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应该都是比较黝黑,上面长满了茧疤,甚至有点丑陋才对。
但桂花嫂的脚,虽然脚掌和后跟处都有一层茧疤,却十分的白净,上下匀称,脚掌饱满晶莹,润滑细腻。脚面凹凸有致,弯曲有形,丰盈多姿。
一双很美的脚!
若不是被脚踝处的肿包破坏的话。
凌默将手轻轻的按在肿胀处,顿时听到桂花嫂的吸气声。
“你忍一忍。”
凌默将手掌覆盖在包块上,轻轻的按揉,然后慢慢的加大了力度。
“啊!”桂花嫂双手抓着地面,眼睛微闭,嘴里忍不住发出一声痛呼。
但随着最初的痛苦过去,火辣辣的剧痛变成了酸麻的舒爽,从脚上直传心底,让她整个人都变得轻飘飘起来。
桂花嫂悄悄的睁开一丝缝隙,看着正在为她专心按脚的凌默。长这么大,除了她的父母,还没有第二个人为她按摩过脚,对她如此温柔。
真英俊!
桂花嫂感觉自己的脚变得很烫,烫到了她的腿上,再烫到了她的心里,她的脸上。
真的好舒服。
桂花嫂只感觉自己飘上了云端,完全忘记了身在何方,忍不住发出一串轻吟。
“还痛吗?”
凌默埋头在给桂花嫂消肿,听到桂花嫂的声音,还以为自己按痛了,抬头看向桂花嫂,但这一看,却将他吓了一跳。
只见桂花嫂满脸红晕,双眼水汪汪的几欲滴出水来,鼻孔里喘着粗气,贝齿轻咬着嘴唇,看人的眼神几乎要勾掉魂儿。
“不,不。”
桂花嫂仿佛被惊醒了过来,“唰”的一下站起,然后惊讶的看着自己的脚踝,“呀,真的不痛了。凌默,你真厉害。”
凌默避开桂花嫂的眼神,笑道:“你没事了就好。”接着又看了看桂花嫂掉在地上的两只水桶道,“你的脚现在肯定不能用力,就让我帮你挑回去吧。”
“谢谢你了,凌默。”桂花嫂喜上眉梢。
凌默摇头道:“没事。”
替桂花嫂挑了水,凌默又才返回水井,挑水回家。
做了午饭,凌默又动手将家里前前后后里里外外全部收拾一番。
等打扫完毕,已经是夕阳西下,夜幕降临。
和父母说了会话,凌默准备开始做晚饭,但正清洗着蔬菜,屋里灯光一闪,然后一片黑暗。
“又停电了。”
父亲的声音从卧室里传来:“默儿,你看,咱们村这几年好不容易才通了电,但一年到头十天就有八天会断电,这样的地方有什么前途。”
仿佛触景生情,凌宏山忍不住又劝了一句。
“正因为这样,我才不能独自将你们留下啊。”凌默默默道,他放下蔬菜,麻溜的打燃打火机,找到灶头的煤油灯,将其点燃。
大山村里,煤油灯都是自己做的,材料是空墨水瓶,然后用牙膏皮卷出空管,再用粗线拧成灯芯。
这种在城市早已成了古董的煤油灯,在大山村,乃至西山县大多数的乡村里,依然是不可或缺的照明工具。
这片大山里,除了老旧的黑白电视,像彩电、洗衣机、冰箱等家电依然属于传说中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