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有所收获的王第志满意的回家吃饭,这次他验证了很多事情,前朝今生进行了对比,在封建社会,唯一出路就是读书,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一句点名主要。
终于熬到夜晚,他想吃饱一顿,明天出门看看,有什么能解决生存之道。
饭桌上。王家老爷子坐在主位,吧嗒吧嗒吸着烟,看到孙子来了,严肃的表情也慢慢放松,老爷子终于等到孙子来了,这才动起筷子,一家人才吃饭。
大娘,二娘虽然很气愤老爷子为什么等王第志,但在桌上没有说什么,静静坐在那吃饭,选择直接无视王第志。
“来儿子,坐这儿吃。”刘氏看到儿子,高兴得拉过来跟她坐一起,将自己碗里最大的一块分给王第志。
三碟酸菜,几个窝窝头,还有几乎一人一个黑乎乎的饼,不过几个叔多了一个饼,这就是王家晚餐。
“这。”王第志从没想过,王家已经这样了,他记得以前家里至少还有条小鱼,五碟小菜,人人吃的是白馒头。
现在就连大娘也吃着这黑乎乎的饼,她可是有身份的人,是读书人的娘子,这要是传出去,大叔的面子丢大了。
对于读书人来说,面子比命更重,命可断面子不可丢,损面子,丢前途,不死不休。
可见面子多重要,但是现在看看大娘吃着那么自然,每个人都没有其他表情,可见这个家已经吃惯了。
“娘我不吃饼,吃的肚肚疼。”老四一家坐在下手,没什么言语,静静吃着饭,但是小丫头一句话让本来安静的餐桌陷入诡异。
“别吵。”老四婆子吴氏用手捂住自己女儿的嘴,将她抱在怀中,摸着小丫头的头,眼泪巴巴流。
童言无叟,一句道尽。
王第志刚刚咬下一口面饼,各种皮子一瞬间占满口,扎着口疼,实在难以下咽,但听到小妹妹的一句话,闭着眼睛咽下去了,这个家已经到了山穷水尽,举步维艰的地步了,他必须有所表现给这个家一个活力,让死气沉沉的家注入一剂强心剂。
王第志甩开腮帮子,大口大口朵颐着着面饼,连着喝了二碗稀粥,他好像在吃大鱼大肉,手上动作很大,吃得很香,让周围的众人看着流下口水,让人很怀疑他吃的真的是难以下咽的糠糟。
一家人都不吃了,静静的看着王第志大快朵颐,看看自己的面饼,看看王第志的面饼,心说难道这二个饼不是同一个饼,或者饼真的很好吃,吃了一口自己的面饼,好像没什么二样,咦!确实比以前甜了很多,慢慢的大家也吃了起来。
小丫头看到自己的哥哥吃得香,也高兴的吃了起来。
画饼可充饥,糠糟是糖蜜。
一家人吃饭的热情调动起来,让本已下咽的食物今夜全部吃完,有种意犹未尽,想在吃一顿,但是口粮就这么多,一顿不会再多了,只能压着饿,回房睡觉了,以免节省油灯。
王第志翻来覆去睡不着,小妹的那一句话在他心上绕来绕去,实在无法入眠,在鸡打鸣后迷迷糊糊睡着了,但没多久又惊醒,洗把脸出门去了。
作为一个有前世经验的王第志来说,他今天必须改善一下生活,一大早就出门。
前世那个他看了很多小说,什么下河捕鱼上山打猎,那只是骗骗人,在平川村后山,确实有各种各样的动物,就他这小身板进去也不够塞牙。
平川村后山住着一群狼,夜深人静后,狼嚎此起彼伏,谁也不敢到后山去,那里是村民的禁地,一只狼三五个成年男子很难杀死,更何况是群居动物,找死嫌命长。
下河捕鱼,王第志想想还是算了吧!他记得以前他家还有鱼塘,现在肯定没有了,只要有能捕鱼的地方,各大财主早已占完了,喝汤都没有。
但是人活着总要过下去,王第志有个疯狂的想法,今天他很早出门,来完成计划的第一步。
天蒙蒙亮,王第志在靠近后山的地方,此地树木较多,鸟儿叽叽喳喳的,听着声音,王第志心情也很愉快,午餐终于有着落了。
洒下几粒种子,支起簸箕,在支起的小棍子拴上一根长线,线拉在树下,王第志在远远地在树后观察情况。
第一次捕鸟,王第志有点忐忑,眼神紧紧盯着自己支起的簸箕,一个心七上八下,等了好一会,不见一只鸟儿,起身检查一下自己杰作,一切很完美,又回到树后,等了一会又不见,又过去检查一遍。
来来回回检查好几次,一夜没睡,早晨又忙活半会,实在有点犯困了,等着睡着了,迷迷糊糊听到鸟儿叽叽喳喳,瞬间王第志有了精神,看着一只鸟儿在簸箕下吃食,王第志拉着手中线,松了又紧,紧了又松,反复几次,他都没有下手,他实在不想自己的劳动只弄一只鸟。
鸟儿吃饱了,拍打着翅膀飞走了,看着飞走的鸟儿,王第志骂自己为什么那么蠢,为什么不逮住这只鸟,但是世上没有后悔药,他只能把所有的气散在别的鸟身上。
“看我不把你们全逮着杀了,哼哼!”王第志咬牙切齿的盯着簸箕,这些种子是他偷偷拿的,要是不逮住一只鸟,让家里知道他在浪费粮食,不用想后果了,王第志摇摇头,把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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