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烽一个大男人,口袋里怎么会有这么一件蕾丝的贴身衣物呀?
而且,上面还带着血点。
这这这……
吴佳佳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脑海当中瞬间脑补出了一大堆的少儿不宜画面来。
“该不会……
这是林烽收藏的纪念品吧?
表面上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林烽,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杀手?
他的癖好就是……
收藏起被他征服的少女的初夜证据?”
嚯!
吴佳佳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越想越离谱,越离谱就越是感到兴奋了起来。
或许,这就是脑残小说看多的后果吧!
“可是,现在这……这件东西要怎么处理呀?
我要是假装不知道,就这么放在口袋里,被洗衣机洗掉上面的血迹。
是不是就破坏了林烽的收藏癖好啊?
可要是不这么做,而是悄悄放回去的话,岂不是就等于变相告诉林烽,我发现了他不可告人的秘密?
那……这多尴尬呀!林烽肯定会羞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吧?”
此时此刻,吴佳佳就犯难了起来。
有时候就是如此,很多时候为了避免别人的尴尬,反而会让自己陷入到一个尴尬的境地。
“咦?我为什么要担心林烽尴尬呢?
哼!这个成天自以为是的家伙,不是很能装么?
哈哈!我就故意将这带血的衣物给你放回床上去,看你是什么反应。”
想清楚关键的吴佳佳,赶紧快步走了回去,趁着林烽还在浴室里穿衣服,啪的一下,将手中的蕾丝衣物给丢在了床上。
然后……
吴佳佳便像偷偷干了坏事的小孩一样,心中一阵窃喜地要赶紧逃离犯罪现场。
“溜了!溜了……
放在这么显眼的地方,就算是眼瞎也能看到了。
哈哈!一会林烽洗完澡出来,看到床上的蕾丝,心情一定会是很复杂的吧?
不行了!不行了!
只要一想到林烽的脸色变化,我就忍不住要笑出声来。
该!让你装……
不过,你一个小县城的乡巴佬,就算长得帅了点,哪来这么大的魅力呀?
才多大呢!就哄骗女孩上了床,献出了最宝贵的东西。
这女孩也是瞎了一眼了,不知道是不是上次在林烽家里看到的那个。
应该不是……那个女孩当时就睡在他家,可能早就已经被林烽给吃了。
而这一条明显还很新鲜,上面的血迹都才凝固不久,分明就是昨天晚上的。
难道说……”
在逃出林烽房间的瞬间,想象力极为丰富的吴佳佳,又再度脑补出了一出大戏来。
“难道说,是哪个喜欢林烽的傻姑娘,得知林烽要离开建安市,前往榕城来上大学。
便在昨晚分别的夜晚里,主动献上了最宝贵的身子?
哎呀!哎呀!想得我都起鸡皮疙瘩了。
凭什么呀!
本小姐至今连男生的手都没牵过,这个林烽都吃了好几顿肉了。
不公平!不公平!
小城市的女生,果然一个个都是目光短浅,只看皮相的肤浅女孩。
单看男生长得帅,有什么用呀?
长得帅的,大概率可都是脚踏好几张床的渣男呢!”
脑子里正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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