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的心里,沸腾了。
原来如此!
一个地头蛇黄三爷,一个土皇帝知府,一个傻瓜的委所指挥使,加上一个真正的强盗王大毛子,官匪结合,居然偷袭歼灭了一队正直的官军!
我日,你们这些王八蛋!满清靼子来的时候,你们在哪里?怎能不去打贼军?光知道欺压百姓,鱼肉百姓,满足自己私欲的祸害。
毛仲出离愤怒,再也忍耐不住,悄悄地爬起来,在灌木丛和荆棘中向着那边移动,虽然是冬天,除了一些荆棘就一览无余,可是,黑夜毕竟还有些遮掩,那战地的火光处的明亮,也使这一带更加黑暗了些。
毛仲来到了不远的地方,估计在三十位置,然后,抽出箭,搭上弓,拉满了。
因为脸腮上的伤随着用力的牵扯,而格外清晰了,使他也更加愤怒。“麻辣隔壁,”
没有射任何一个人,他在认真地思考以后,决定放弃对人的攻击,因为,这很快就能被贼人感知,以他现在的情况,和大约五六十名贼军的骑兵夜战,简直是找死,所以,只须采取措施惩罚一顿,就足够了。
怎么办?
射人先射马。
毛仲瞄准了一匹马。它在马群的边缘,但是,是面朝着北面的,从昨天宿营前的地形勘察,现在的星光辨认位置,他可以确定,也就是说,他瞄准了敌人马队的后面一匹。
狠狠的一箭,他出手了。
不错,他笑了,随即,人开始翻滚,脱离了原来的隐藏地点。
那箭准确有力地射进了战马的后臀处,而且是最脆弱的地方,效果非常理想,当毛仲滚出约十余米以后,听到了那群人一阵阵惊呼:“啊呀。,啊呀!救命!”
毛仲能够看到,被射中的战马如何奋勇地挣扎,向前突然冲锋,结果,将整个马队搅拌成了一锅稀。有好几个人从马上摔了下来,在马蹄的践踏下,惨不忍睹地哀鸣。有几匹马脱离了群体,向着黑暗中狂奔而去。
不过,大队的贼人没有散去,一面整理队伍,抢救伤员,一面大发牢骚,毛仲听得清清楚楚,有几匹马朝着他原来呆的地方奔驰过去,一番检查以后,只得悻悻地返回,这时候,毛仲已经在另一面做好了准备。
“娘的,刚才怎么回事儿?”一个家伙愤愤不平地说。
“怎么回事儿?不就是一匹马受惊了?”
“受精?嘻嘻嘻嘻。”一个家伙邪恶地笑着:“对,一定是哪匹儿马发了情,”
儿马,就是尚未阉割过的雄马。
几个家伙从地上弄起来,一面哀求着:“快,快,给我上药,疼死我了!哎呀,我的妈呀!”
“糟糕,肯定他的胳膊跌折了!”
正在这时,毛仲砰砰砰连发了三箭。速度之快,在射毕三箭以后,几乎精疲力竭,双臂发麻。
毛仲攻击的目标自然是马非人,而且,位置还是那么阴险歹毒的地方。箭只插到那个地方还能不疼痛的,除非是雕塑。
三匹战马突然狂嗷一声,奋勇地冲锋起来,那群战马根本来不及躲避,那些贼人也来不及防备,立刻就被冲得四下里乱逃,自然又有一些人被撞下来。
贼人的马群消逝了,只有两匹马失去了目标,在转了一圈儿以后又回转来,无主的战马依然有着灵性,估计其主人就在这一带挺尸。
毛仲悄悄地休息,悄悄地翻滚过去,直到马跟前,才跳跃而起,可惜,第一匹很很警觉,居然给它逃走了,毛仲只有继续努力,终于,捕获了第二匹马。
有了马骑,毛仲的心里松弛了一些,慢悠悠地侦察着,向着可能的东面逃遁。
真正是落荒而逃,这一辈子最窝囊的就是这一仗,他一个堂堂正正的官军,在自己的国土上,遭遇了国家军队,国家政府,地方民团,土匪的联合攻击,居然死伤这样惨重。看来,大明的国家,内地并不比边疆更安全啊。
这国家,果然是坏透了,脓里包,包里脓,必须有一个根本的改革或者革命,难怪历史上李自成和张献忠之流能有那么大的能量呢。难怪小满清能够捡那么大的便宜呢。
毛仲一路愤慨,一路思索,一路哀伤,走出了数里外,回头再看时,只见部队屯扎之处,已经烟火熄灭,再无一丝的人声。
“四百关宁军,五十一枝花精锐,就这样被官匪结合,全然灭了?”毛仲感慨着中国人自古以来就特盛行的窝里斗功夫,忽然,听到了不远处,似乎有人马的响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