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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0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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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稳住,一屁股狠狠的砸在了地上,摔得他尾椎骨生疼。

    苍天啊大地啊!猪毛你娘又在造孽了啊啊啊啊啊!

    **

    摆烧烤摊儿,最麻烦的除了手艺之外,肉类的供给也相当得麻烦。

    王香芹一开始是因为宁氏的闺名宁夏,才想到要卖羊肉串的,又回忆起相隔不远的秀山村有很多人养羊,她觉得这个主意相当不错,要是能如愿的收购到孜然的话,就更美了。

    说白了,鲷鱼烧这玩意儿就吃个新鲜,哪怕味道确实不错,谁会天天惦记着?甜口的东西,就算再好吃,吃多了一样会腻味儿的。烧烤就不同了,反正王香芹一直很喜欢吃,感觉永远都吃不腻。

    想象一下,那种肥瘦参半的嫩羊肉,切成小手指那般粗细,腌制好了架在火上烤,要一直烤到滴油,然后刷上一层浓郁可口的咸辣酱,再撒上一大把的孜然粉,吸溜~

    王香芹最感谢的就是,这个世界是有辣椒的,各种辣度的都有,普通人家虽然极少直接用辣椒炒菜,却喜欢用辣椒腌制白菜。还有就是咸菜疙瘩,腌制好了切成丝或者丁,跟辣椒一起用油猛炒,这样不光吃着口感更好了,也更下饭了,还能延长保质期。哪怕大夏天的,也能放上个大半月都不会坏的。

    辣椒没问题的,他们这边产量不少,往南那头走个二十里地,还有个专门种辣椒的村子,一般都是收上来晒干了运到县城乃至府城去卖的,干辣椒很好保存,几乎都不会坏,所以一贯不用担心积压太多。不过,就算销路没啥问题,附近的人需要,那边也乐意卖,谁不希望立刻拿到现钱?卖谁不是卖,就近卖了就不用特地赶远路瞎折腾了。

    孜然的问题尚未解决,但辣椒已经收了两挑担子过来了。

    朱母还建议不要只卖羊肉串,那玩意儿太贵了,而且羊肉膻,喜欢的人爱死这个味儿了,可不喜欢的人还是有很多。所以,整猪也要收,鸡当然也少不了,尤其鸡肉串和鸡翅膀烧烤之后,味道也相当得不错。

    王香芹还建议可以顺带卖些烤时蔬,她本人其实不太爱吃烤玉米、烤茄子之类的,总感觉烧烤嘛,不吃烤肉还能算是烧烤?哪怕真的烤肉吃腻了,蒜蓉扇贝味道多好呢?干嘛非要吃时蔬?可仔细一想,上辈子买烤时蔬的人也不少,王香芹觉得做买卖不能以自己的口味为准,反正家里就有菜园子的,顺便带些玉米、茄子啥啥过去,哪怕卖不掉也不碍事儿。

    她是一贯只负责嘴皮子叨逼,幸好朱母和宁氏的行动力超级强悍,没两天工夫,就将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做完了。而二郎也从县城里带来了不少配料,王香芹跟宁氏一道儿,晚饭后在灶屋里研究调料,并且她成功的从二郎带回来的调料包里,发现了一种名为小茴香的东西。

    因为并非厨师,王香芹其实分不太清楚各种调料之间的相似处和区别点,反正她觉得这玩意儿就是孜然,品尝后尽管味道上似乎有些区别,可应该错不了。

    调料问题也解决后,宁氏的烧烤摊儿就开门营业了。

    烧烤这玩意儿跟鲷鱼烧的差距太大了,别的不说,反正王香芹本人看着鲷鱼烧是馋不起来的,可烧烤摊儿一摆,隔了半条街这口水就能跟着下来。尤其宁氏这人特别鸡贼,小聪明全用在这上面了,都不用人教,她就弄了一个巨大的蒲扇,发疯似的狂扇,扇得赶集的人都懵了,从来没有闻到过的香味啊!

    大人们只是有点儿懵,小孩儿则直接被馋哭了,纷纷闹着要吃。

    别看肉类贵,那是算风量的。这年头,买肉一般都是按斤买的,假如跟屠夫关系好一些的,兴许能卖个半斤肉的。可那也贵啊,而且买个半斤肉回家还舍不得全放了,哪怕都放了好了,这年头哪家都是大人小孩一堆的,你一口我一口,还剩下啥呢?

