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摩犬吐着舌头,傻乎乎的样子挺招人喜欢。它的双眼就像刚冲洗过的黑葡萄,亮晶晶的仿佛会听懂苏婉君说话。
“嗨,萨摩!”苏婉君朝萨摩犬招了招手,小声打招呼。
萨摩犬吠了几声以后坐起来,用力摇晃毛茸茸的尾巴。
苏婉君很喜欢小动物,很久以前曾经养过一只金毛犬。可是沈嘉伟对动物的毛发过敏,不得已只能送人了。
“小家伙,我能摸摸你吗?”说话的同时,苏婉君把手伸向萨摩犬。它乖乖把脑袋凑了过来,发出“呜呜”的声音。
“乖孩子!”苏婉君给萨摩犬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全然不顾自己穿着礼服。它的身上有股好闻的薰衣草味道,看得出来被狗主人精心照料着。
“吉米……”
“吉米……”
前方突然传来陌生的男声,萨摩犬快速从苏婉君的怀中窜出来,朝人影的方向吠了几声。
“吉米,原来你在这里!”说话的是一个穿着银灰色西装的男人,身材高大。笑起来的时候,他的脸颊有两个深深的酒窝,给人一种活泼又阳光的感觉。
这张脸,让苏婉君想起了一个很喜欢的歌手。
男人大步往这个方向跑过来,半蹲在草地上小声责备说:“吉米,你怎么到处乱跑,小心别把这位美丽的小姐姐吓着了。”
“它叫吉米?挺可爱的,一点也不怕生。”苏婉君朝吉米扮了一个鬼脸,小家伙使劲摇晃毛茸茸的尾巴,惹得两人哈哈大笑。
男人轻抚吉米的毛发,笑容灿烂:“吉米平时不让人陌生人碰,看得出来它很喜欢你。”
“是吗?”苏婉君顿时眉开眼笑,朝吉米展开双臂说:“来,给我一个抱抱。”
吉米连忙从男人的怀中挣脱出来,一头撞入苏婉君的怀中使劲蹭了蹭。它真的很喜欢这个陌生的小姐姐,伸出舌头舔了一下脸颊。
苏婉君痒得不行,捧住吉米的下巴问道:“吉米,你今年几岁了?”
“刚好两岁,是男孩。”男人耐心解释说。
看着怀中的小家伙,苏婉君感叹说:“我以前也养过一只金毛犬,后来送人了。送走的那天,我还偷偷躲起来哭了。”
“为什么送人了?”男人不解地问道。
“家人对动物毛发敏感,没办法。”苏婉君拍了拍吉米的后背,从手袋里掏出一只发夹往草地上丢:“go,吉米!”
吉米立马坐起身,竖起耳朵认真聆听。下一秒,他如箭一般冲了出去。
“吉米真的很喜欢你。”男人靠着苏婉君做好,朝吉米吹了一下口哨。今天的阳光正好,懒洋洋地洒在草地上。
“我也挺喜欢吉米。”苏婉君突然想起什么,四处找高跟鞋。她怎么忘了自己在参加聚会呢,这么狼狈的样子被人瞧见可不好。
男人笑了笑,追问道:“你在找这个吗?”
说着,他从身后摸出一双高跟鞋,调侃说:“这玩儿穿上该有多累,你先歇一会儿吧。”
“谢谢。”苏婉君脸颊泛红,接过高跟鞋小心放好。
在这种场合遇到带着狗参加宴会的男人,让苏婉君感到挺意外的。两人靠着墙壁晒太阳,觉得无聊便闲聊起来。
“我叫苏婉君,你呢?”
“秦朗。”男人侧头望向苏婉君,深邃的双眸亮如星辰。他的五官长得很好看,与沈嘉伟的成熟儒雅不同,浑身上下散发着青春的气息。
用网络上的流行词语形容,秦朗就是时下最流行的“小鲜肉”。苏婉君发誓自己绝对不是颜控,但偶尔遇到这种男生还是挺赏心悦目的。
“我……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场合,觉得有点无聊。可是已经答应了我爸会用心去做,只能偷懒在这里透透气。”苏婉君小心抚顺裙摆,白皙的肌肤就像羊脂玉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