃过饭,她就一阵恶心反胃。
“爷就是一个神经病,你刚知道呀!”段书臣狗一样跪在地上,双手捧着脚丫,吃冰棒一样,弄得十分仔细,就连脚趾缝里的污垢,都清理得干干净净,恶心得让人乍舌。
脚丫蓦然挺得笔直,如同抽筋了一样,白胭脂心中升起一阵暖流,她打了一个哆嗦,娇躯一颤。
“嘿嘿!爷太爽了,咱们动真格的吧!”段书臣露出了邪恶的笑容,撕扯着红色的马裤。
白胭脂表情呆愣,目瞪口呆的瞪大了眼睛。两条白生生的大长腿浮现,段书臣坏笑着拿出西洋宝贝,留了一个念。
“不愧是京城第一才女,两条大长腿就够爷玩两年的,爷亮家伙。”段书臣刚解开裤带,还没有松手的时候,他的声音戛然而止。
“咣”的一声脆响,段书臣双眼翻白,一头栽倒在地,蟑螂一样四肢一阵抽搐,“嘎”的一声,晕死过去。
“哇咔咔!爷来英雄救美了,美人还不以身相许!”赵神手提着一根木棍,满脸的坏笑,盯着白胭脂雪白的大长腿,咽了一下口水,真是极品大长腿,他的最爱。要是将白胭脂抱回家去,光两条大长腿就够爽两年的,他的想法和段书臣一模一样,真是一种讽刺。
“你也不是好人,早就进来了,怎么一直不出手,拎着一根棒子,晃晃悠悠的,你在戏园子看大戏呢!”白胭脂气得跳脚,她恨透了赵神,这子比段书臣还要可恶,见死不救,一直色迷迷的瞧她的大长腿。
赵神嬉皮笑脸,抡着棒子摆了一个造型,坏笑道:“段少啃猪蹄啃得那么爽,我真不好意思破坏那美好的气氛。”
“你比段少还可恶,太坏了!”白胭脂气得脸红脖子粗,脸红得要滴出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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