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露一手?我厨艺很不错呢!”
他无意中的一句话,却让庄一菲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许多。
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唇角一勾,笑道:“好啊,那就明天吧,明天休息日,我什么事情都不干,就在家里等你下厨!”
“行!”常轩收拾好东西,就准备走。
临别时,庄一菲神使鬼差地叮嘱道:“晚上早点回来,别喝太多酒!”
说完,常轩还没什么的,庄一菲却就有些脸红了。
自己这是怎么了?关心那么多干嘛!
天冷了,太阳下去的早,刚过六点,外面已经是黑漆漆的。
行走在灯火辉煌的街道上,常轩感到无比的踏实。
初来鹏城时,那种惶惶无助的感觉已经渐渐远去。
现在,他认识了新的朋友,并且还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更重要的是,他有了属于自己的宿舍,从今往后,无论他到哪里,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这就已经足够了。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常轩挥了挥手,从未有过的豪气油燃而升。
江晓燕租住的公寓楼,距离常轩的业务部很近,不过两站路,所以他也没有搭公交车,步行走了过去。
或许是因为已经来过几次的原因,本来很难说话的保安,直直地端坐在保安室内,连声都没吭,放任他从敞开的大门里进来。
绿化很好的小区内,因为这几天寒流南下,天色又晚的原因,连个人影都看不到。
常轩一路走到楼下都很顺畅,但他因为稳定下来而愉悦的心情,却渐渐的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隐隐的不安感。
奇怪,是不是我神经过敏了?
看了眼头顶高楼内的万家灯火,常轩皱起了眉头,一楼大厅的玻璃门是自动感应的,他刚走近,就自动敞开了,一股淡淡的腐臭味扑鼻而来。
这似曾相识的气息,让他的心猛然一沉——
“不好!”
转身三步并作两步,直往刚刚经过的保安室方向跑去。
进门仔细一看,果然没有猜错,这个很事儿的保安不是突然转变了态度,而是他被人打晕了,虽然还保持着坐姿,但人事早已不醒。
手指放在鼻子下面试了试,还活着,常轩这才松了口气,视线很自然地往窗外一挑,一辆不知何时藏在马路对面的小轿车刚刚启动,正在加速离开。
常轩急忙追了出去,但若大的马路上除了那辆渐渐远去的小轿车外,连个过路的车都没有,情急之下,常轩转身回来,从小区里推出一辆没有上锁,两个车轮漏气一对的破自行车,蹬上就追了出去。
他一边拼命踩自行车,一边掏出手机给傅红雪打电话,可惜电话那头传来的却是已关机的提示音。
无奈只好报警,却发现自己的手机嘀嘀几声后,黑屏了!
“我去,莫非我买的是传说中的山寨机?”常轩郁闷的差点吐血。
前面的目标小轿车车速越来越快,常轩只能放弃打电话的想法,双手抓紧车把,两条腿踩得自行车链子呜呜直响。
好在现在是下班高峰期,出了这条马路没多远,外面就是车水马龙的主干道,目标小轿车只能无奈减速,而常轩的速度却渐渐的提了起来。
五百米……
四百米……
常轩的速度达到了极致。
他不知道自己有多快,只知道自己在环城快速路上,超过了一辆又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道路两边的路灯下的树影,从视线的余角内消失,渐渐的化成了一道道直线。
一百米!
已经可以看到车内坐着的两个人了,甚至从背影上,常轩已经能够辩认出这两个人,正是当日参予绑架肖雨桐的枪匪中的两个。
更妙的是,前面好像遇到了堵车,车行速度变得越来越慢,甚至有停车的迹象。
可让我逮到了!
常轩大喜。、
只剩下五十米了,他正准备直接撞上去,不料小轿车的车门却突然打开,其中一个枪匪端着把枪跳了出来,对着常轩狰狞一笑,抠动了扳机——