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的目的不仅是杀死敌人,还要将自己的伤亡降到最低。
古代战争只有重骑兵才敢冲击对方步兵军阵,轻骑兵都是围射,像剥圆葱一样,一层层的将对方射杀。
步兵阵中虽然也有射手,但是他们不仅需要判断对方骑兵的行进路线,还要透过人群寻找目标。
一上一下,高下立判。
张能快速扫视战场,发现自己的两千骑兵被明军分割成两部分。
一部分与明军骑兵厮斗,在荒野上互相追逐。随着弓弩声响起,不断有士兵落马,不是死于流矢,就是死于战马的铁蹄之下。
另一部分则被明军步兵缠住了,他们骑在马上拿着马刀,与明军步卒在一处土坡旁混战。
张能气的猛拍马背,大骂道:“他妈的一群废物!跟步兵玩个屁的近身搏斗,骑射啊!曹!”
他不知道的是,这些骑兵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连夜奔袭早已让这些战马疲惫不堪,面对步兵,他们引以为傲的速度优势被大大降低。
再加上他们穿的都是棉甲,与这些身穿暗甲手举盾牌的步兵对射完全占不到便宜。
随着战马速度越来越低,为了降低损失速战速决,只能与明军陷入肉搏战。
精锐毕竟是精锐,肉搏战能力比普通士兵强很多。
明军虽然单体战力低,胜在甲厚枪长,依靠军阵抵挡住了一波又一波进攻。
张能猛拍马背,朝明军步兵冲了过去。
冲到一半他拍了下脑门,调转马头冲向明军骑兵。
那伙骑兵正与步兵缠斗,自己冲过去也帮不到什么忙,反而容易误伤友军。
不如将这些明军骑兵击退,没了骑兵牵制,那伙步兵就是瓮中之鳖。
锦衣卫千户高文采回过头,发现己方一千骑兵只剩半数。所有人身上都沾满了血迹,不知道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
往远看,近千名右臂绑白布的骑兵正朝他们的位置发起冲锋。
“张容还活着吗?”高文采喘息着大喊。
“咳咳...咳”高文采身旁传来一阵虚弱的咳嗽声,“咱家,比你的命长。”
高文采瞧了瞧,才将面前这个血人与太监张容对号入座。
“好,”高文采欣慰的点点头,他转身对所有人说道:“锦衣卫何在?”
“在。”
声音虽然不大,却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本官现将麾下锦衣卫指挥权交给内廷太监张容,他就是你们的上司,他的命令就是我的命令!”
“听到了吗?”
“听到了!”锦衣卫们没有任何质疑,此情此景也容不得质疑。
“高千户...这是?”张容拍马来到高文采身边,正要询问原因,却发现高文采脸上的血色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黯淡无光。
往下看,马鞍下血流不止。
张容刚想说什么,被高文采伸手制止。
“我累了,这一次就让张公公带着你们冲锋吧。”
眼看敌人越来越近,张容来不及悲伤,迅速调整队形。
“高文采,这一次冲锋的口号就由你来喊吧,打完这场仗咱们一起吃烤馒头。”张容伸出满是血迹的左手,擦了擦眼睛。
“好,全体都有...”
“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