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今年的攻擂者这么厉害吗?这个演戏不怎么专业的妹子都是第三个‘躲’来医务室的擂主了。真是太可怕了,还好俺跑得快。”大胖心有余悸地远眺着比擂台所在的位置,“也不知道俺之前丢掉的分数有没有被追回来。”
此时,已经追回两分的漠河低头看着面前姗姗来迟的87号擂主,总是忍不住想笑。
“你笑什么笑?严肃点!”理查德感到很气愤,竟然有人敢嘲笑自己,一会儿一定要给他点儿颜色瞧瞧。
其实也不能怪漠河没有礼貌,实在是因为理查德的形象太过于奇葩,跟漠河之前想象中的反差太大。
按照漠河原本的想象,能够说出‘可敢与我比剑否’这样骚气装逼话来的应该是一位白衣飘飘,剑指苍天的豪气剑客。可没想到,等到木门推开后,出来的竟然是一个小屁孩儿。
如果是一个正常的小孩儿也就罢了,关键是这个小孩儿剪着一个冲天的鸡冠头,背着一柄比自己还要高的十字剑,还强装出一副大人的模样,一摇一摆地走出来。
“小朋友,请问你的这个发型有什么寓意呢?”漠河努力把自己的笑意憋了回去,好奇地问道。
“你竟然敢叫我小朋友?还没有人敢这么称呼我,你是第一个。”理查德被气得全身发抖,愤怒地指着漠河的鼻子,“你已经完了,接下来你将承受来自未来剑圣的全部怒火,洗干净脖子等着吧!”
“哈哈哈,人不大,脾气还挺大的。”漠河发现眼前的这个鸡冠头小屁孩儿还真有意思,于是,又忍不住想要逗逗他。
“漠河,别玩了,速战速决。”吴恒在漠河耳边有些着急地说道。因为就在刚才,吴恒的心里骤生了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似乎在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在催促着自己赶快回去。然而这种感觉只是持续了短短几秒钟时间,吴恒不敢确定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所以,还是决定先帮助漠河尽快完成全部比赛之后再离开。
“小朋友,叔叔不跟你玩了,咱们现在就开始吧。”漠河也感觉到了吴恒像是有急事要走,哪敢再继续嬉闹下去。开玩笑,这兄弟要是走了,自己找谁合体去?那不就抓瞎了?
“傻大个儿,可不是你想跟我比赛就能跟我比的,还要看你有没有这个资格。”理查德鄙视地瞥了一眼漠河空空如也的双手,“你有剑吗?没有剑,你根本就没有资格和我比试。”
“剑?我当然有啊。”漠河不慌不忙地伸出左手,一口橙光四射的宝剑就已经握在了手里,剑总长约一尺六寸寸,剑身修长,有中脊,两从刃锋利,茎上有两道凸箍,圆首饰同心圆纹。
吴恒仔细一瞧,这把剑怎么这么像越王勾践剑呢?在上个月的考古文物介绍课里刚有见过实物照片。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真正让吴恒心里一喜的是,在橙光模式下竟仍然拥有“变形金光”的特殊属性,看来这个能力还是可以向下兼容的,不错,很不错。
同样心里一喜的还有“白面书生”,因为她细心地发现,漠河的能力颜色发生了变化,刚才明明一直是红色的,而现在竟然变成了橙色。这小家伙在之前果然没有动用全力,从现在开始要认真了吗?
“呵,有点儿意思,你的能力就是这把光剑吧,你有资格和我交手。不过,也只是有资格而已,在我未来剑圣的面前,所有花里胡哨的东西都是纸老虎,我尽可一剑破之!”理查德神态嚣张地扬起下巴,嘴角处掀起一抹藐视一切的冷笑,“而且看你这业余的握剑姿势,在剑术上应该还是个菜鸟吧。看来我很有必要给你科普一下不同水平的剑客之间有什么区别。”
理查德装模作样地清清嗓子,伸出三根小指头,“三流的剑客,他的对手在临死前可以听到一次利剑归鞘的声音;而二流的剑客,他的对手在临死前,一次利剑归鞘的声音都听不到;那么问题来了,真正的用剑高手,一流的剑客,他的对手在临死前能听到几次利剑归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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