    可烧烤就不同了,肉再贵,你就买一串又能贵到哪里去?而还不用费劲儿生火烧肉了,省柴禾省油盐还省时省力,关键是谁兜里都揣着几文钱,买不起贵的羊肉串,就买一串鸡肉过过瘾,回头把嘴擦干净了,把身上的味儿散了,回家谁也不知道你吃了肉。

    头一次摆烧烤摊儿,宁氏品尝到了久违的赚快钱法子。

    也确实有人连鸡肉串都买不起,那还有烤茄子、烤玉米、烤土豆片、烤香菇……这些就便宜多了,而且看着份量也多,吃起来虽然没烤肉那么香,起码也能解解馋。

    这天收摊儿回来,宁氏那一脸的笑啊,当真就诠释了什么叫做笑到合不拢嘴。

    当然,麻烦事儿还是存在的。高兴过后,宁氏叹了一口气:“生意太好了,竹签子根本就不够用,这可咋办呢?”

    王香芹想了想,略有些底气不足的建议道:“找、找你哥?”

    “对对对!四弟妹你真的是太聪明了!我这就去找我哥!反正鲷鱼烧摊子上有我爹娘在,要他干啥?打蛋打面糊糊的事情都是做惯了的,眼下又有打蛋器了,他多半时间都是闲着的。嗯,就这么办,叫他闲得没事儿干帮我削竹签子!”

    说干就干,这马上就要吃晚饭了,宁氏转身撒丫子狂奔而去,留下王香芹一人心虚不已的立在原地。

    她这么做是不是太坑人了?宁冬生刚摆脱了手工打蛋还没多久,这就迎来了新的活计?一扭头正好看到四郎瞧自个儿,她尴尬的笑了笑:“我好像是有点儿对不住二嫂她哥……”

    四郎想了想:“我觉得还好,不就是削竹签子吗?白日里,六弟还说他能干……六弟!”

    “对啊!我能干啊!四嫂你为啥不跟二嫂举荐我呢?难道我还不如宁冬生那傻大个儿吗?我能干的,我特别会削竹签子!真的!!”六郎汪的一声哭出来,这么好的活儿啊,为啥不让他去做呢?

    王香芹:……

    坑人也应该先坑外人吧?直接一上手就坑自家人,她过不去心里那道坎儿。

    削竹签子这个完美的活计最终还是没能落到六郎手里,倒是朱母听闻他主动找活儿干后,相当欣慰的给他安排了新活计,算烧烤摊儿的成本钱。

    朱母义正言辞的道:“烧烤摊儿的生意太好了,一旬算一次账怎么行呢?三天算一回好了,但每天都要记下成本。对了,四郎媳妇,你要不要再琢磨下,还能卖点儿啥?咱们不要一口气推出来,等食客们吃腻了再推出一两样来。其实吧,我也是想着茄子、玉米这些不是一年四季都有的,之前卖的就是去年的存货,不多了啊。”

    “豆腐呢?老豆腐也可以串起来烤着吃,还有豆腐干,土豆可以,那红薯片也成呢。再就是,我想着调料上还可以出彩,除了辣椒小茴香外,咱们是不是可以弄点儿甜口的?我看好多人都爱吃甜的,蜂蜜口味?来点儿芝麻?蒜蓉也不错。”

    王香芹天马行空的瞎说,朱母也不管她说的能不能成,一并先记在心里。

    其他人倒是没觉得有啥问题,只有六郎一脸的绝望,浑身上下都散发着生无可恋的气息。

    老老实实的种地有那么难吗?有钱可以多买一些水田旱地来种对不对?为什么非要跟小食摊儿较劲儿呢?他们家往上数祖宗十八代都是老农民啊!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活着咋就那么困难呢?真希望天天不是春耕就是秋收……

    兴许是因为六郎已经很惨很惨了,所以温氏觉得,再惨一些也无妨了。

    在烧烤摊儿步入正轨之后,某个下雨不出摊儿的日子里,温氏找上了朱母,说出了思量已久的想法。

    “什么?你要买地?盖鸡舍?你疯了吧?”

    朱母目瞪口呆,她清楚的知道温氏跟王香芹是不同的,说白了,王香芹这人跟眼下绝大多数人都不是不同的,脑子就跟一般人长得不一样,明明有一堆赚快钱的法子,偏就一门心思守在猪舍里,整个做派完全不像是十来岁的小年轻,反而朱母对着她时,总是有一种对着同龄人的感觉……

    其实这种感觉是对的,朱母眼下也不到四十,而王香芹上辈子过世时,也已经有三十好几了。经历过坎坷波折的人,跟十来岁不谙世事的孩子是截然不同的,也是无法隐藏的。

    幸好,王香芹这辈子的经历也挺不一般的。朱母认定了她是因为姐妹易嫁那个事儿,一夕之间变了性子。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温氏她不是王香芹,她没有那份沉淀的心境。

    “你说你要买地、盖鸡舍,然后呢?说出你的全部打算,省得回头你又到处诉苦说我这个后娘不厚道,连话都不让你说全了。”

    温氏一下子变了脸,这话的意思也太明白了,朱母明摆着就是不赞同的,只是给她机会让她说个痛快而已。偏生,这事儿在她心中已经徘徊许久了,到了这档口,她是不得不说的。

    深吸了一口气,温氏一面暗地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儿,一面下意识的伸手抚上了已经隆起得很明显的腹部。似乎是感受到了肚子里孩子的心跳,她仿佛瞬间有了动力。

    “娘,您跟我仔细跟你说,我先说明白,我没跟任何人斗气,也不是得了红眼病想干啥,就是……我也是为了孩子啊!”

