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是有点麻烦了。”
“怎么说?”
“因为樊篱的尸体和煮尸分尸的尸体存在着太明显的共同点,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去拒绝两起案子有着共通性,何况樊篱根本就是煮尸分尸案重要的怀疑对象。但是今天上午经过资料的搜集,樊篱经商,这些年来在外面并没有得罪什么人,本市更是没有多少关系,以前的亲戚朋友们,似乎也都好久不走动了。而且昨天和他一起吃喝玩乐的几个老板都说,樊篱是在会所把他们几个送走之后,才离开的。也就是说,那些老板走了之后,樊篱经历了什么,他们并不知道。”
“这个简单啊,完全可以问会所里面的服务员。”
潘鹏说:“今天那边的环境你也看到了,那个地下停车场虽然是在会所的下面,但是入口却并不在会所里,而是出了会所旁边的楼道里有着下去的楼梯。所以会所里面的人我们也调查过了,在一点十二分樊篱他们退了包房出去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再见到过樊篱。”
这样的话就蹊跷了。
不过我突然想到一点:“鹏哥,根据调查,樊篱当时喝酒喝的多么?”
潘鹏说:“这个我也有问过,包房的公主说,樊篱是请客,做东,所以喝了不少酒,出去的时候都有些飘。”
“既然这样,为什么他还要去地下停车场开车呢?先不说最近酒驾查的严,喝了这么多他应该很清醒的知道自己不行了,为什么还非要去地下停车场开车?还有,他请的那些,都是老板,而且今天出来的时候我看了,会所的外面有着很多可以停车的地方。既然是他请别的老板玩,为什么自己把车听到地下呢?这不符合常理吧?”
潘鹏点点头:“的确,来这种地方,大家都是喝完酒一起来的,开包房的时间也确实是在十点钟左右,这个樊篱完全没有必要把车停到地下停车场,跟他们分开啊……”
“所以说鹏哥,咱们陷入了一个误区,那辆车是不是樊篱的?”
潘鹏听到我这么问,猛的一愣。是的,我们看到樊篱死在车上,下意识的就以为那是樊篱的车。如果那车不是樊篱的,又会是个什么情况?
潘鹏赶紧的拿出手机去告诉耿成祥让他查车辆信息,而王可傻不拉唧的问我:“就算那辆车不是樊篱的,这又能说明什么?”
我解释道:“几个老板确认,在出了会所之后大家就分开了。但是分开后的樊篱去了哪里呢?那辆车,直接关系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逻辑问题,是樊篱自己走进去的车里,还是被人强行的给塞进车里。”
“二者有什么不同啊?”
“王可,你平时看上去挺聪明的,怎么这个问题绕不过来弯了呢?樊篱如果是主动上的车,调查车主信息就能找到车主和樊篱的关系,依此可以缩小凶手的排查圈子;如果樊篱不是主动上的车,比如是刚出会所准备走的时候被人给劫持走了,最后凶手把他杀了,给放进车里,那这样查车主的信息就能间接的查到车主和凶手之间的关系,懂?”
王可白了我一眼:“说了这么多,也就是说查车主信息有可能找到凶手的信息是咯?”
“正解!”
“那你还啰里啰嗦那么一大堆……”
“拜托,一个是车主和樊篱的关系,一个是车主和凶手的关系,二者不一样好不好?得,一看你的高数就不好!”
王可瞪了我一眼,然后继续吃饭。
只不过我在想一个问题。如果是前者,车主和樊篱认识,凶手也可能是熟人,这还好;如果樊篱和凶手压根没关系,凶手和车主的关系也并不甚大,这算不算是一场恐怖的事件?
压根不认识的情况下,把一个人这么残忍的给杀害,还对尸体进行了这种处理,多么可怕!就好像我们的身边哪一个陌生的面孔,其实他就是个变态,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露出了真面目,把你直接的给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