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赵明暄自以为是她没吃过提了起来,否则的话,她差点儿就要说自己吃过了。
前世,她什么东西没吃过呢?
小时候家里穷,每年夏末收稻谷之后,爸爸都会趁着月色拿着手电筒到田野里的稻草堆里翻找青蛙,剥了皮给她剁碎了炒来吃,也是一种肉,可以解解馋。
还有一年,家里有一只老鼠不要命的光天化日跑了出来,正好被爸爸逮了个正着。
看着它毛绒绒又肥硕的身体,爸爸心一横,就把它抓了起来,扒了皮把肉炒了给她吃了。
小时候不懂事,觉得是肉就特别香,特别好吃......
长大了之后一想起自己小时候还吃过老鼠,就觉得胃里莫名的翻滚起来。
可现在......
她会洗衣做饭,种桑养蚕,都有个找到一个合理的原由。
在江南的时候,她是见过别人种桑养蚕的,家里也有不少那方面的书,而关于种地的那些事,她也完全可以推给那段之前被从杭州拐走之后,又没有来到赵家的那段时间所见所闻咯。
但这个螺狮,就不好敷衍了。
所以,只能否认到底。
“这、这是什么?这个东西可以吃?”
赵明暄见自己终于找到一样锦绣没见过没吃过的东西,脸上的喜悦之情不自禁的就流露了一脸。
“锦绣,来,把这些都挪到你的篮子里,我马上去把这些螺狮见了回去做来吃。”
锦绣听了当即点了点头。
她也馋了啊。
爆炒螺狮肉,她也有好多年没吃过了呢。
半个时辰后,俩口子终于满载而归。
赵明暄赤着双臂和双脚,一手拎着一个篮子走在前面,浑身因为负重太多暴起了层层汗水,打湿了衣衫。
锦绣提着他的布鞋,悠闲的迈着小碎步远远的跟着。
眼睛,一直迷恋的盯着赵明暄挺拔而绷紧的身体,唇角扬起了一抹不容忽视的弧度。
两个篮子,架起来怕是有个四五十斤重。
她想替他拿一些轻巧的,他都不肯,愣是全部自己一个人提了。
她想坚持都没用,最后就给了她他的一双鞋子。
一双鞋子,能有多重?
不过锦绣不得不承认,这样被人照顾着的感觉,若是能够持续一辈子,也是很幸福的。
“锦绣,你走慢点不要紧,小心路滑别摔了。”
喏,你看。
自己提着那么多东西走得飞快,不担心自己一不小心摔了,还担心她一个打空手的人走太快摔了。
“知道了,你自己也小心点,光脚丫子脚下更打滑。”
*
“哎哟我天,老三,你这、你和锦绣这是去哪儿了?”赵明暄提着两个篮子走进门,就撞见了罗氏午睡起来透透气。
“去山上了,锦绣说这阵子吃咸菜吃腻了,想换换口味。”
罗氏闻言急忙朝着他手里的篮子看了下去。
“哎呀,有蕨苔,还有螺狮,还有野芹菜,哎呀,老三,你们俩口子真是太好了。正好我这阵子吃鸡蛋也吃腻歪了,今晚我可得多吃两碗饭。”
罗氏兴奋过头,竟是不等赵明暄将篮子搁下,就从篮子里抓了一把蕨苔,走到一边摘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