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牛郎织女》、《白蛇传》,无不如此。比如《安娜·卡列尼娜》,先是安娜的哥哥,在站台这一地点,向渥伦斯基谈自己的妹妹及妹夫;接着是安娜与渥伦斯基的母亲,在列车上等包厢里听对方谈自己的儿子;再接着是渥伦斯基上车,母亲为他和安娜互相介绍,而安娜下车时,在车门口一回头,与渥伦斯基正望着她背影的目光相交……这一切原本寻常,但托翁将一次爱情“事件”即将发生的种种端倪,业已含蓄地隐隐地不动声色地表现于其中了。当然也可以根本不是那么庄重地,而是很喜剧地予以表现。后一种例子不必再举,同学们应从影视作品中见过不少。
回到蒙蒙的小说作业来谈。蒙蒙是聪颖的,明知自己构成一篇爱情小说的素材不足,于是选择了书信形式,间接写到了两个女孩子一成一败的初恋。问题是--成者何以成?败者何以败?表面的成中,是否隐含着败迹?分明已败的爱情中,是否有动人的真情成分?对于初恋,何又为成?何又为败?……
如果我们不能对这些关于爱的问题,有某种见解,则我们便只有在写作时取下策,即生活中事情原本是怎样的,便基本怎样写来。而生活中的事情,不过只是事情。不对这些事情进行再创作、再认识和再想象,《幸福的黄手帕》不能由一则短短的报道成为电影;契诃夫的《脖子上的安娜》,不能由生活中的寻常现象成为短篇小说;《苔丝》不能由一桩世俗命案成为长篇名著。
另外还有一点是,我们的女同学大约都不好意思通过习写触碰爱情。没恋爱过的,也许怕别人以为自己迫不及待地巴望恋爱了。正恋爱着的,希望爱情处于地下,不愿暴露于自己的写作中,谨慎地防止别人的猜测。倘失恋过,更不想自触疼处。这些顾虑都是可以理解、应当尊重的,却也实无必要。因为你一旦要写成文学的作品,那内容便必须超越你自身的经历,也可以认为不再是你自身的经历了。而如果不能超越自身经历,那么其实又不必写。我所要求的,是那种写出来给别人看的标准。那么,无论谁,写前都要问自己--为什么这样写?试图让别人看了之后感受什么?
以上,并不意味着对蒙蒙的小说的否定;而是借写给蒙蒙的“信评”,谈开去,谈一点共性的问题。
蒙蒙的这篇小说,也属缺乏小说特征的一类。而且,也算不上是写爱情的。正如我以上所谈,关于一切爱情“事件”的发生、发展和结局,都几乎不见任何情节和细节的表现。情节自然也是有的,但不是处理在两个相爱的人物之间。
这还不是否定吗?不。因为,依我想来,在蒙蒙,也许预先根本没有明确地决定是要写一篇爱情小说。那只不过是两个女孩儿之间的通信,透露着一些各自的初恋经历的讯息。那么,它的题目还不如干脆是《初恋信札》,这样,内容和实际便相符了,而且,形式也挺别致。
正如弘毅和小裴的两篇习作,其实也非爱情的,而是少男少女间似爱非爱的情愫题材。弘毅声明自己那一篇不是写爱情的,此言对亦不对。当然不是纯粹写爱情的,这我看出了。其实那一种情愫所载,亦有对中国教育方式的质疑。这一点也许更是初衷。但问题是--倘不将那一种情愫写到动人又令人伤感无奈的水平,所载难以令人深思,初衷便难以达到。
一个事实是,到现在为止,其实我们班上只产生了一篇真的可算关于爱情的习作,而且,具有小说特征。那便是徐晶晶的《你是云,我是风》。
它的内容是这样的--大学刚刚毕业的女孩儿,分配到某公司,爱上了已为人夫的经理。双双坠入爱河,有了一个时期的同居经历。后来女孩儿难以承受名不正言不顺的痛苦,离开公司;而对方发誓,总有一天会再找她。那一天在女孩儿的生活中出现了,对方带来了一纸离婚书。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接下来是一段幸福的日子。但好景不长,一日男主人公接到前妻的电话,说男主人公的儿子出了车祸。男主人公失去了儿子,女孩儿陷入浓重的内疚阴影。终于,女孩儿又离去了,留下的信中有言:你是云,我是风……
它有情节,有细节;情节有转折,有起伏,甚至可以说有跌宕;细节也较生活,人物关系一再变化。
晶晶的这一篇小说,也较“正宗”。但它委实使我困惑。许多日子以来,不知怎样评价。首先我困惑的是--为什么不是校园恋情,而是一种“第三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