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从张军这里了解了一遍案发的经过。
那是半个月前,警方突然接到报警,有人发现了一些疑似人体的内脏。
刑警队接到派出所通知,当时也是张军带人赶去的现场,他一眼就看出了,现场发现的内脏,确实是人体内脏,而且还是三个人的内脏。
这个案子,惊动了市局领导。
凶手挖出内脏,手段残忍,影响恶劣。
法医,技侦,刑侦,多警种合作,很快就在一处出租屋里找到了三具被挖空肚子的男性成年尸体。
这三个男人的身份很快就被确定了,他们并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甚至都相互不认识。
经过走访调查,结合被害人家属的口供确定,这三人失踪的时间都不相同。
很快法医处也得出了结论,三个人的死亡时间也不相同,前后相差却只是在三个小时左右。
也就是说,奚芸是在十个小时的时间之内,杀死了三个成年男人。
她是怎么做到的?在杀死第一个人之后,还能平静的和第二个人见面,然后发生关系,再用相同的方式杀死第二个人,然后是第三个。
这也是三个人死前唯一的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和奚芸发生过性关系,在极度的舒爽时被杀,全身的血液能很快流尽。
在三人的身上,都提取到了奚芸的 DNA,警方也有理由怀疑三人都是和奚芸发生的性行为。
这也就能解释了三个成年男人为何会被瘦弱的奚芸杀死的原因。
男人在发生性关系的时候都是极度放松的,在这个时候奚芸若是趁机下手,割破他们的颈部动脉,对方肯定措手不及。
一开始张军怀疑奚芸消失的这一年,是做的皮肉生意,而这三个死者都是她的客人。
可是根据出租屋的屋主和邻居的调查,他得出了一个结论。
奚芸住在这里的时候,很少外出,也几乎没有人来找过她。
因为这出租屋属于郊区,大家每天工作都很忙,也没人会去过问别人的事情。
奚芸消失的这一年,基本上确定都住在了这里,没有离开过。
至于她住在这里的原因,张军也没有任何头绪。
按照张军的说法,他们找到尸体的地方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可是三个成年男人死在了这里,而且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这一点也不正常。
现场被收拾得很干净,一点也不像是个精神病患者居住的地方。
这点也得到了邻居们的证实,奚芸之前虽然话很少,但绝对没疯,是个绝对正常的人。
但是她怎么会突然就疯了呢?
明明应该是一个很快就能结案的凶杀案,警方这边却一直找不到奚芸的杀人动机。
难道是激情杀人?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奚芸在案发时若是患有精神疾病,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张军一口咬定,奚芸在案发的时候,肯定是正常人,理由是没有正常的思维,怎么可能连杀三人得手。
这个案子交给我,也只是想让我写结案陈词而已。
我从张军的口中,还了解到了他抓捕奚芸时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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