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昼伏夜出,希望碰到部落的庆典活动。
庆典活动人山人海,他可以直接混进人堆,他个头小,一般不会引人注目,即使有人注意到,凭他的本领完全可以轻松逃脱,普通人要抓到野猫一般的他,也是痴心妄想。
最关键的是,庆典活动要宰牛,小混混可以观察到谁是宰牛的匠人,然后跟踪到他的帐篷,便有望找到宝贝“牛黄”。
就这样一路流浪,直到靠近距离遥远的蒙人部落,才让小混混如愿以偿。
乌孙人是汉朝时期进入狼域的,蒙人晚了一千年,在元末明初进入狼域。
考虑到蒙人对狼族的友好,在汉人击败蒙人,一路追杀的过程中,“哮天王”心生怜悯,将其一部带入了狼域。
得到“牛黄”的小混混返回隐秘部落,没想到在秘道中遭遇成钟,被他一举抓获。
这是小混混第一次尝到被人抓住的滋味,也说不定是他卑微人生最大的机缘和转折点。
人生在世,什么皆有可能。
这是小混混昨晚想了半夜的问题。
他认识不少“飞龙帮”的人,他也算是隐秘部落见多识广的人,自见到成钟,他便有一种以往没有过的新奇感觉。
他的直感告诉他,似乎是,这是一位狼域世界少有的人物。
虽然对方自称是“飞龙帮”的人,但小混混的内心深处并不相信“飞龙帮”有这样一号人物。
他心想,只要对方今天真的来找他,就说明他在乎自己,他便会毫不犹豫跟他走。
至于他是不是“飞龙帮”的人,根本不在小混混的考虑之中。
“我自小被父母弃养,本就命贱,难道还会更贱吗?”
小混混这么想着,他的心思愈加坚定。
他不想听那些反反复复又毫无意义的感谢话,所以拒绝了张爷爷家人挽留吃饭的好意,只是叮嘱老人按时服药,便告辞出来。
害怕昨晚结交的朋友来了找不着自己,他早早便来到了养马场的大门口。
这座养马场养着上万匹马,占居了几座山头,面积几乎是隐秘部落的一半。
隐秘部落进入狼域最晚,是在华夏国的明朝末年。
加之全是汉人,所以社会形态堪称是狼域世界最先进的形态。
虽然外界人比照自己将其称为隐秘部落,其实他们根本不是一个部落。
他们继承了主世界封建社会的主要形态,由不同的大家族统治着整个社会。
各大家族周围,是没有或者少有财产但有人身自由的老百姓。
老百姓大多依附于各大家族,靠给大家族干活打工为生。
各大家族各有其势力范围。
最大的家族,也是各大家族的代表,便是柳乾坤的家族。
柳乾坤抢到“飞龙帮”帮主之位后,同时成为了隐秘部落的最高首领,原帮主宋承宗名下的产业尽数归于柳乾坤。
从那时起,这座宏大的养马场,便由柳乾坤的弟弟接手。
不管谁当主子,对于数千牧马人来说都一样,一样不停地劳作,一样过着勉强养家糊口的日子。
养马场门口附近,有一间竹子搭建的简易房子,算是诺大养马场唯一的饭馆。
虽然只此一家,仍然生意冷清。
因为这里的人们根本没有在外面吃饭的习惯。
只有前来养马场挑选军马的“飞龙帮”成员,有时会在馆子里吃上一顿。
不过,小混混倒是这里的常客。
他在家在外都是一个人,加上口袋里不缺明玉币,所以动不动会来饭馆“嘬”一顿,有时还会喝上几怀。
今天,他便准备在饭馆里请新朋友好好喝上一场。
馆子的小二名字刚好叫作小二,是小混混的老熟人。
他刚起身在饭馆内外打扫忙碌,见小混混在那里转悠,便大声招呼道:
“小混混,好久不见,到哪里混去了,是不是找了个小媳妇,‘倒插门’去啦?”
“嘿嘿,你才‘倒插门’呢!
我今日有朋友来,你别光说废话,趁早准备好酒好肉,到时别要啥没啥!”
小混混一边笑着,一边大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