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人说起我来,会羡慕我两件事。
一件事是因为我的职业。在x市这样年轻就成为律所合伙人的并不多见,尤其我还是个女人。当同龄的女孩想要什么东西只能靠男友或父母时,我已经过上了自给自足,想要买什么不需深思熟虑的生活。
另一件事,就是沈秋泽。
我们是外人眼中绝对的神仙眷侣。同样是法律系出身,他却依靠过人的头脑和祖辈经商的人脉,在商海打下了自己的一片天地。
他是我的男朋友,这不是我最骄傲的事,却是我觉得一辈子最幸福的事情。
大学的时候,我们彼此吸引,自然而然的走在了一起。
如胶似漆的让所有人都甜的牙疼。
我拎着自己沉重的行李箱,脚步却慢慢轻快起来。
情侣间嘛,不免会起一些摩擦。
我出差之前,还为一点点小事吵架。这让我在整个谈判席上都没法集中精力,暗自后悔为什么总是那么强势,学不会小女人的乖巧懂事。
他的脾气好,从大学开始就让着我。每次我气的不行,只要他轻轻一句:“阿离,我们不要吵了。”我就立刻没火儿了。
这次吵架却是我的不对。
我不该匆匆向他逼婚。
明知道他的事业正在急速上升时期,任何一个决定都有可能关系到公司的生死存亡,又怎么能不谨慎呢。
更何况,我只不过是听到了一些谣言,然后拿结婚的事情试探了一下他,结果他迟疑了而已。
我不禁失笑。自己怎么会这么幼稚了,他只不过是突然的有些失神,我竟然会大发雷霆,看来我确实像他说的一样,工作的着魔了,才会将对待客户和下属的脾气冲他发了出来。
我摸了摸口袋,掏出里面自己精挑细选的对戒。
就是嘛,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求婚也不一定非要男人的吧。
我从香港买了钻戒,扔下工作,提前跑回来了。
迫不及待的想看见他见到我惊喜的样子!
我拿出钥匙,轻巧的开了门。
门口他的皮鞋被随意的扔在一边,我暗自抱怨一句,还是这么不工整。
我听到浴室里有水流的声音。
嘴角露出微微一笑,将行李箱往门口一放,脱下高跟鞋,将西装上衣脱了下来。
散开头发,解开胸口三颗纽扣,将自己的事业线完美的露了出来。
风情万种的依靠在浴室门外,流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魅惑的眼神。
我知道自己什么样子才最惹人犯罪,知道微张多大的红唇才让会让他向以往一样迫不及待的冲上来。
我手里握紧对戒,抬手敲门。门内却没人应声。
“念离……你怎么回来了?”
声音却从后面传来,我回过头,沈秋泽浑身只裹着一条浴巾,正惊愕的看着我。
我媚笑了一下,缠了上去,抚摸着他完美的腹肌和人鱼线:“不是想给你个惊喜么,这么多天,有没有想我?”
我像一条蛇一样,顺着他的身体攀了上去,在他的耳边吹气。
希望像往常一样,他会将我横抱起来,我们会在家里疯狂的欢,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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