    为了孩子……

    无可否认的是,这是每个当母亲的原动力,哪怕温氏这人平日里有诸多的缺点,可再怎么样,都不否认她对猪毛是掏心掏肺的。你看平日里,谁要吃个蛋她都忍不住翻白眼,一脸的不高兴,唯独对猪毛,哪怕没人叮嘱她,她也会天天给猪毛煮个鸡蛋让他揣兜里带去上学。还有请杨先生开小灶的事儿,也是她主动挑选了两只最肥硕的鸡,亲自给人送去,还说了一箩筐的好话。

    提到了孩子,朱母的面色稍稍缓和了一些,又问她:“行吧,就当是为了孩子,可你这不是怀着身子吗?等生下来再谈别的。”

    “娘,我这胎怀相很好的,早先大郎也带我去看过大夫,只说孩子跟我都很好,一点儿问题都没有。而且我是想着,咱们家的烧烤摊儿不是需要很多肉吗?买谁家的不是买?整羊整猪我是没法子,那鸡呢?我看出一回摊儿就起码要卖掉三五只鸡的,二弟妹上回还说不够卖呢,我是想着,要是我这边有多多的鸡,买我的不比买其他人的便宜?我还能帮着杀鸡,多省事儿呢。”

    朱母瞥了一眼后院:“你的鸡看着是挺多的,可还是不禁杀。”

    “多养些啊!我屋里还有两百只鸡蛋正孵着呢,后院好多母鸡都抱窝了,回头要不了半个月就能……”

    “好啊,你这是把啥都算计好了,那还跟我商量什么?”朱母猛的变了脸,“你能耐,你主意大,我原先还想提醒你勤快收拾鸡棚,瞧瞧都脏成什么样子了,又脏又臭的。这会儿天气还不算太热,回头天热了,不得臭出毛病来?”

    “所以我才想让娘借我钱买几亩地,多盖一些鸡棚,再搭一圈的栅栏。回头鸡就有地方住了,离咱们家还远,再臭也熏不到家里人。还有啊,我都跟人说好了,帮我多留几只狗子,鸡棚旁边搭个狗窝,晚上有狗在,也没人敢偷鸡,再不成我让大郎晚上去那头睡,这不是……”

    朱母冷眼瞧着她:“你都盘算好了?瞧上哪块地了?”

    “就是咱们家去年买下的那块,就在水井的另外一边,我去过,大概有三亩地左右,往边上还都是没盖房子的。娘啊,你让大郎往那边再买两亩地,凑个五亩,让我盖个养鸡场好不好?回头我便宜卖给家里鸡肉,我保证以后再不眼红弟妹们了。”

    温氏越说越可怜,眼圈都忍不住红了,拿手背抹着眼泪道:“娘,你也替我想想。对,我是没用,我是窝囊,我既没四弟妹那么聪明,也比不上二弟妹那么会来事,三弟妹会绣花,五弟妹也不差。可娘啊,我是长嫂啊,再这么下去,我可咋办呢?”

    “您就支持我一回呗,看看屋后的这些鸡,我养的多好啊。别的东西我实在是不会,也学不来,养鸡还成的,就算没二弟妹卖烧烤那么来钱,可好歹是个事儿啊!”

    “大郎是家里的长子,我是家里的长媳,猪毛是咱们家的长孙,我肚子里还揣着一个呢。眼下她们就都不服我了,往后可咋办呢?我一定要有个事儿做,我不能真的叫所有的弟妹们都比下去啊!”

    “就当是为了我肚子里的孩子,求求你了,我养鸡赚钱又不是为了我自己!”

    “娘啊,求求你了,就当是偏帮我这一回吧!”

    ……

    朱母沉默了许久许久,最终千言万语化作了一声叹息。

    温氏有句话是对的,她是家中的长媳,将来百年之后,担负起他们这一房祭祀重责的也是大郎和猪毛。长房这一支若是式微,那这个家就算再兴旺,总归还是缺了一丝遗憾的。

    “行吧,甭管成或不成,就一回。”

    作者有话要说:

    不管哪个年代当老大都是最辛苦的,成功是应该的,不成功→_→

    幸好我是小的=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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