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一吻,又缩回身来,“别傻了,我不会让你一个人面对的。”
“因为……你也是我最重要的呢。”
朱芳百终是没住院,大夫也说了,伤口不太严重,就没什么必要住在医院,只是白瞎钱。鉴于朱芳百本人也不愿意,沈崇歌便也不强求,同朱芳百一起出了院。
“崇歌,你开车了吗?”朱芳百办理完手续,同沈崇歌一起进了电梯。
“开车来住院?”
沈崇歌身上换了一身衣裳,是朱芳百才给他买的——黑色的大风衣,黑色的裤子,还有一双乌黑锃亮的马丁靴。
以及一条黑格子围巾。沈崇歌见了这身衣裳第一句话就是:“没给我配把左轮和牛仔帽?”
朱芳百斜了沈崇歌一眼,道:“等下回公司么?”
“才出院就去上班?你以为我是机器人回厂修理了?”沈崇歌面色淡然,带一丝不是很清晰的笑。
“你就贫嘴吧。”朱芳百笑出声,两人出了电梯,“那你去哪?”
“去你家吧。”似乎是想了想,沈崇歌说。
“去我家?去我家做什么。”朱芳百伸手给沈崇歌往上拉了拉围巾,然后挽住沈崇歌左臂往外走去。
沈崇歌显然很满意朱芳百的举动,那表明朱芳百对他很上心,嘴角就不觉又勾起了一点。“有你的地方,才叫家。没有你,只能是叫做房子。”
白了沈崇歌一眼,嘴角却死命往上翘:“真是肉麻当有趣了。”
沈崇歌但笑不语。
朱芳百是开车来的,看了看左手腕的手表,已是下午一点多了。
“呀,都这么晚了,先去吃饭吧。”朱芳百微惊,下午还要去律所工作,是该快点吃饭了。
沈崇歌陪朱芳百来到医院楼下停车的地方,听她说,便看向她:“你是不是下午还有去律所?”
显然没料到会这么问,朱芳百点点头:“要去的,这个案子,要二审,甚至三审的。话说我这几审收集够资料,就要对我的原告和对方的被告提起诉讼了呢。我估计我该算是奇葩了。”
沈崇歌神色略凝了一瞬:“我也去。”
朱芳百有些哭笑不得:“好。”反正他公司一天没有他也不会倒掉。
朱芳百正打算坐进驾驶座,却被沈崇歌拉住了:“你胳膊不方便,我来开。”
顿了顿:“好。”
吃过饭,两人一起去律所。一路上谈笑风生,伴着车内悠然老歌《昨日重现》,朱芳百很喜欢那种感觉。
律所里有些人,见朱芳百来了,都问好,看见了沈崇歌,都吹口哨打趣:“掌柜把老板娘带来了?哈哈,好帅喔!”
“喔~掌柜艳福不浅!”
朱芳百也笑着和他们打趣几句,沈崇歌在一旁不语,也不打招呼。几个员工也只好作罢。
上了二楼,朱芳百便瞧见官淳好像早就站
上了二楼,朱芳百便瞧见官淳好像早就站在那里等着了。
“官淳,这么早就来了?”朱芳百笑着说,一边伸手用钥匙打开办公室。
沈崇歌见了官淳,点了点头。官淳却是笑了:“朱芳百,上班怎么还携带家眷?”
这一声家眷叫的沈崇歌挺高兴,也笑了。朱芳百进了办公室,拉开了落地窗的薄纱窗帘。
朱芳百的办公室有一股淡淡的香味,特别好闻。不一会儿,就掺杂了别的香味。
“来,沈总,尝尝我这茶。”说着,也给官淳和自己倒了两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