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在他们那里可以采购二点七件。食品的价格平均便宜了约百分之三十。
不过就对比咱们这里他们的产品,他们的轻工业产品质量上比欧洲的略微差一点,肉类的品质也同样如此,但都在咱们的合格标准以上。
第二套方案是双方在远东地区共同成立矿业开采与冶炼公司,我方以矿产开采权入股占股百分之三十,不负责经营,在财务上享有监督权和财务支出一票否决权。
对方占股百分之七十,负责提供矿区开采设备、金属冶炼厂的建立、日常运营管理以及最终产品的销售。
对方在方案中承诺,合资公司五年后每年最少给我方带来五亿美刀的利润,不足的部分由他们的利润为我们补足。
从公司成立开始,由合资公司出资,每年为我方提供价值五亿美刀以内的轻工业产品或是食品,种类和数量由我方决定,这部分支出将会在未来我们享有的公司利润和矿产承包费用中扣除。
合资公司的员工招聘将以我们的工人为主,我方工人的数量至少会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
另外,这两套方案的中提到的矿产资源皆为铜矿或是种花家缺少的我国同意出口的重金属矿,两套合约的矿产资源占用均不能少于三十年,矿产的规模也做了一定的概述。”
“这个人不会是种花家的白手套吧?”
“我看不太可能,此人持有香江户籍,他跟我们签约的公司注册地也在香江,而且他此次来咱们这里乘坐的是落户在他们香江公司名下的湾流豪华公务飞机,价值三千万美刀。这个在种花家绝对是不可能被允许的,他们的外汇储备也不足以支持一位白手套做这样的挥霍。”
“其实是不是白手套并无所谓,我们的矿产出口也并不会因此改变,而且合约中还注明了是我们允许出口的矿产资源,所以不会对我们可能发生的合作产生影响。”
“可是他们方案中要求我们投入新公司的矿产都以已经探明的远东大型矿脉,这会不会给我们自用带来影响?”
“我们探明的大型矿脉受限于远东的条件和向国家西部的运输费用,并没有全部开发,我们自用开发的仅仅是一小部分,如果合作,我们可以用未开发的矿产资源进行合作。”
“我看合作是可以进行啊,这两种对我们的困局都十分有帮助。这样吧,我明天把方案放拿到最高会议上,让他们做决定吧。”
最高会议反馈给商务部的一件事请马晓阳现场讲解一下第二套方案,所以这事儿最后又着落到马晓阳的身上了。
马晓阳接到商务部的反馈也很懵比,他的方案已经做得很明白了,为毛还要他本人向商务部做阐述?难道是听马老师讲课过瘾?
马晓阳在约定的时间来到商务部,他以为就是解答一部分问题或是大家谈谈价格,没想到一进会场他就懵比了。商务部的副部长他认识,正职那位他也知道长个什么样,坐在副部长身边那位就是,再边上的估计还是一位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