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我该怎么形容呢,就像蹄筋一样,或者说鲍鱼?”
他先用飞龙吊了一小锅清汤,找来一支小山参炖在汤中,其实说是小山参,参龄怕是也得有个二三十年。
炖到汤汁收拢近半,再将整只飞龙拆开,撕成细丝与完整的骨架放回汤锅。
凌迟起身去“冷库”拿了十几只梆硬的哈什蚂干回来,开膛破肚,取哈什蚂油。
所谓的哈什蚂油其实是它的输卵管部位,呈琥珀色,歪歪扭扭的两条。
凌迟将之泡在温开水中,任其慢慢膨胀。
“品质越好的哈什蚂油膨胀的越夸张,15倍体积算是最基本的操作了。”
他把飞龙骨架从锅里捞出,丢掉,再把泡好的哈什蚂油和鱼唇薄片依次放入。
凌迟说,
“那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据说这道菜原本用的是鲤鱼唇和鲤鱼须,鱼是越大越好,做一次的话,我琢磨起码也得好几十条鲤鱼吧,真不是一般人享受的起的。”
“真正的凤毛麟角。”凌迟总结道。
他又找来一大块鹿肉,解冻到外层化了近半,内里还有硬块的程度,然后拢了一堆火,将鹿肉放到火上生烤。
鹿肉本身就少有脂肪,甭看是一整块鹿肉,根本烤不出多少油脂,表面黑黢黢干巴巴,很难引起人的食欲。
凌迟不时用手按压鹿肉表面,像是在确定什么。
“嗯,差不多了。”
他将鹿肉放置在案板上,室温冷却醒肉。
差不多20分钟左右,凌迟将醒好的鹿肉放置在大平盘中,拿起棱枪,削掉表面焦褐色的一层,然后将热气腾腾的鹿肉大块切成两指厚度的大片。
滴答~
一滴滴粉红色的肉汁从刀口间渗漏出来。
外层肉质灰褐色,内里肉质鲜红,看上去跟没熟似的。
凌迟很满意,
“很棒,恰好是三成熟的样子。”
他找来一个大木碗,拿起一大片鹿肉,下手猛攥。
粉红色的肉汁淅沥沥的流到碗里,肉香扑鼻。
凌迟被烫的嘶嘶哈哈的,动作却没有停,必须要趁热才能拧出肉汁,再等一会儿,肉汁很快就要消失在肌肉纤维间。
一大块近5公斤鹿肉,凌迟卖了大力气也只挤出大半碗肉汁。
“知道我要做什么吗?”
他捧着碗,没说干杯,而是将肉汁全部倒入炖着鱼唇、人参和飞龙的石锅中。
“这道炖品讲究的是个既要‘清淡’尽量不以佐料调味,又要颜色诱人的‘红煨’——”
“你们说说,古人这脑子都是怎么长的呢,就仅仅是为了这个颜色而已,或许还有借味的成分吧,不过不重要了...”
“他们居然能奢侈到到用生烤鹿肉的汁水来上色儿,这得是什么样的脑回路,这得是什么样的家庭条件使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